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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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8.00亿元,同比增长 11.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1亿元,同比下降6.47%。受益于船海业务延续景气态势,公司柴油机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但其他应用产业(如风电齿轮箱、汽车电池等)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叠加原材料价格同比有所上升,相关产品成本压力未能全部传导,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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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ESG管理日常机构一业务板块可持续发展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报告、每年1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监督、ESG日常管理机构统筹,纳入内控审计与绩效考核,ESG指标纳入经理层年度及任期考核。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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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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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公司共识别出 25 项可持续发展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中涉及的“科技伦理”“利益相关方沟通” “平等对待中小企业”3项议题,公司已纳入日常经营管理,未单独作为重要性议题评估。经评估,上述议题对本公司当前及可预见的未来不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其中,“科技伦理”相关内容已在报告“研发与创新”章节中描述;“利益相关方沟通”相关内容已在报告“可持续发展管理”章节中描述;“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相关内容已在报告“供应链管理”章节中描述。根据《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特此说明。
2. “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任营销”作为“反不正当竞争”的子议题进行单独评估,并分别列示于上表。
3. “投资者权益保护”“合规及风险管理”为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增设的自设议题,相关内容已在报告“投资者权益保护”“风险与合规管理”章节中详细描述。
4. “绿色包装”经评估,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均为低,因此三项均未勾选。该议题涉及的具体措施已包含在“资源管理与循环经济”章节中。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68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811070101280049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拨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31,926.67万元,本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82,849.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673.00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0,750.5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890,320.35万元,对母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428,677.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439.5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24,437.32万元。
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258.99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43,644.34 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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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6年6月、2016年12月、2018年8月和2020年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滨江商务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5年4月4日,因筹划资产重组,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承接中信证券延续的2016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及中信证券、华融证券延续的2020年度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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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31,926.67万元,本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82,849.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673.00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0,750.57万元。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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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使用上限。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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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已将该次实际使用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6月11日、2018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的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二)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终止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新增的募投项目: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结余的41,04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12,407.3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87%。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2,407.3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四)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整计划完成时间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项目调整了计划完成的时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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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的募投项目: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或建设内容的募投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分别调减建设总投资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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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项目调整完成后,共调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71,673万元,将该等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36%。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的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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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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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6-0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5年,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及存货等资产可能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减值测试,公司下半年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01亿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值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25年下半年,因市场总体竞争环境加剧,公司部分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经公司审慎评估,该部分款项回收可能性较低。公司依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拟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21亿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2025年下半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8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原材料和专用设备产品因技术升级、需求更新换代,已无法使用或无法适用现有技术,且价值较低。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2025年下半年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他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0.02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下半年,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1亿元,拟全额计入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5.01亿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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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5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