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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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4月25日,完成收购新疆天山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雪”)100%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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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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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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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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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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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惠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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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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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惠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6一01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二、审议《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天山雪食品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及昆岗生物公司的议案》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目的在于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天山雪食品和昆岗生物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宿天山雪、阿拉尔天山雪食品以及阿拉尔米业均为天山雪食品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原有业务、新业务及整体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3,944.76万元收购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持有新疆天山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雪”)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4月25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天山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 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农垦集团同受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 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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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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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