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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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四、季度财务报表一一(二)财务报表一一合并利润表”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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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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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四、季度财务报表一一(二)财务报表一一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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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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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新赛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新赛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新赛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新赛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定期报告将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同日披露。公司对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财务核算、披露信息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于2026 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6,480,211.74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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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确认。
二、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611.48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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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分三段分别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内计提坏账准备 3,165,53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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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对期末存货检查核实数量及状态,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将其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选取样本,将产品预计售价与最近或近期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348,28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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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年初减值准备金额 116,466,225.73元,本期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因子公司新赛贸易破产注销出表,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1,680.15元,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6,314,545.58元。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的在建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年初减值准备5,765,176.66元,本期无变动,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5,765,176.66元。
三、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净额36,480,211.74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480,211.74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计划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生物蛋白”)、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棉业”)、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棉通”)、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钙业”)、呼图壁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图壁康瑞”)、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车白钻石”)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9,075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11,918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被担保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4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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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考虑到公司新年度新增产能的不确定性,执行过程中允许上浮至15%(含本数)。公司具体实施担保额度可在未突破预计总额的前提下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015号、2025-016号、2025-020号、2025-029号公告。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授信担保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同类别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063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先后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调减吉棉通担保额度117,000万元,调增新赛博汇担保额度47,000万元、新赛棉业担保额度70,000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057号、2025-059号、2025-066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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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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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呼图壁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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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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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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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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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1:
1.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7021号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6.本金数额:2,725万元
7.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2:
1.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60001588号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6.本金数额:10,0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1.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60001587号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4,7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呼图壁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WLMQ2X05(高保)260004号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呼图壁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5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
8.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9.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WLMQZX05(高保)260003号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7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60001592号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债务人: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9,50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
1.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60002011号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保证人: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债务人: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本金数额:950万元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目的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以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财务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同时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50,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20.44%。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19,868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7,7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3.22%;控股子公司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2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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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453,6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999,990.2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415.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273,575.2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54,273,575.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6,219,799.8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1,518,394.58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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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2月和2023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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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4月,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该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经审慎评估延期至2026年4月。现鉴于相关市场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继续延期至2027年4月。同时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暂未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进行投入。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进行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契合国家战略与政策导向
国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十五五”纲要明确提出加快铁路专用线进港口、进园区、进厂矿,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发展多式联运、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铁路专用线作为连接干线铁路与产业园区的“最后一公里”关键设施,符合交通强国、双碳战略及资源高效利用的政策方向,长期具备政策支撑。
(2)完善公司物流网络,强化区域竞争力
公司地处新疆,依托精伊霍铁路通道,布局铁路专用线是完善“公铁水”多式联运体系、打通大宗物资物流瓶颈、降低综合运输成本的核心举措。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整合煤炭、农产品、农资等区域货源,拓展物流服务半径,提升公司在西北物流市场的话语权与盈利能力,对公司构建现代物流板块、培育新增长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具备长期市场空间
新疆作为国家能源储备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煤炭、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等大宗物资外运需求长期存在。随着“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推进、中欧班列扩容、区域产业升级,中长期铁路物流需求具备稳健增长基础。当前需求放缓属于阶段性调整,长期市场空间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2.项目可行性
(1)政策环境持续向好
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支持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公转铁” 的补贴与规划政策,将铁路物流枢纽、专用线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为项目实施、运营及效益实现提供稳定政策保障。
(2)区位与资源优势突出
项目位于精伊霍铁路水定站,区位优势明显,具备接入干线铁路的天然条件;公司在新疆区域深耕多年,拥有稳定的煤炭、农产品客户资源与物流运营经验,可利物流现有团队具备铁路专用线运营管理能力,为项目建成后稳定运营提供支撑。
(3)市场长期需求具备韧性
短期煤炭、综合物流需求承压,但新疆能源外送、农产品全国流通的长期格局未变。随着未来宏观经济复苏、基建投资回暖、煤炭保供政策优化及新能源配套物流需求增长,铁路专用线的低成本、大运量、低碳环保优势将进一步凸显,项目产能消化与盈利具备改善空间。
3.项目预计收益
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煤炭及综合物流中转能力,优化运输结构、降低单位物流成本,直接贡献装卸、仓储、中转等稳定收益,并带动公司贸易、供应链服务协同发展,完善“物流+贸易”业务模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4.重新论证结论
经全面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可利物流专用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依然充分,项目长期市场前景与收益预期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实施,并根据市场环境、审批进度及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建设节奏与资金投入安排,在保障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项目早日建成达产、实现预期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额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3,600万元,其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具体包含“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和二期建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为7,022.09万元,投资进度为55.66%。经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赛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赛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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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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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注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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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