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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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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40A010749号),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2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526,3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4.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 1,596,199,994.00元已于2025年12月17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7,140,119.1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859,874.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42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96,208,861.7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与上述募集资金净额1,592,859,874.82元之间的差异是不含税的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金额3,340,119.18元以及2025年利息收入8,867.78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1月12日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尚未使用的金额与上述募集资金净额159,285.99万元之间的差异是不含税的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金额334.01万元以及2025年利息收入0.8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白云机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白云机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白云机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定期报送与重大事项即时报告相结合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构建董事会全面监督、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监督、合规管理部门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多层级监督体系,确保可持续发展工作全程规范、可控、可追溯。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规定的废弃物处理、乡村振兴、供应链安全议题识别为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与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告中予以披露或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在公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安保公司 指 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新科宇航 指 广州新科宇航科技有限公司

集团物流 指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翼通公司 指 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产发公司 指 广东机场集团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勤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空港快线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快线运输有限公司

商旅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白云信科 指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空港设备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按公司公开定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是基于经营情况做出的,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统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79,746.28万元(含税),具体关联交易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5年金额为根据协议条款计算或实际发生的含税金额。

上述2025年内关联交易主要为2025年度之前公司已通过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签署协议的交易正常履约,2025年内公司已就新增货邮安检服务、变更安保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三期扩建工程资产使用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详见《关于白云机场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其余2025年内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在管理层权限内按照程序决策。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7,119.68万元(含税),预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公司财务系统结算周期,2026年以来实际发生金额暂统计至2026年3月31日。

2.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进行额度内部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机场集团: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成立于1993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求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2.安保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8号机场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谢锦程;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门卫、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术防范设备设计、安装、咨询、维修;摄影;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新科宇航: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联邦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美元玖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电气设备修理;航空航天器修理。

4.集团物流: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横十六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空港机场);法定代表人:姜书伟;成立于2019年9月25日;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电子过磅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特种设备出租;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生鲜乳道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邮件寄递服务;邮政基本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报关业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

5.翼通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商务服务楼;法定代表人:林佩群;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商务机停放及飞行小时销售、商务机托管;商务航空餐食;商务航空航务签派;商务航空机组旅客通关;商务机维修、定检及航线维护;商务航空气象服务;商务机销售及展示;商务航空外站代理;航油供应;酒店预订、租车服务;奢侈品销售;广告代理;办公室出租;商务航空管理输出;通用机场及FBO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产发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自编302栋;法定代表人:翁玉麟;成立于2015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建发公司:注册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宣勇;成立于1995年7月17日;注册资本:陆仟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灯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互联网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劳务派遣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各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1.集团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26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564,270,8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7%。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安保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翼通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新科宇航: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集团物流: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产发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建发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租赁

1.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合同》,集团公司将包括北滑行道系统及设备、东南站坪及设备、A3B3站坪及设备、A4B4站坪及设备、公务机坪改造及设备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止。租赁资产的租金为6,504万/年,合同总金额130,080万元。

2.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租入集团公司白云机场飞行区用地(含停机坪)约372.25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2007年8月5日至2027年8月5日止。租金为每年2,000万元,同时约定该租赁价格自第三年开始,按公司上年起降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60%调增,自第五年开始,按公司上年起降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80%调增。

3.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三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14)第14120025号)范围内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跑道166002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2月5日至2028年2月4日止。年租金为14400万/年,合同总金额72000万元。

4.根据《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同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范围内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航站区和工作区合计5,000,782平方米(7,927.50亩)的土地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用地2022年至2026年的租金按以下方式确认:(1)飞行区:按照股份公司当年起降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80%调整;(2)工作区、航站区:按当年度旅客吞吐量变动率的50%调整。

5.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土地租赁合同》,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范围内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其机坪用地14,394,91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8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租期及租金。二号航站楼正式运营前两年,二号航站楼用地的租金参照《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白云机场航站区用地价格确定,二号航站楼机坪用地的租金参照2007年8月5日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白云机场跑道用地价格确定;正式运营后第三年1月1日起,二号航站楼租金按上年度旅客吞吐量变动率的50%调整,二号航站楼机坪租金按公司上年起降服务收入年度同比增长率的80%调整。

6.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南北进场路等地块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范围内的用地679,3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起始使用费单价南北进场路绿化为3.49元/平方米/月,南北进场路等为6.26元/平方米/月。2024年至2027年,任一年度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大于或等于2019年吞吐量的90%时,则当年度的经营使用费单价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长3%(南北进场路绿化递增率为1%);低于的,不递增。

