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刘成先生,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行)金剑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贺信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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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5年7月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实施问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对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均没有影响。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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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母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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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1.主要会计数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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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报表科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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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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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行中“持股数量”包含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持有的2,684,309,017股A股股份和93,080,000股H股股份。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上表所示股份为其代持的除北京金控集团以外的其他H股股份。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沪股通非登记股东所持A股股份。
注4:股东性质认定主要依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人类别,并综合参考其他公开披露资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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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贺信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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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贺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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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贺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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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贺信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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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贺信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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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剑华(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贺信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6-024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暨2025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维护股东利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刻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以下简称新“国九条”),落实证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指导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并对2025年度相关情况进行回溯评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5年,公司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取得良好实效。科技金融方面,服务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项目22单,承销金额超300亿元;承销科创债券只数、规模稳居市场第二;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科技型企业60余家、投资金额超22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完成境内外绿色股权融资近400亿元,主承销绿色债145只、承销金额648亿元,有效盘活绿色产业资金流。普惠金融方面,在行业内首次探索建立“1家总部普惠中心+3家区域分中心”的数字普惠服务架构,覆盖中小投资者616万户;主承销乡村振兴债券13只、承销规模62亿元,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提供稳定资金支持。养老金融方面,推出“家鑫相传”系列资管产品,为券商普惠金融、慈善事业、养老金融服务创新贡献“中信建投方案”。数字金融方面,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全年荣获金融科技类奖项50余项,投行“看门人”数智平台获“金发奖”一等奖,AI成果入选国际顶级学术会议;人工智能赋能业务成效显著,产出“‘八爪鱼’固收一体化智能平台”“信谛听AI数智平台”等一批明星项目。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恪守金融服务社会财富管理的本分,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一是进一步适应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演变趋势,加快打造多业务、多层次支持科创、绿色发展的服务体系。聚焦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扩大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服务以及股权投资覆盖面,精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响应“双碳”目标,服务绿色金融,构建股债一体支撑体系;加强跨业务、跨部门协同,提升服务综合效能。二是进一步适应从单一交易提供商向社会财富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持续打造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社会财富管理相融合的服务体系。以财富管理业务为锚点,深度协同投行、资管、研究等全链条专业能力,持续优化普惠金融、养老金融与社会财富管理一体化服务格局。三是进一步推进数字金融,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赋能客户、赋能员工和赋能管理上力争实现更新进展、取得更大突破。深化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质效,打造具有行业引领性的“人工智能+金融”服务体系,充分释放科技赋能的核心价值。
二、强化战略引领,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公司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整体经营态势积极向好,核心指标量质齐增,继续位居市场前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3.22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94.39亿元;年末总资产6,768.16亿元,归母净资产1,191.02亿元。核心业务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巩固,竞争力凸显。经纪业务主动融入财富管理和人工智能双转型,提质增效,韧性更强、基石更稳。机构业务抓住投资者机构化趋势,实现规模增长、能级跃升。研究业务内外协同,充分发挥智库功能,多项成果获政府部门肯定和采用,实力彰显,成为公司新名片。买方业务创收多元化,做市功能发挥有力有效,贡献突出。资管业务规模稳健提升,底层资配结构持续优化。国际业务增长快速,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达103%、177%,成为未来发展新希望。
2026年,公司将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主动将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公司战略体系,扎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打造“价值投行”,持续推动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公司提出“十五五”时期“三ZHI一新一化”发展战略,明确打造“价值投行”,推动价值理念的转变,为国家、为股东、为社会、为员工实现更多元的价值。完成经营理念的转变,实现长、短期价值统一,更重视风险调整后的长期价值。完成发展模式的转变,走出由偏重于量的积累转向量质并重的新路子;持续推动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坚持以功能性实现盈利性,坚持内涵增长为主,坚持长期主义,持续做难而正确的事,成为有政治价值、市场价值、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企业。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一流投行建设。立足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时代要求,深刻把握国有金融企业职责使命,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与直接融资“服务商”、社会财富“管理者”等职责。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持续巩固优势、锻造长板,围绕新质生产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整合型”投行;推动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深度融合,加快向买方投顾模式转型;优化买方业务布局,提升多策略投资效能;深化境内外业务协同,稳步拓展国际业务空间,奋力实现国际业务再上新台阶。三是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屏障,优化内部管理夯实发展根基。持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健全主动防御、立体穿透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防控全覆盖。在组织管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深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为业务高质量发展和管理效能提升提供全方位、强有力支撑。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稳健经营基础
作为A+H股上市证券公司,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A+H两地上市监管要求,系统构建并持续优化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司治理机制,为提质增效筑牢基础。
