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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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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第一节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卫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丁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卫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卫锋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6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1项,金额为人民币505,409.63元,为工程建设项目。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05,409.63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千生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