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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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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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5年1-12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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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出租资产所有权在2025年底已不再属于公司,故仅列示当年收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4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月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6年1-3月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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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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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6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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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4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审计并由其出具的中瑞诚审字【2026】第611966号《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瑞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9.8.1条第(六)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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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华幸;
● 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A股股票简称由“华夏幸福”变更为“*ST华幸”;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340”;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中瑞诚审计并由其出具的中瑞诚审字【2026】第611966号《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743,044,148.57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瑞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于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争取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长效措施,努力改善公司基本面,加大降本增效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业务及资产的盈利能力,保障并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1、全力攻坚公寓项目收尾,筑牢责任根基。进一步巩固成果,全方位筹措资金,清理排查遗留问题,推进公寓项目交付工作,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2、聚焦转型落地,打造园区服务生态。围绕“产业+园区”发展主线,以高质量招商为引领,以高品质园区开发运营为载体,聚焦园区配套及衍生优质赛道布局投资,打造一体化园区服务生态,通过持续导入优质产业与资源并完成价值转化,稳步落实全面转型规划,保障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夯实内部管理能力,优化体制机制护航稳健经营。围绕战略落地与业务转型需求,从“效能提升”与“风险防控”双维度优化管理。一方面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健全内控合规体系与风险管控机制,预防投资与经营风险,促进转型“稳中有进”,为公司战略落地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内生支撑。
4、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如有)相关工作。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被预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为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华夏幸福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遴选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旨在通过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和资源,统筹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如有)各项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股东等主体合法权益。现阶段,已有部分意向重整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递交了报名材料,相关工作稳步开展。
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推进本次预重整及重整(如有)工作顺利实施,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妥善决定公司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指标触及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华夏幸福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咨询电话:010-59115198
(四)传真:010-59115196
(五)联系邮箱:IR@cfldcn.com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4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准则解释1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