7.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C2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授权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范围内的用地12000平方米租赁给公司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7日至2028年1月6日。授权经营使用费标准为17.55元/平方米·月,每年租金固定为252.72万元。

8.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B5地块临时停车场用地授权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范围内的用地11700平方米租赁给公司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7日至2028年1月6日。授权经营使用费标准为17.55元/平方米·月,每年租金固定为246.40万元。

9.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员工运动馆用地土地授权经营使用合同》,集团公司拥有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14394915平方米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集团公司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同意按授权方式处置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使用上述地块中3025平方米土地建设员工运动馆。合同期限9年,自2019年12月11日开始起算,至2028年12月10日止。经营使用费单价为17.04元/平方米·月,年递增率3%。经营使用费自2021年12月11日起算。

10.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员工备勤大楼土地授权经营使用合同》,集团公司拥有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14394915平方米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集团公司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同意按授权方式处置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使用上述地块中3825平方米土地建设员工备勤大楼。合同期限9年,自2019年12月12日开始起算,至2028年12月11日止。经营使用费单价为17.04元/平方米·月,年递增率3%。经营使用费自2021年12月12日起算。

11.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大楼土地授权经营使用合同》,集团公司拥有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14394915平方米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集团公司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同意按授权方式处置上述土地使用权。公司使用上述地块中10000平方米土地建设综合服务大楼。合同期限9年,自2020年8月27日开始起算,至2029年8月28日止。经营使用费单价为19.30元/平方米·月,年递增率3%。经营使用费自2022年8月28日起算。

12.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地块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使用协议》,集团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范围内的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用地56719平方米租赁给公司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授权经营使用费标准分别为铂尔曼酒店31.32元/平方米·月,澳斯特酒店为19.18元/平方米·月。2024年至2027年,任一年度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大于或等于2019年吞吐量的90%时,则当年度的经营使用费单价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长3%;低于的,不递增。

13.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授权经营使用合同》,集团公司授权公司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93号)规定用途投资建设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公司按合同约定投资建设并支付授权经营使用费。授权项目经营期限为20年,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45年11月23日止。在项目经营期首年及次年,集团公司只收取固定费用,免收浮动费用,自项目经营第三年起,集团公司收取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固定费用为100.75万元/年,浮动费用按项目年营业收入3%收取。

14.公司作为白云机场运营人,公司已运营三期扩建工程中的T3航站楼及配套工程、飞行区资产、停车楼等相关资产,在后续三期扩建工程资产使用方案调整前,公司暂以整体租赁方式使用并向机场集团支付资产使用费。资产使用费综合考虑资产类别、资产暂估价值、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和效能、资产折旧摊销费用、资金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期资产运营初期,业务尚需培育,资产效能未能充分发挥,相关资产在租赁期间机场集团给予公司一定年限的租金折扣,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资产使用费为14,980万元(含税),占资产折旧摊销及资金成本费用的39%,租赁产生的财务影响已纳入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数据;2026年资产使用费7,490万元/月(含税)。待公司所使用三期工程资产完成建设工程最终财务决算后,双方将根据决算结果影响的定价因素变动情况,调整资产使用付费金额。

15.公司与集团物流签署相关协议,按照集团物流年度营业收入金额的4%收取集团物流使用公司所有并管理的机场跑道、飞行区、机场道路、商业平台等资源使用费。

16.公司租赁产发公司A4综合楼北楼三层西侧两间办公用房用于下属单位办公,物业总面积175.35平方米,租金及管理费单价为89.13元/平方米/月,年租金18.75万元。

17.公司控股子公司白云信科租赁产发公司A4综合楼北楼二层部分物业用于办公,物业总面积410.32平方米,2026年租金及管理费单价为72元/平方米/月,年租金35.45万元。

18.公司子公司空港快线租赁产发公司A4办公楼4、5楼及首层部分场地用于办公,面积1813.31平方米,租金及管理费单价为85元/平方米/月,年租金184.96万元。

19.公司子公司商旅公司租赁产发公司A4办公楼部分物业用于办公,面积1602.63平方米,租金及管理费单价为89.13元/平方米/月。

20.公司子公司空港快线租赁产发公司机场路南门向云西街15号南面部分场地物业用于停车、办公等用途,租赁期限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30年10月15日,租金17.50元/平方米/月,首年租金165万元,租金自第二年(含)起按年3%递增。

