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83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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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乐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乐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晓艳,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新涛路28号4幢1层1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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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亚士营销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亚士营销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飞瑶,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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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上海创致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创致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永刚,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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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云元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云元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2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金钟,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明石路515号明石商业大厦9楼9058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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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上海创致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创致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永刚,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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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亚士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亚士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2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飞瑶,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新涛路28号6幢2层20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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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亚士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亚士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14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飞瑶,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启程路9号,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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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亚士新材料(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亚士新材料(乌鲁木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2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廖飞瑶,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街道冬融街566号2号楼2025-FW区004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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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控股子公司2025年1-12月/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未来新设控股子公司情况说明
因公司经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存在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可能性,本次担保预计的对象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计划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条款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与贷款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及时或按月汇总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6年度公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对上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218,662.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368.4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3,34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8.4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累计逾期39,156.09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累计逾期金额为29,616.09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中,累计逾期金额为9,540.00万元。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3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金钟、蔡永刚、王永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9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40916863,以下称“亚士创能”或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25年2月、3月,上海骏宏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称“骏宏典当”)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创能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润合同生”)签订《股票典当借款合同》,约定骏宏典当向创能明、润合同生提供借款共1.14亿元,公司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亚士生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等为相关典当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相关资金后续由公司实际使用。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4〕51 号)第2.2.10 条第一款、第6.1.10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项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3年和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开展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但后续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实际为经销商担保的情况,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号、〔2023〕31号、〔2023〕127号、〔2024〕51号)第6.1.10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3.公司2022年至2025年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事项遗漏披露,部分事项的披露金额与法律文书载明的涉案金额不一致,并数次发生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的情形,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上述情形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号、〔2023〕31号、〔2023〕127号、〔2024〕51号、〔2025〕59号)第7.4.1条、第7.4.2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4.公司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的诉讼、仲裁事项在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2024年年报中予以披露,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5.2023年、2024年公司实施利润分配,2025年5月和6月分别发生重大仲裁和诉讼,公司未就上述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2025〕5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亚士创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亚士创能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方案。
李金钟自2011年5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26号)第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金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蔡永刚自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26号)第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蔡永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王永军自2011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2、事项3、事项5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26号)第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永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相关事项,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及时修订各项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完善财务报告附注信息披露,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监管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32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6日(星期二)至05月10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mb@cuan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金钟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永刚先生
财务总监:沈安女士
独立董事:金源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6日(星期二)至05月10日(星期日)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mb@cuan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圣美
电话:021-59705888
邮箱:dmb@cuan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22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并补选独立董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18日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公司董事会将延期换届。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张旭光先生因与公司开展商业合作,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相冲突,为此2025年10月20日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英丽女士、孙笑侠先生、金源先生的任期将于2026年5月18日届满且连任时间满6年,即将任期届满离任。
三、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远勤女士、沈红波先生、曹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将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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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董事审议。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远勤,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宝山区第八届、九届政协委员。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理事、上海市财政学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智能财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李远勤女士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智能财务、ESG 与信息披露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决策咨询重大课题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出版《财务管理基础》等专著与教材多部,在 SSCI、CSSCI 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多项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具备深厚会计、财务与公司治理专业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沈红波,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案例中心主任,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688366)独立董事。
沈红波先生长期专注公司金融、资本市场、金融监管与债务风险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等多项课题。具备扎实金融财务、资本运作与公司治理专业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曹博,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入选上海市法学会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兼任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秘书长、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曹博先生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治理与资本市场合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司法部课题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出版专著1部、译著4部,在《比较法研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CLSCI/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摘录,具备专业法律合规、风险管控与资本市场治理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2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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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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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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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孙婷婷
最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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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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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在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要求,能够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3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4月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累计新增担保及担保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士创能新材料(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新材料(滁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新材料(滁州)提供的展期担保金额为9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创能新材料(滁州)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017.68万元,其中展期担保金额为3,949.9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9,156.09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2026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650,0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综合担保预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该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4月份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1笔担保展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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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金额总额度为65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互担保余额为218,662.63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8.45%。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2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融资租赁等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和办理贷款具体事项,全权签署贷款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协议文本等。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6-029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4月28日,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保险公司;
(二)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三)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四)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五)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