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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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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A股)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王晓永、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李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兰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合并数据,货币金额以人民币列示。

本季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2.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3.吸收存款总额包括公司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

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5.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6.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7.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在计算上述指标时已经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8.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9.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79,500户,其中:A股363,160户,H股16,340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注:1.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股份数目统计。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受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51户。

前10名(含并列)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本行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牢牢把握国家战略方向,持续落实业务策略、风险政策与综合经营计划“三引合一”,围绕“稳增长、优结构、强基础、提质效”工作主线,夯实“基础客户、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基础管理”,推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产品服务与价值创造能力,以服务客户融资结算需求为突破口,深化客群经营;聚焦“五篇大文章”、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做好资产投放,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优化业务结构;严守风险合规底线,筑牢安全发展根基。本集团延续上年度规模、效益、质量稳中向好趋势,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业务特色更加鲜明,高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提升。

资产规模保持平稳,负债基础持续夯实。资产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调优资产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8,478.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30亿元,增幅0.20%;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5,269.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3.77亿元,增幅2.18%,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7.68%,比上年末提升1.11个百分点;一般性贷款余额44,039.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96.39亿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6.12%,比上年末提升1.17个百分点。负债端,致力于深化客群经营,强化场景建设,优化产品服务,负债基础不断夯实。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71,339.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75亿元,增幅0.06%。其中,吸收存款总额43,474.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1.75亿元,增幅1.64%,在负债总额中占比60.94%,比上年末上升0.95个百分点;个人存款规模与占比双升,期末余额14,407.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5.07亿元,占比提升0.6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推进全量资金管理,深入践行流量思维,大力推动结算业务发展,实现低成本结算资金规模增长、占比提升。

坚持高质量发展,促进经营质效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378.22亿元,同比增加10.09亿元,增幅2.74%。其中,利息净收入255.71亿元,同比增加7.05亿元,增幅2.84%,主要是生息资产日均规模同比增长827.61亿元,同时负债成本率下降带动净息差同比提升2BP。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2.17亿元,同比增加2.90亿元,增幅5.89%。其中,代理业务、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同比分别增加4.80亿元、2.97亿元,增幅分别为47.20%、50.34%。同时,本集团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5.14亿元,同比减少12.28亿元,降幅9.64%。

2、做好“五篇大文章”

(1)科技金融

本行将科技金融作为战略业务纳入全行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质效。一是优化体制机制,依托18家重点分行及80家科技金融特色支行/专营支行,实现对科创高地的服务全覆盖;同时,总行加大对特色支行/专营支行经营绩效的动态评估与检视。二是紧扣“十五五”规划,聚焦重点赛道,加强战略客户牵引,深入链式开发。三是持续深化生态建设,创新推出投联贷业务模式,通过“银行信贷+外部专业投资机构”协同,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强化与政研、产业、资本等生态伙伴紧密协同,并整合本集团商投行、境内外资源,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股、债、贷、保”一站式服务。四是强化数智化服务能力,持续迭代“科技金融萤火平台”数字化工具,提升客户体验。

(2)绿色金融

本行深入落实绿色金融战略部署,持续优化多维经营管理体系,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绿色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深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减污降碳产业,拓展海洋领域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与蓝色经济协同发展。二是结合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布局绿色工厂、零碳园区、智能制造等领域,为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供综合金融支持。三是强化重点区域及特色客群协同发展,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等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兼顾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推出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服务方案等。四是加强碳金融和转型金融创新,制定年度创新计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转型贷款等创新业务落地。五是有序推进投融资业务碳核算,组织开展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六是积极参与绿色金融、“碳中和”主题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和投资,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五篇大文章”绿色贷款口径统计,对比期数据相应调整。)余额3,846.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2.45亿元,增幅8.84%。

(3)普惠金融

本行坚守普惠金融初心,以量的合理增长为基础,推进质的有效提升,坚持“存量客户深度经营”与“新客名单制精准获客”双轮驱动,切实增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一是全面深化客户综合化服务,依托“民生e家”企业数智化管家,助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人、财、事”全场景覆盖的整套数字化管理工具,让企业经营更高效;稳步推进服务业贴息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市场主体,助力中小微客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发展质效。二是持续升级中小微信贷服务,聚焦供应链上下游、科创、产业园区、商圈、外贸等重点客群,进一步优化白名单筛选机制,深化“风险前置、高效协同”的风险派驻模式,持续优化中小信贷计划,信贷资源精准投向政策支持、发展稳定、中小微企业集聚的客户集群。三是数智赋能中小微企业服务,以数字驱动业务发展,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优化线上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7×24小时金融服务;强化数据驱动精准营销,实现客户需求与产品服务的智能匹配,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效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87.2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16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有贷客户数41.75万户,不良贷款率1.53%;报告期内,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累计发放金额1,705.48亿元,平均发放利率3.29%。本行2,373家网点机构持续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保障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