2025年,公司认真落实《公司法》与监管要求,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健全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专业监督体系;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和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与保障,定期与不定期共计召开4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其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入践行ESG发展理念,强化董事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暨ESG的监督管理职责,公司MSCI ESG评级提升至AA级,并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公司治理,一是优化治理制度体系,密切跟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更新,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配套制度,确保治理运作合规适配、有章可循;二是规范股东会运行机制,在董事选举中全面实行累积投票制,对涉及中小股东重大利益的事项实施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三是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效能,健全审计委员会履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作用。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夯实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开展的专题培训,人均培训时长不少于15小时,强化其合规意识,夯实履职根基。围绕关联交易、市值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等方面编制监管提示及时宣贯最新监管要求,引导“关键少数”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定期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涵盖资本市场形势、行业发展动态等方面资讯,切实提升其风险研判与科学决策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建设与合规意识培育。履职能力提升方面,公司将常态化培训与监管政策动态宣贯相结合,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内外部培训,积极做好各项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畅通监管传导机制,保障“关键少数”人员准确领会监管精神,强化其合规履职能力。制度约束方面,公司将关注监管规则适用及修订情况,在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管规则基础上,持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机制,完善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健全薪酬递延支付、薪酬止付追索等薪酬考核及问责制度,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长期一致。
五、优化分红机制,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在夯实经营业绩、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积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坚持常态化、稳健型分红理念,切实将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股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坚持“连续性、稳定性、合理性”原则,统筹平衡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整体利益,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分红标准清晰、比例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规范完备。
公司继2024年首次实施中期分红后,持续深化中期分红机制,2025年第二次实施中期分红,并已实施完毕。根据经董事会审议、有待提交股东会批准的2025年末期分红方案,2025年末期现金分红拟为13.57亿元,全年合计26.37亿元,分红总额同比增长33%,既是公司经营质效稳步提升的有力体现,更彰显了公司厚植股东价值、用心回馈投资者的诚意与担当。自2016年H股上市以来,包含2025年末期分红在内公司累计分红总额达204.75亿元。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发挥专业优势,彰显金融机构责任担当,积极响应监管政策指引,实现分红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实际,统筹考量发展规划、现金流状况与股东利益诉求,构建企业与股东共赢的良性发展生态。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持续凝聚市场价值共识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紧跟监管政策导向与资本市场实践要求,修订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构建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确保全体投资者及时、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高管团队出席,深入解读经营情况与发展方向,有效提升沟通质量与透明度。为拓宽投资者沟通覆盖范围,提升沟通效率,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增设英文频道,实现信息同步传递与国际化交流升级。持续深化与公募、保险资管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交流对接,传递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与长期投资价值,增进市场长期共识。在日常沟通层面,公司持续畅通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及上证“e互动”等渠道,实行专人负责、及时反馈,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等荣誉。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深化多层次投资者关系管理。一是坚持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开展信息披露,持续提升披露质量与效果;二是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业绩路演,高效向市场传递经营成果与公司价值;三是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主动推送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重要信息,扩大投资者触达覆盖面;四是持续维护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上证e互动等沟通渠道,保持响应及时、反馈有效,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关切;五是健全经营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机制,畅通投资者诉求传递路径,全面、多维度听取意见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行动方案为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行动计划,不代表对业绩、股价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或预测。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6-02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刘成先生、李岷先生、朱永先生、董洪福先生、王广龙先生、杨栋先生、华淑蕊女士、王华女士为关联/连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经股东会批准,关联/连股东亦需放弃相关事项的表决权。
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均为日常业务,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行业惯例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连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关联/连方往来损益发生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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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北京金控集团之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H股关连方,未设置年度预计金额,本公司实时监察与其实际发生的关连交易在《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适用比率测算结果,依规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及披露程序。2025年度,本公司与北京金控集团之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连交易未触发临时披露标准。
注2: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自2025年6月起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上表所示为报告期内其作为关联方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关联/连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鉴于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为主业的金融机构,证券市场情况及交易量难以预计,参照市场惯例,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的预计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计情况
1、《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预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过去12个月内存在该情形的法人以及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适用该情形的法人中可能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
北京金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北京金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基金)、北京金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资本)、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银投资)、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
预计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为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是指开展场外衍生品、互换类金融衍生品、外汇及外汇衍生品、分销买卖、债券交易、回购交易、同业拆借、利率互换、权益互换、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等交易;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是指提供证券经纪、期货经纪、金融产品代销、银行存借款、资产管理、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研究、投资顾问等服务。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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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定义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后续若出现符合上述情形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将纳入本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2、《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2026年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预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联系人与本公司所产生的关连交易,该等关连人士为北京金控集团及其联系人(联系人的定义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相同,就北京金控集团而言,包括北京金控集团的附属公司、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其附属公司)。
预计本公司与北京金控集团及其联系人可能发生的关连交易类别为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其中相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认购私募债或收益凭证、债券、质押式正回购、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银行存款、资产管理、金融产品代销、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研究等服务。
