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0版)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6年6月23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邮政编码:201702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何雨霏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公司租赁关联方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的91.8亩土地,用于基地建设。租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年租金为82,620.00元。关于双方的租赁事宜,已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解除并完成现场交接。相关的终止协议于2025年11月完成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琼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豆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态何企业”)持有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1980%,公司前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原持有态何企业99.90%股权,2022年10月态何企业股权转让变更,前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态何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张美琼女士。截至目前,何文辉先生未持有态何企业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系公司现第二大股东、前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何文辉先生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

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情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详见与本专项说明同日披露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上述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董事会对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高度重视,针对报告中涉及事项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持续督促备用金借款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法按照监管规定以及公司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并解决的,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多种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公司损失,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6】121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并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