(4)养老金融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以“成为养老金融优选银行”为长期愿景,以“民生悦享”为统一品牌,聚焦五大重点领域,持续提升养老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一是深度融入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第一支柱方面,稳步推进社保卡换发卡与养老金发放服务;第二支柱方面,优化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产品,深化受托机构合作,积极开展企业年金宣教推广;第三支柱方面,加快政务合作平台对接,丰富商业养老金和储蓄国债(电子式)产品货架,加强税优政策宣传,激发个人养老金增长潜力。二是积极赋能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优质养老机构、护理机构、智慧养老等产业领域,通过信贷、结算、供应链、公私联动等多种举措和线上线下渠道,不断提升对养老产业的金融服务质效。三是持续提升全渠道老年和备老客户服务体验,持续迭代手机银行APP“长辈版”,扩展稳健投资产品,优化手机银行养老规划专区功能,持续改善线下渠道适老服务。四是布局全生命周期养老财富管理,围绕客户养老财富管理需求,强化多元产品配置能力。五是筑牢老年群体金融安全防线,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聚焦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加强消保提示;强化老年客群适当性管理,采用更审慎的风险评估规则,优化特定风险提示机制。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262.0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28万户,增幅1.27%;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个人账户数32.0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2.50%。

(5)数字金融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民生银行持续夯实数字化基础,同时在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智能化转型。在治理层面,完成了业务架构试点项目,为全面引入业务架构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新的全行科技规划和数据战略编制完成主体工作;数字产品价值交付新模式在小微信贷业务领域完成试点,为规模化体系落地打下良好基础。数字化营销建设零售统一策略决策机制,强化客户洞察、策略部署、内容运营、渠道协同、监测分析等环节,加强对公数字化获客分析能力建设,强化经营主责机制,提高营销精准性;大模型深度赋能,为一线员工提供客户画像、个性化服务方案等功能,超90%理财经理日常使用,大幅提升客户与员工双客体验。数字化风控持续强化“资金链”治理,“每案必研”,精准防控重点产品、商圈涉诈风险,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完成信贷政策智能比对功能建设与总行初步试点;持续优化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审议意见汇总机制,提升评审效率。线上渠道服务全面升级,个人手机银行打造“民生同行”亲子服务专区,丰富专属理财产品供给,完善财富产品体系,推出结构性存款每日型、周周盈等创新产品;企业网银上线超级汇款功能,提升跨境结算便利性;企业手机银行上线跨境金融专区并推出鸿蒙版,移动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数字化运营持续深化,企业云柜台拓展对公线上服务场景及业务范围;远程银行深化智能化建设与大模型应用,将持续增强坐席智能辅助能力,实时为坐席推送客户问题解决方案;生态金融建设稳步推进,“民生e家”累计上线75项功能点,客户体验与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增强。AI赋能软件工程取得积极进展,深化研发全流程企业私域AI应用,运用规约驱动开发(SDD)模式,形成金融级规约开发范式,显著提升研发质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12,992.6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37%;银企直联客户数9,962户,比上年末增长8.70%。

3、主要业务回顾

(1)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将公司金融作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优化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提升大中小微个人客户的一体化服务质效。一是加快推进高质量客群经营,进一步优化对公客户分层标准,压实客户经营责任,分层提高重点客群数量与价值;聚焦上市/拟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科技企业等经营稳健且高成长客户,通过总分支行体系化经营,挖掘客户多场景业务需求,定制差异化服务方案,不断深化客户合作。二是持续优化战略客户经营,强化战略客户牵引,进一步提升大中小微个人综合开发成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分行级战略客户对公贷款余额(含贴现)15,723.7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76.95亿元;对公存款余额11,364.4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2.14亿元;报告期内,带动供应链投放金额1,149.15亿元;代发对公客户新增137户,带动代发个人客户增长5.22万人。三是积极服务各级机构客户,深入落实国家战略,深化科技与业务融合,培育打造机构业务特色化、综合化、生态化自有结算场景,在陪伴客户成长的道路上稳步前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机构存款余额5,049.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6%,并在财政、社保、住建、公积金、医保等多个领域取得重要资格资质54项。四是聚力深耕供应链金融,以场景化产品方案服务企业产业链经营;充分发挥一体化跨境联动平台机制优势,以数智化产品为外贸、外资和“走出去”三大客群提供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报告期内,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同比增长276.75%,代客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46.50%;构建“结算+”敏捷专班工作机制,强化公私联动,为客户提供综合化、一体化结算解决方案;“民生财资云”拳头产品客户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报告期末,服务各层级客户及成员单位超2.8万家。

(2)零售银行业务

本行坚持将零售金融作为优先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业务,持续深化获客即经营理念,升级数智化经营体系,完善分层分群经营体系和策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一是零售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14,494.67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38%;贵宾客户数500.17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1.77万户,增幅4.55%。二是践行“以客为尊”价值观,推进综合化服务,持续优化客户体验,有效带动规模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34,235.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6.80亿元,增幅4.25%;其中,金卡及以上客户金融资产29,425.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5.41亿元,增幅4.20%。三是财富中收保持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财富中收16.59亿元,同比增加5.55亿元,增幅50.27%。四是消费贷款持续推进结构优化,报告期内,17家高能级城市分行按揭贷款投放金额占比同比提升1.36个百分点;16家重点房企按揭贷款投放金额在一手房按揭投放中占比同比提升18.51个百分点;头部中介渠道按揭贷款投放金额在二手房按揭投放中占比同比提升8.51个百分点;个人信用类消费贷款“民易贷”聚焦两优客群,报告期内,优质客群签约2.59万户,在全量签约客户数中占比73.64%,同比提升14.96个百分点。

