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付亚民先生
总裁:林俊波女士
副总裁:潘孝娜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虞迪锋先生
财务总监:杨天先生
独立董事:马莉艳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7日(星期四)至05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aoli@600208.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莉
电话:0571-85171837
邮箱:gaoli@600208.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4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等的要求,公司现将2026年一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1-3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公司无新增新开工面积和新竣工面积;实现结算面积1.64万平方米和结算收入1.75亿元,同比下降58.45%和51.30%,其中权益结算面积0.96万平方米、权益结算收入1.15亿元;合同销售面积2.8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收入17.97亿元,同比下降75.42%和77.41%,其中权益销售面积1.71万平方米、权益销售金额9.85亿元,同比下降77.47%和76.86%。
二、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29.11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28.04万平方米;2026年1-3月,公司取得租金总收入2,358.32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总收入2,327.92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7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年度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公司于2024年6月发布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的目标和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与内外需格局变化的复杂形势,公司坚定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保持战略执行韧性。在稳固核心业务经营底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培育。有效抵御外部不确定性冲击,实现了稳健经营与长期价值的协同发展。
尽管公司经营正常有序,但宏观环境的变局及行业深度调整,也为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9亿元,同比下降78.23%;实现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降9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亿元,同比下降74.29%。面对行业变局,公司需持续突破原有边界,加快战略转型步伐,打开新的成长空间。
2025年8月,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先导电科95.4559%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若完成,将有力扩充公司业务链条,显著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营业收入,扩展主营业务范围,直接提供公司在先进新材料领域的实体制造业务发展平台,赋能高科技投资布局,增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韧性。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提升经营质量为主要目标,通过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合理运用财务杠杆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同时,将坚定战略转型目标,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期内,公司在高科技板块的布局进入价值兑现与投资生态深化并行的关键阶段。公司立足整体战略转型、现金流安全与资产结构优化的要求,坚持“投硬科技、投核心技术、投国产替代、投长期成长”的投资理念,依托前瞻性布局与专业化投后管理,实现了投资项目的有序退出、优质企业的持续赋能、核心项目不断强化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期内,公司有序减持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份,实现处置收益约2.05亿元,有序的投资退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流动性。
同时,公司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持续提供稳定、可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期内,公司累计收到中信银行等投资项目分红14.17亿元,比上年增加4.58亿元。稳定增加的投资分红有利于现金流的稳定流入,为公司战略转型、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在高科技投资板块,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体系,实施专项布局,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经营计划”的相关内容。
三、全面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12月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监管规则及要求,公司完善了内控治理规则体系,密集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并新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通过对现有制度的梳理与完善,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流程规范,让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治理制度的完善不仅有助于强化内部管控效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更能推动公司治理模式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型,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前行提供了坚实支撑。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外部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依靠稳健经营策略应对环境变化,要将最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机制引入到公司运行中去,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强化“关键少数”主体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等相互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依规通过股东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新国九条”文件精神,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上述“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公司“关键少数”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有效履职,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承诺履行等核心重点领域,实施多层级多维度监督。
2025年12月,公司建立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水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等支付机制,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为公司创造价值。
2026年4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等规则要求,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再次进行了修订,并建立了《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从制度层面确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常态化沟通联络,密切跟踪相关承诺履行进度,不断强化其责任担当与诚信履约意识。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及时传导法规政策与监管最新动态,引导其知规守规、依规履职,共同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行。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踪资本市场新规、监管导向及投资者反馈,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及管理层传递重要信息,为科学决策与合规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五、全面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已于2024年4月制定并披露了(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年2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完成增持共计3244.6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4月,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围绕生产经营、现金分红、股份回购、股东增持、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为公司提振股价、完善市值管理提供了行动指南。
8月,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未来将以更加透明、公开、热情的态度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股价自行动方案披露后已明显上涨,有效维护了公司市场价值和投资者利益。6月,公司股票被调入“中证A500”指数,意味着公司在资本市场获得了进一步的肯定。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完善分红决策与管理机制,坚守稳健经营、长期发展的战略导向,在保障自身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充分兼顾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将科学统筹经营布局、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内在平衡,以持续稳健的经营业绩为支撑,坚持实施稳定、连续、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通过不断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着力提升股东长期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信任感与归属感,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成果。
3月,为稳定公司市值,由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宝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6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3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回购,截至4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累计回购金额5682.72万元。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六、持续深化投资者良性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的交流。公司积极接待各类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考察,及时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公司的具体情况,以更加透明、公开、热情的态度通过各种渠道更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健康地发展。
2025年5月,公司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为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提供沟通渠道,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与资本市场的常态化对接及高效沟通,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对外公告可读性,助力投资者全面、清晰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实况;加大与行业分析师等卖方机构沟通,扩大公司股票研究覆盖面,提高公司股票市场关注度;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路演和反路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持续强化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双向沟通机制,重视资本市场表现和投资者意见反馈,主动倾听、精准回应投资者关切与诉求,持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切实向市场传递企业内在价值与发展信心。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执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依托稳健的经营管理、规范的治理运作、健全的风险管控、高效的沟通交流,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创造价值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未来规划与安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际成效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5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5,667.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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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据此,公司本期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98.2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销售价格低于成本、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受宏观形势等外部环境的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未达预期,另有尾盘项目清盘处理,导致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据此,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961.54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综合考虑客户潜在市场需求、行业市场发展空间以及市场发展趋势等因素,公司认为个别股权投资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4,659.80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据此,公司本期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7.81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上述各类减值准备合计45,667.3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44,515.55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89.85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9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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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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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法定代表人:陈沧海,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88弄36号底层甲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要股东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5%)。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总资产34,734.72万元,净资产4,436.30万元;2025年度实现收入总计59,816.56万元,净利润2,683.14万元。
2、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罗玉华,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1201-5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股东系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4.7%)、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8%)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2%)。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楼宇智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总资产4,409.55万元,净资产816.29万元;2025年度实现收入总计5,133.64万元,净利润-271.28万元。
