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89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61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215.28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238.6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90%。本次238.6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3,125,412股变更为1,330,738,61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330,738,61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38.68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294元/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3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30日。
7.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70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70.4万股。
11.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2.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在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期间,公司已分别实施了2022年年度、2023年季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2元(含税)、3元(含税)、5元(含税)、每10股转3股派1元(含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Q=183.6×(1+0.3)=238.68万股。
2.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8.09-0.108-0.2-0.3-0.5-0.1)÷(1+0.3)=5.294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8%;或(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7%。”“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公司2021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对其余61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215.28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38.6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90%。
本次回购价格为5.294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2,635,719.2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238.6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已分别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2023年季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238.68万股、回购价格为5.294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61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215.28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胡小琴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娜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经公司股东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董事会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该报告详实地体现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01 《千禾味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2 《千禾味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真)》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3 《千禾味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小飞)》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3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其2025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阅(非股东会表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充分记录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同意该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该报告内容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对《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该报告内容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子议案的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0.01 董事长兼总裁伍超群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伍超群回避表决。
10.02 董事伍建勇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伍建勇回避表决。
10.03 董事兼副总裁黄刚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黄刚回避表决。
10.04 董事兼财务总监何天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何天奎回避表决。
10.05 董事李进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进回避表决。
10.06 董事杨红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杨红回避表决。
10.07 独立董事罗宏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罗宏回避表决。
10.08 独立董事何真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何真回避表决。
10.09 独立董事唐小飞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唐小飞回避表决。
10.10 董事会秘书吕科霖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一事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61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董事会同意按规定回购注销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公司股本。
鉴于在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期间,公司已分别实施了多次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按规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238.68万股,将回购价格调整为5.294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黄刚、何天奎、李进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4.01 制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02 修订《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03 修订《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子议案14.0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有效成果,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该报告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使用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该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该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该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0.审议并通过《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宏、唐小飞、何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批准实施。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10亿元调整为20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2,402,49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205,038.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94,960.1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DAA9B0199)。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账户已分别于2025年3月6日和2025年3月13日注销,详见“二、(二)”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后,已分别于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3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马鞍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设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80,439.5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其中2025年度使用1,203.6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见本公告附表一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有关议案之日(即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250.29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6.78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千禾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千禾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备注1、年产60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年产20万吨酱油、10万吨料酒已于2023年2月投产,二期年产30万吨酱油于本年6月投产。2025年度项目的效益情况如下:2025年度销售调味品336,715.45吨,实现销售收入135,600.50万元,实现毛利52,375.63万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可实现年产酱油50万吨、料酒10万吨、销售收入323,000.00万元、毛利165,643.40万元、净利润65,863.81万元。)
备注2、本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较2025年半年度披露数据减少116.78万元,系2025年半年度披露的数据未剔除发行费用116.78万元所致,本期对上述数据予以更正。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362,767.4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5,236,276.74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821,355,594.07元,2025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38,482,084.74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125,4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962,574.16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已实施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102,548,108.60元(含税),上述分红与本次2025年度分红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42,510,682.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54%。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其余61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215.28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238.68万股限制性股票,该238.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注销该238.68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积极回报了公司股东,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心。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沛,公司近期无重大资本开支计划,董事会提议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一、调整后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10亿元调整为20亿元。
2.现金管理期限
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批准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10亿元调整为2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申请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7,731,086元。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7名激励对象所涉4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余64名在职激励对象因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涉1,836,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2,25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7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2,25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025,481,086股。
(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份数1,025,481,0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307,644,326股。2025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上述转增,转增完成后股份总数增至1,333,125,412股。
经上述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1,027,731,086股变更为1,333,125,412股,公司对应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1,027,731,086元变更为人民币1,333,125,41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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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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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