(3)资金业务

本行围绕“同业客群综合经营、金融市场投研能力提升、行业特色托管银行建设”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各项资金业务平稳有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同业客群经营体系,聚焦同业负债“调结构、控成本”,全面落实一体化营销协同,提升客群综合价值贡献。二是持续提升金融市场业务投资交易能力。一方面本行积极响应国家绿色金融战略,为实体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对宏观政策的研究和利率走势的研判,构建稳健有效的债券投资组合。与此同时,本行积极履行银行间市场核心交易商职责,持续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报告期内,银行间市场即期结售汇交易量同比大幅提升,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排名位列股份制银行前茅。三是推进托管战略客户服务模式转型,提升客户开发质效。本行对内强化“客群+产品”业务协同联动,提升托管履职专业服务能力,实施业务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质效。对外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托管重点客群,全面推进托管业务战略客户服务模式转型,打造行业特色托管服务品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管类产品资产托管规模为5.66万亿元。

4、风险管理及资产质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严格执行“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风险偏好,坚持经营发展以风险防控能力为边界,充分发挥信贷政策与行业研究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信贷投放和结构优化。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强化行业、区域、产品、机构等组合维度风险监测,重点关注块状、结构性风险隐患。坚持经营不良资产理念,注重科技赋能,积极谋求管理模式优化与处置化解手段创新,综合提升不良清收处置成效。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不良贷款总额661.3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22亿元;不良贷款率1.46%,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1.94%,比上年末下降0.10个百分点。

5、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集团及本行的各项资本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6%和8%;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25%。本集团及本行报告期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7.75%、8.75%和10.7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5%、11.40%和12.76%,分别比上年末下降0.03、0.07和0.30个百分点。本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为7.63%,比上年末上升0.12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6、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41.89%,高于监管达标要求41.89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较为充足,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冲击能力较强。

(二)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及运行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职责明晰、各司其职、运转顺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序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责,公司治理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本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职,对本行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建议,就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规范工会组织建设,成立工会工作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特此公告

董事长 高迎欣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6-0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9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梁鑫杰、林立、郑海阳、曲新久、温秋菊、杨志威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中国民生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市场风险管理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绿色金融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代销产品销售策略执行情况及2026年销售重要策略》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决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决议

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6-0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关联交易预算均为合并口径,涵盖本行及附属机构与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下同。)分别为人民币52.78亿元、56.37亿元(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

● 上述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需分别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5年12月12日,本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2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9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执行情况

经本行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行同意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金额61.65亿元。具体预算及执行情况如下:

1.民生置业

2025年,民生置业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0元。

2025年,民生置业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46.35亿元,包括股权转让交易、物业管理服务、外包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票务代理等服务业务以及存款和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17.95亿元。

2.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

2025年,民生科技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9.45亿元,包括软件开发、咨询等科技服务、租用本行办公场地及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6.274亿元。

3.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融和银”)

2025年,长融和银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1亿元,包括资产转让交易及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0元。

4.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泰鼎石”)

2025年,鸿泰鼎石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2.85亿元,包括清收服务、房租及物业费和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1.214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民生置业2026、2027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分别为40.93亿元、45.56亿元,包括股权转让交易、物业管理服务、外包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票务代理、家政服务等其他服务以及存款和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2.民生科技2026、2027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分别为9.00亿元、8.96亿元,包括软件开发、咨询等科技服务和财产租赁、房屋租赁及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3.长融和银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金额1.00亿元、2027年度预计不开展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开展的交易包括因资产清理可能与本行发生的资产转移类交易及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4.鸿泰鼎石2026、2027年度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分别为1.85亿元、1.85亿元,包括清收服务、房租及物业费和其他符合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民生置业

民生置业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系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全资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号(民生银行大厦)2层0204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民生置业为本行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民生置业资产总额28.78亿元,负债总额14.22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8亿元,实现净利润0.69亿元(未经审计)。

(二)民生科技

民生科技成立于2018年4月26日,由民生置业出资成立,持股比例为100%,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民生科技为本行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民生科技资产总额4.07亿元,负债总额3.09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7亿元,实现净利润0.06亿元(未经审计)。

(三)长融和银

长融和银成立于2016年1月1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全资孙公司)持股比例100%。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长融和银为本行关联方。

2025年度,长融和银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1万元(未经审计)。

(四)鸿泰鼎石

鸿泰鼎石成立于2015年3月17日,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工会委员会、民生(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全资子公司)、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前海民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2号楼1701、1702、1801、1802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鸿泰鼎石为本行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鸿泰鼎石资产总额1.90亿元,负债总额1.14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亿元,实现净利润0.29亿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2027年度本行及附属机构与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分别为52.78亿元、56.37亿元。

定价政策:本行与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标准执行,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关联交易预算均为合并口径,涵盖本行及附属机构与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