21.公司与安保公司签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综合管理平台及相关配套设备租赁合同》,安保公司将白云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综合管理平台及相关配套设备租赁给公司使用。年租金为226.29万元,随项目资产折旧费用进行增减。2026年预计累计金额为280.48万元。

22.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为新科宇航道口配备两台安检双视角X光机,服务期限从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3月6日,根据设备价值以及服务期间维修、维护、人工及配件费用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为9.5万元/季度。

(二)接受劳务

1.公司委托集团下属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调水蓄能系统制冷站及站区室外工程项目,工程相关管理费按批复概算总额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中规定的费率计算确定。

2.公司委托集团下属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口岸联检单位航站区设施设备项目,工程相关管理费按批复概算总额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中规定的费率计算确定。

3.公司委托建发公司提供T3航站楼运维应急服务,包括大楼本体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动力配电系统设备、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修及保养工作,服务费用包括人工、管理费、材料采购及损耗、耗材购置、运输费等。

4.公司子公司商旅公司与集团下属单位梅州机场开展商务合作,梅州机场向商旅公司采购白云机场贵宾服务,商旅公司向梅州机场采购易登机服务、贵宾卡特许经营、定制支装水等服务,双方按贵宾服务消费明细、采购数量以协议价格结算。

(三)提供劳务

1.公司下属动力保障分公司向集团公司新机场范围内下属单位提供水电管理服务,公司根据应向水电部门交纳的水电费的总额向各单位收取水电费及水电管理费。

2.根据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东跑道东侧飞行区运行管理服务,所得收入中停场费收入100%归集团,起降费收入按集团30%、本公司70%比例分配。

3.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监护员为新科宇航提供专用道口24小时监护服务,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服务费用根据安检护卫部人工成本并经双方谈判确定,按年均涨幅7%核算合同费用,各核算年度费用分别为493.11万元、527.61万元、 564.55万元。

4.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监护员为集团物流控制区道口专项安全服务,服务费用根据安检护卫部人工成本并经双方谈判确定,2026年预计金额为385.89万元。

5.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安检员为集团物流白云机场国内2号货站、国际1号货站、国际2号货站开展专项安全服务等相关工作,首年含税专项安全服务费标准为7,942.81万元,后续每个财年的年度含税专项安全服务费均在上一个财年含税总额基础上增长5%。安检设备定检服务费(含税)另按3180元/台计收,据实结算。

6.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监护员为集团下属单位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西飞行区空陆侧围界专项安全服务,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定价方式为协商定价,2025年费用为300.79万元(含前期费用4.87万元),2026年费用为316.62万元。

7.公司下属安检护卫部派出安检员对进入翼通公司管理的FBO控制区域的旅客和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检查,对进入控制区道口实施车辆检查和区域监护,2026年金额预计361.16万元。

8.公司子公司地勤公司为新科宇航在白云机场承接的飞机维修工作提供机务及相关支援服务,服务收费按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预计为43.17万元。

9.公司子公司地勤公司为集团物流提供国内航班国内货物业务袋运输服务,对月度费用按照实际服务航班数量结算,并按出港航班业务袋随货物运输同步率实行封顶收取,2026年预计金额289.80万元。

10.公司子公司地勤公司为集团物流提供指定宽体、窄体客运航班的指定货物提供机坪装卸和快速运输至白云机场1号货站的服务,收费标准为300元/航班、极速提标准为500元/航班、国际速提标准为300元/航班。

11.公司子公司地勤公司派出航空地面服务人员对翼通公司代理的航班提供航空地面服务,服务费用根据地面服务协议中项目单价确定,2026年预计金额为40.91万元。

12.公司子公司空港快线配备不低于8名维修人员为集团物流提供3吨散货拖车及7吨集装板拖车维护、保养、改造及喷漆翻新等服务,按收费标准清单与额定工时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6年预计金额41万元。

13.公司子公司空港快线为集团下属单位提供车辆维修服务,按收费标准清单与额定工时标准收取维修费用,2026年预计金额210万元。

14.公司子公司空港快线为集团下属单位提供职工班车及包车服务,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进行收费,2026年预计金额124万元。

15.公司子公司商旅公司为集团及下属单位提供辅助后勤保障、会务、培训等服务,综合人工成本、市场价格等经双方协商进行收费,2026年预计金额213万元。

16.公司子公司空港设备为集团下属单位提供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综合人工成本、配件价格等经双方协商进行收费,2026年预计金额52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按公开定价协议确定,体现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相关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情况做出的,具备合理性。

