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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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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9版)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人民币38.70元/股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38.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21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74)。

4、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

6、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83.22万股,本次实际预留授予21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62.2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暂不授予,后续择机授予。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8日,并同意以38.70元/股的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1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4月28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686%。

3、授予人数:3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38.70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具体如下:

若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若存在尚未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则该部分权益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8日,预留授予价格为38.70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21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二叉树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对预留授予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114.50元/股(2026年4月28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46.55%、51.01%、50.45%(采用所属行业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513%、1.2640%、1.2960%(分别采用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53%(采用所属行业2021年度至2025年度五年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1万股。公司董事会已确认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4月28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9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广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进行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且及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二壮、傅穹和何燎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成果及2026年度规划编制《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制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9票回避、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宋洋、梁倩倩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资风险管控,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9票回避、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万股,授予价格为 38.70 元/股。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宋洋、梁倩倩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召开相应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提请2026年6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2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富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富创”)、NOVA-TECH MFG PTE.LTD.(以下简称“NOVA”)日常经营的需要,加快其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北京富创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NOVA拟申请不超过11,5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其在授信范围内的实际使用金额、期限分别提供与出资比例同比例的信用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北京富创、NOVA,公司对其在授信范围内的实际使用金额、期限分别提供与出资比例同比例的信用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各子公司、孙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之间相互调剂。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富创基本情况

(二)NOVA基本情况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未签订未经股东会授权额度以外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子公司2026年度正常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296,502.00万元(担保总额是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总额度),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额为100,9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66.57%、33.37%(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22.65%、11.36%)。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将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融入到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中,参照国际风险管理指南和框架,常态化开展ESG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有序推进ESG影响、风险和机遇评估。通过定期评估各ESG相关议题的财务重要性与影响重要性、开展资料审查、负责人访谈等方式,公司对存在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开展系统性的风险和机遇识别和评估,审视其对公司运营及财务表现的实际及潜在影响,并据此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经公司识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反商业贿赂与反贪污、反不正当竞争等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除科技伦理议题因公司确不涉及相关科技伦理敏感行业外,其余议题均已按照《14号指引》相关要求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中予以披露。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富创精密”)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46.66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13.09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15,728,640.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33.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8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字[2022]第ZA1593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132,935,881.85元,其中:(1)投入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1,251,089,310.88元;(2)承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投入600,000,000.00元;(3)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038,000,000.00元;(4)股份回购243,846,570.9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此外公司取得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45,531,328.93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63,099,513.0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4,807.9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07,391,872.7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0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富创”)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时任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户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分别列示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月,公司在中信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账户名称: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200100409,并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西路支行签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普通三方存管业务;同时,将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124905299010558开通了银证转账功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12月内注销完毕,账户内剩余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9,912,577.05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217,493.62元(不含税)。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813.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619,912,577.05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2023年3月,公司将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8,217,493.62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610,5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610,5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 37,329,106.10元。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7.86%。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5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8%。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03,542,284.09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6.91%。2025年1月26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2月20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253.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2月,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6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结余超募资金孳生的利息47.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34,201.75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20.55万元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追加投资,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4,720.55万元。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计划的调整,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持续的工艺设计优化,需对原规划采买的部分设备或产线进行相应调整,导致验收时间延缓。故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调整至2024年5月。截至2024年5月,该项目己完成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51,093,345.85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856,186.4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2023年度,回购金额为133,828,575.10元;2024年度,回购金额为110,017,995.87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回购,累计回购金额为243,846,570.97元。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股票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富创精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富创精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现金股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1.15万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141.99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2026年经营预算情况、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积极落实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事宜。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后续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6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订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不超过30 万元/年/人(税前),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指标实现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执行。

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指标实现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委员宋洋回避表决,其他2名董事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广文、倪世文、宋洋、梁倩倩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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