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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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合计约为36,28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281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减值测试,经审计后按照规定计提各类减值准备36,2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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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可收回金额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6,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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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太极通工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太极通工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通工”)主营业务为依托自有技术和资源,与行业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并运营低空互联通信服务和低空智联专网等市场。
2025年,太极通工所处行业低空经济虽获宏观政策支持,但低空空域管理细则尚未完善,相关协同机制未完全理顺,直接影响航空通信调度业务的落地实施。此外,民航领域地空互联(ATG)相关行业标准、适航规范仍在逐步编制完善中,如机载设备的适航认证流程放缓,导致太极通工与航空公司合作的机载终端相关工作无法按计划推进。
综合前述因素,太极通工在2025年未能按计划如期推进业务落地,能否形成可持续、稳定盈利的商业模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太极通工未向公司提供具体解决措施消除业务发展不确定性疑虑。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440万元,本次计提后,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
(2)湖北芯映光电有限公司
湖北芯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芯映”)主要从事第五代显示器件Mini&MicroLED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025年受国内LED市场需求低迷、价格竞争激烈影响,湖北芯映LED封装业务、MIP产品市场规模增长缓慢,业绩规模未达预期。本公司判断所持有湖北芯映的股权出现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湖北芯映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根据估值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湖北芯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93万元。
(3)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永盛”)主要从事卫星通讯、低空空域管理软件开发等相关业务。
2025年大唐永盛实际落地的低空空域管理软件开发项目数量及规模不达预期,且短期内无明显改善迹象。本公司判断所持有大唐永盛的股权出现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大唐永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67万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应当关注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是否大于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出现类似情况时,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低于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477万元。
2025年,公司子公司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杭州区域写字楼周边租金出现下滑的情况,此外,人口流动、宏观经济等因素导致该写字楼所在的区域供大于求,写字楼空置率较高,周边市场写字楼挂牌出售价格出现下滑,因此,公司判断该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的情形。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杭州区域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估值,根据估值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477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有关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末,房地产市场未明显回暖,公司存货去化压力加大。公司结合存货所在区域的市场状况、主要竞争对手销售情况、意向客户报价情况,判断公司存量存货(开发产品)存在减值的情形,并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主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51万元。
(四)信用损失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在单项应收款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逾期、违约、纠纷或诉讼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3,753万元,其中:
(1)计提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2,175万元
基于单项信用风险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150万元,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转回信用损失准备25万元。
(2)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21,578万元
基于单项信用风险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1,578万元,基于单项信用风险组合转回信用损失准备0万元。
上述单项风险计提主要是公司对联营企业香河万通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计提21,525万元损失准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香河万通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2,395万元,累计计提损失准备金额为46,1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24,635万元)。
本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2025年被列为诉讼案件被执行人且涉及的金额较大,根据案件执行文书,香河万通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香河万通公司项目二期整体规划仍在与政府沟通过程中,项目开发进展仍晚于预期。并且为响应政府保交楼号召,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外,香河万通项目自有资金需优先满足房屋交付建设用款、农民工预储金、安全措施保障等资金需求。因此,香河万通项目在维持项目运营之余是否有足够富余资金偿还往来款项及连带赔偿义务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ECL模型)对香河万通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结合专业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估值结果,对香河万通项目整体应收款项(含其他应收及应收款项)确认2025年末预计信用损失率为73.98%,并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52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金额合计约为36,281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281万元。公司本次拟计提减值(损失)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且计提事项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全体委员无异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及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81.55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2,839.76万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56.42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行业现状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以及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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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
2025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王忆会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钱劲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钱劲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81.55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2,839.76万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56.42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钱劲舟先生、董事孙华先生因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890,412,476股增加至1,942,987,47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90,412,476元增加为1,942,987,476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26年一季度销售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0.13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1%;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2,137.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
二、公司2026年一季度出租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28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3,6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
三、公司2026年一季度新增土地储备及竣工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2026年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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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主要是北京、天津、成都尾盘项目销售产生的签约。
2.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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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6年1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6.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54,308,000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款过程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2,575,000股。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2月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基于上述登记情况,公司总股本由1,890,412,476股增加至1,942,987,47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890,412,476元变更为1,942,987,476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变化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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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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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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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金额的津贴,标准为30万元/年/人,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仅担任董事职务,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长参照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基本薪酬为190万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并依据首席执行官(总裁)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总裁)为同一人时,只领取一份薪酬;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职时,其与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均不领取董事长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责任风险、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结合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定,按年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的考核结果,按照个人绩效薪酬标准的80%进行预发,预留20%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薪酬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核定结算。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天数折算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实际履职期间的考核结果核算。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的职工福利津贴按照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另行制定。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销售情况
2025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2.23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26,381.99万元。
二、公司2025年度出租情况
2025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76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18,347.28万元。
三、公司2025年度新增土地储备及竣工情况
公司对传统房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2025年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2025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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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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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天津新新逸墅项目根据生态城房管局确权备案情况,允许办理产权证及转让,2025年可销售面积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26,381.99万元,销售面积22,276.79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23,382.19万元,结转面积20,985.49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68,645.55平方米。
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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