(二)新湖绿城物业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交易主要系公司接受新湖绿城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新湖绿城物业拥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服务类型多样,涵盖住宅、政府公建、商业办公、公众物业等,服务已覆盖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31座城市,140余个项目,服务业主20万余人,连续三年获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前TOP50,具备完成相关物业服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预计2026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5,600万元,其中4,500万元系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100万元系承租关联人房产,1,000万元系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本次关联交易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相关楼盘的物业管理,是公司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地产项目的正常运营。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和公平性的原则,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5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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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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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4月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4,000万元。
2026年4月7日,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众孚提供保证担保以及以公司持有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35,700万元(扣除保证金敞口金额为24,990万元)。
2026年4月8日、4月15日、4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香港新湖63,400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提供质押担保。
2026年4月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平阳伟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12,000万元。
2026年4月29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嘉秀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澜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保证协议》,为控股子公司新湖鸬鸟提供保证担保,另外公司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质押协议》以公司持有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2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调整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其中为31家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203亿元,为5家合营和联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和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65亿元。担保预计的有效期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预计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即相关协议的签署日需在此期间)(详见公司公告2025-055、57号)。
本次担保均发生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担保存在额度调剂,新湖鸬鸟的担保额度从4亿元调整到5.5亿元,额度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调出1.5亿元,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从16亿元调整到14.5亿元,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63亿元。
本次担保调剂发生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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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情况:上海众孚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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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情况: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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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平阳伟成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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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杭州新湖鸬鸟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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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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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债权人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中,湘财股份质押担保包含后续补仓、解押和退回保证金事宜,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解除、变更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补仓、解押和退回保证金事宜)而受到任何影响。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被担保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贷款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反担保)总额为325.72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203亿元,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反)担保总额3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84%、49.14%、7.26%;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40.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1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4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79%。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8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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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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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松飞,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燕,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雪艳,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本期公司拟支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27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万元;另拟支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简称:《选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至今未满2年,未超过《选聘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8-10年的要求;同时,天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6年度报酬。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5年度报酬及聘请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0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禁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南通启新系公司子公司浙江启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启璋”)共同设立进行项目开发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需要及股东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在本次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公司预计向南通启新新增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内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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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为参股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合作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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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1、南通启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上海启璋或其指定方(合称“合作方”或“绿城方”)分别向南通启新提供了44,732万元借款。南通启新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南通启新系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子公司启远实业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启璋分别持有其50%、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启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启璋成立于201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洪涛,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启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公司与绿城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南通启新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合作之初的约定,在项目公司出现自己无法解决的资金缺口时,公司、绿城方应按公司50%、绿城方50%的比例为南通启新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项目公司统一按双方股东届时协商一致的标准向出借方计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季计提,按年结算。
如任一方未按期足额提供股东投入的(“未足额投入方”),为不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保证目标项目开发经营顺利进行,另一方(“投入方”)可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按13.5%/年的利率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若未足额投入方在投入方超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之日起满30日仍未按持股比例投入的,则双方启动协商机制,协商期限为10日,协商期间投入方全部超持股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仍按13.5%/年的利率标准向项目公司计收利息。协商期满未协商一致,则投入方有权选择继续提供股东借款、或相应调整持股比例、或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和项目公司的实际需求,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关注项目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股东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有利于开发项目的正常推进,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被资助对象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公司将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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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逾期未收回的本金3.44亿元,其中:与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因其经营状况恶化,面临较多诉讼,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累计金额3.64亿元。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其他应收款对象的经营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6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故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32,717,758.91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拟保有更加充裕的用于发展的资金,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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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125,936.3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房地产市场继续底部调整,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行业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大,市场预期较弱的多重压力下,尽管政府在供应端及需求端都出台了相应的刺激政策,监管部门“托举并用”不断释放政策利好,但受房地产周期波动的影响,居民收入预期、购房信心尚未恢复,市场观望情绪浓厚。
期内,公司坚定发展信心,坚持以现金流为核心的经营策略,地产业务稳健推进,但行业深度调整仍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7亿元,战略转型的短期压力仍然存在。
作为具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公司坚持推进正在开发的地产项目,落实项目“保交楼”。2026至2027年,公司多个项目计划竣工,短期内的资金需求仍然较大,需要留存更多的现金增厚公司的安全屏障,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综上,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及市值管理的需要,积极响应“保交楼”政策,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份回购等用途。公司将在严格把控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6年3月开始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实施回购1795.73万股,回购总金额5682.72万元。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资者热线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目前,投资者对分红也存在分歧。部分投资者希望公司延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从而有利于吸收长线稳定的权益性投资者;部分投资者希望公司保留充足资金应对各种市场极端情况,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
考虑到当前的经营环境仍充满不确定性,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经营安全,经过综合权衡,并征求主要股东意见后,拟定了前述分红预案。公司相信这一举措,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度过行业调整期。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地产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模式和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公司将始终坚持优秀的市场应变能力,顺势而为,持续发挥前瞻、精准、高效、灵活的优势,加快地产业务的战略转型,以度过行业调整期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和公司发展需求等因素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融资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等因素,有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衢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2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创景路500号衢州发展大厦1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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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6年4月30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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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创景路500号衢州发展大厦18楼证券事务中心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1121
联系人:高莉、徐唱
(四)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9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2025年年度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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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