2.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按双方公开定价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碧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少泽,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并与致同所相关团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考察了致同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认为:

致同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致同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意续聘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聘期为1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为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00万元,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白云机场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和《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国家层面规划,提升白云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93号)文件要求,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作为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的项目法人与建设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于2025年10月30日投入运营。根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民航法律法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白云机场运营人,三期工程中公司使用的相关资产已由公司运营。

近期公司与机场集团对公司使用三期工程资产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为兼顾公平与科学,符合机场行业监管规定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要求,公司与机场集团拟定了三期工程项目资产使用方案。

拟定方案作为双方后续开展相关交易的讨论基础,双方尚未就拟定方案的实施达成具体协议,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情况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审议程序。

一、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整体思路

拟定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将立足资产属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与经营状况,统筹考虑资产使用、运营效益与战略布局,平衡公司近期效益与长远发展,局部需求与全局目标,运用受托管理、长期租赁、直接购买等组合方式,构建灵活适配、可持续发展的资产使用模式。

1.以受托管理方式使用:针对未来盈利性较好的经营类资产,拟采取机场集团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方式使用,包括T3航站楼及东西区配套资产。

2.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针对长期盈利性较弱的经营类资产,由公司长期租赁的方式使用,包括飞行区资产及土地等。

3.以直接购买方式使用:针对与公司目前运营密切相关的经营类以及保障类资产,拟由公司向机场集团购买,包括东四西四指廊、停车楼、业务生产用房及可移动设备等。

二、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内容

(一)拟以受托管理方式使用的资产

1.拟受托管理资产范围

机场集团拟委托公司管理的三期工程资产包括:T3航站楼及配套资产、三期工程东西区配套工程资产、航站区土地。

2.拟受托管理定价机制

受托管理资产由机场集团委托公司管理,双方签订收入分成协议,双方按比例分别确认收入。具体收入分成比例以后续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为准。

(二)拟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的资产

1.拟租赁资产范围

公司拟向机场集团长期租赁的三期工程资产包括:三期工程飞行区资产、飞行区土地、工作区土地,交通中心土地。

2.拟租赁资产定价机制

三期工程飞行区资产及土地拟采用全成本定价模式确定基准租金,年租赁费以资产折旧摊销、资金成本、相关税费为基础综合核定。

三期工程工作区土地租赁费拟参照三跑道土地租金水平确定。

考虑到三期工程资产处于运营初期,业务尚需培育,资产效能未充分发挥,相关资产在租赁期间先给予一定年限的租金折扣,后续逐年调高租金调整系数,直至实现全成本回收。具体租赁资产定价方式以后续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的资产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三)拟以购买方式使用的资产

1.拟购买资产范围

公司拟向机场集团购买的三期工程资产包括:第一航站区东四西四指廊、停车楼、业务用房(备勤宿舍、场务用房、综合物资仓库)、可移动设备(特种车辆、安检设备、信息系统)等。

2.拟购买资产定价机制

拟购买资产计划在不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原则下,通过资产评估确定交易价格。具体购买资产定价方式以后续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为准。

三、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实施计划

公司后续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与机场集团协商具体交易协议条款,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程序后,与机场集团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期工程的投用,白云机场将进一步夯实市场需求硬件基础,业务产能将逐步释放,在拟议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有关交易未完成前,公司作为白云机场运营人,需就使用三期工程资产情况向机场集团支付资产使用费。综合考虑使用资产类别、资产暂估价值、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和效能、资产折旧摊销费用、资金成本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资产使用费为14,980万元(含税),约占资产折旧摊销及资金成本费用的39%,2026年资产使用费7,490万元/月(含税),此项因素将相应减少公司当期利润。公司所使用三期工程资产完成建设工程财务决算后,双方将根据决算结果调整资产使用费金额。

四、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资产使用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方案立足资产属性,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与经营状况,统筹考虑资产使用、运营效益与战略布局,平衡公司近期效益与长远发展,局部需求与全局目标,具备合理性,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资产使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上述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为公司与机场集团协商的计划安排,尚不构成具体交易事项。鉴于机场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后续具体实施资产使用方案前,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内容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流程,机场集团及有关关联董事将在相关决策会议中就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五、风险提示

三期工程资产使用方案后续需按交易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含税),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29,541,956.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7,244,5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4,514,710.4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02%。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25年度)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上接3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