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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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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及工业技术报告期收入分别为108亿元、82亿元、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1%、同比增长11.8%、同比下降11.7%。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深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30亿元且不低于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及长期投资价值,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回购方案之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后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及长期投资价值。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30亿元且不低于6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积极响应决策部署,已取得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将合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3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7%;按回购金额下限6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65,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2026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130亿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金额达到65亿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130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测算,股份回购及注销的数量为130,000,000股,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金额65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测算,股份回购及注销数量为65,000,000股,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6,088亿元,货币资金约为8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2,232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1.17%。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130亿元,根据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14%、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13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添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行权购入公司股票6,750股。除上述股份变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注销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本次回购方案,就本次回购股份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8、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14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28.14元/股调整为26.47元/股。

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9名变更为197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630,000股调整为12,450,000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12,450,000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50,000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1名激励对象未全数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297,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152,500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587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9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1,676,675.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2,152,5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52,5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7、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0、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3,2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7、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7,812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18、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7,93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0、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4、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5、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8,700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林、王金亮、赵文心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26、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78,667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7、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及离职等原因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467股进行回购注销。

28、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7.47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

2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467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416名激励对象1,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2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3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375,000股,但在授予日后,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不认缴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8,325,000股。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0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4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74,434,25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8,325,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325,000股。

7、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8、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1、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5.89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

1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767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13、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4,35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5、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6、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7、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3,375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8、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875股进行回购注销。

20、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661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7,839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

21、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23,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2、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及离职等原因对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411股进行回购注销。

2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9.39元/股调整为18.89元/股。

2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411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三、本次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8人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8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2,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1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0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4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026,396,3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2,473,844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983,922,4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034,219,7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7,571,415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896,648,32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8日。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A股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7.47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4人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0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人因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7,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25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7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1,125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8.39元/股,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5.89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5.89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026,396,3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2,473,844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983,922,48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034,219,74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7,571,415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6,896,648,32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8日。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5年中期A股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9.39元/股调整为18.89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七、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回购注销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离任情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邱锂力女士的书面离任报告,邱锂力女士因职业规划原因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邱锂力女士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五期董事会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锂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邱锂力女士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有关辞任的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邱锂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构成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邱锂力女士的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邱锂力女士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邱锂力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娅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张娅女士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决定张娅女士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邱锂力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张娅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张娅女士的简历如下:

张娅,女,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并担任该校特聘教授,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张博士曾任美国堪萨斯大学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系助理教授及雅虎美国总部研究工程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积累了丰富的学术研究与产业实践经验;长期深耕人工智能与医疗健康交叉领域,多次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医学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创新及临床转化应用方面取得了系列重要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

张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经查询,张娅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A2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洪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4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