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持续监察与北京金控集团及其联系人实际发生的关连交易,并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测算《香港上市规则》项下资产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股本比率等比率中的适用比率,一旦适用比率达到0.1%,则该等关连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一旦适用比率达到5%,则该等关连交易需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预计可能发生关联/连交易的关联/连方和关联/连关系概述
(一)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预计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金控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金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81%的股份,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于2018年10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MA01F60KX1,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20层2001,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范元宁,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主要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082.9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714.5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368.38亿元,资产负债率89.54%;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09.0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03.14亿元。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3,391.94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980.2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11.66亿元,资产负债率89.46%;2025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99.3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13.70亿元。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关联方提供。
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是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定义的在本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与北京金控集团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定义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2026年,若出现符合上述情形的北京金控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将纳入本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2、其他关联方
2.1 北京国资公司:公司原董事闫小雷先生担任北京国资公司总会计师(2026年3月,闫小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北京国资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4005921645,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法定代表人赵及锋,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844.79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16.1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28.67亿元,资产负债率60.50%;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60.2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74.56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912.86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133.1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79.70亿元,资产负债率59.24%;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人民币94.0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3.34亿元。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场公开披露信息。
2.2 金财基金:公司原监事李放先生曾任金财基金董事(2025年11月,李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金财基金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MA01M70B7A,注册地为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11层1102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1号院1号楼三星大厦50层5001号,法定代表人翟彦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主要股东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47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1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29亿元,资产负债率12.24%;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3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14亿元。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76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3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1亿元,资产负债率19.89%;2025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4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13亿元。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关联方提供。
2.3 金控资本:公司董事王广龙先生担任金控资本董事长。金控资本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1MA01XH9799,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6号2层1-14-282,法定代表人王广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主要股东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2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0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93亿元,资产负债率3.42%;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1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12亿元。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2.78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9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7.85亿元,资产负债率38.59%;2025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5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39亿元。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关联方提供。
2.4 建银投资:公司原监事王晓光先生担任建银投资董事(2025年11月,王晓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建银投资成立于1986年6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28650,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14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4号楼,法定代表人刘志红,注册资本人民币2,069,22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处置;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咨询。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808.65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64.0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44.58亿元,资产负债率42.25%;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01.0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4.58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1,840.23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66.5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073.65亿元,资产负债率41.66%;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61.0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2.60亿元。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场公开披露信息。
2.5 中建投信托:公司原监事王晓光先生担任中建投信托董事。中建投信托成立于1979年8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29123632,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法定代表人刘功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主要股东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人民币841,856.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88,004.3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53,851.93万元,资产负债率22.33%;2024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7,664.8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9,320.52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人民币900,095.3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45,327.1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54,768.19万元,资产负债率27.26%;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9,685.8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17.14万元。该企业的上述信息来源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公开披露信息及关联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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