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009,895.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7,627,221.3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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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国家推进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背景下,水环境治理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2024年0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明确“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性。2024年0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一系列目标,例如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在城乡的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保护和修复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然而,行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从宏观经济环境来看,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持续推进,对水环境治理行业的投资规模和项目推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受财政压力制约,在水环境治理项目上的投资更加谨慎,导致市场需求释放速度放缓。同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众多企业纷纷布局水环境治理领域,市场竞争愈发白热化,对公司获取优质项目和保持市场份额带来了挑战。
在技术创新方面,随着社会对水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内对高效、绿色、可持续的治理技术和解决方案的需求日益迫切。这促使行业内的企业需要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以适应行业技术变革的趋势。
2025年,水环境治理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挑战。行业内企业要紧紧抓住政策机遇,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挑战,为推动我国水环境治理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2024-2029年中国苏打水产业运行态势及投资规划深度研究报告》显示,苏打水细分赛道将以超20%的年复合增长率领跑饮料行业。在未来蓬勃发展的苏打水蓝海市场中,太和水苏打水凭借源自全球三大冷泉之一的黑龙江拜泉保护区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天然弱碱性pH值≥8.5的小分子团水,更易被人体吸收,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面对行业下行的挑战,公司始终坚持“保存量、提增量、求变量”的发展策略,积极主动地应对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在水生态修复领域,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提升修复水平与服务质量;在大健康消费领域,公司持续创新产品与服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在软件和信息化服务领域,公司加速整合资源,完善提升专业化能力,努力打造企业第二增长曲线。
1、水环境及市政工程业务
公司是国内生态修复领域的创新实践者,专注于通过生物与生态协同技术改善富营养化水体环境,业务包括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两大类。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技术迭代,业务覆盖湖泊、城市河道及景观水体等多类场景,以可持续的治理模式推动水环境治理行业向自然友好型方向演进,为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公司技术路线核心为“食藻虫为引导的富营养水生态修复方法”:
(1)以“食藻虫”为先锋物种,其吞噬效果可有效减少、控制水体中藻类、腐屑及菌类,提高水体透明度;
(2)通过沉水植物的种植、光合细菌及其他水生动物的投放、配置,构建以沉水植物体系为核心的稳定水下森林系统;
(3)通过对各类水体生物的调整与完善形成稳定的虫-草共生水生态系统,将水体中富营养物质转换成植物、动物蛋白,起到大幅降低水体营养物质的效果,进而实现将富营养水体改良为具有自然净化能力的活性、健康水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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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承揽对应工程业务的能力。为了应对传统水生态业务规模下滑、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依托既有资质努力扩充工程业务团队、完善业务能力,通过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积极拓展市政管网、道路管线、园林绿化等新增业务,实现公司的多元化业务转型。
2、饮用水业务
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海赫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苏打水,源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西部的天然苏打水保护区。该水源为中国稀有的天然自涌泉,水质纯净透明,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已被认定为优质饮用天然苏打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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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报告期内,公司秉持持续创新与优化的理念,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在产品方面,公司“TAIHESHUI”品牌目前已有390ml、520ml、4.5L产品,以满足更多不同消费场景及人群的需求。
线上渠道持续发力,在巩固淘宝“TAIHESHUI”天猫旗舰店、微信小程序等已有平台运营的基础上,公司持续优化运营能力,使产品能够更便捷地触达全国各地消费者。报告期内,市场反响良好,品牌影响力在互联网平台持续扩大。
线下渠道拓展成果显著。公司与多家企业开展OEM合作洽谈,并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合作已落地实施。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宣传力度,与大型展会、庆典活动方开展多元化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
展望未来,公司战略将用水定制服务,并积极拓展无人零售柜点位等新兴渠道,以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持续推动业务增长。
3、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聚焦软硬件集成与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核心业务包括以下三类:
(1)硬件集成服务: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整合硬件设备与软件资源,满足客户一体化信息技术应用需求;
(2)软件集成服务:聚焦特定场景需求,为客户提供适配其业务流程的软件产品;
(3)技术服务及相关配套:为数据中心、国家各大部委、IT服务管理三个核心细分市场,提供技术支持、运维保障等配套服务,支撑客户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2025年报告期内,公司深耕数据中心、政务(国家各大部委)、IT服务管理三大细分场景,提供针对性的软硬件集成与软件开发解决方案,适配性较强,构建了一定的场景壁垒;全年成功服务国家各大部委等政务客户,积累了优质的政务及行业客户资源,为后续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政务领域客户粘性较高、合作稳定性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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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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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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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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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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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78.94万元,同比上升1.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00.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1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10亿元,同比下降27.24%,归母净资产6.71亿元,同比下降31.1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均低于3亿元。且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预计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和水”)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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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后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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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2025年,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90000001012010072377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121910808510803分别转出节余募集资金40.9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33.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销户。公司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须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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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注销首发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募投项目变化系由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等内部需求的改变下公司对经营策略做出的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太和水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太和水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下转870版)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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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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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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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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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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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萍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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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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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萍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