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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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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1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保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保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娟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保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保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上接341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和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4、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对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债权,经评估作价人民币20亿元,认购华奥泰新增182,857,143股股份。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参考华奥泰评估值确定为35亿元。华奥泰的少数股东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奥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35、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的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华奥泰分拆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

本次分拆上市事宜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且可能存在目前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的筹划、方案编制和决策等事宜,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3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李可欣女士简历

李可欣女士:64岁,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原中心主任、教授,北京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临床研究评价与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等。李可欣女士主攻临床药理学、新药早期临床研究、体内药物分析等研究方向,主持完成百余项I期临床试验,参与了我国《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多个指南专审工作。

截至目前,李可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可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98,699,202.62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497,252,136股(目前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7,023,600股后,以1,490,228,53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022,853.6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480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8元,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7,680,629.0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582,319,36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科技”)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临海支行、农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26日,公司与农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

以上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0日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907.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所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3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号)。

以上资金已于2025年3月21日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全部为协定存款,该产品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相关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实施。

前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于2026年3月19日到期,其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等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因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和“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预计为11,131.2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其中将4,466.60万元用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6,664.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6.1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鉴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建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963.07万元(含利息收入),基于此,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DC 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新建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建成并结项,由于支付进度原因尚存在部分款项未支付。除此外,公司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认为,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海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商证券认为:华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2025年度,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存在募集资金的运用,上述融资后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本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63.07万元。

[注2]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已结项,主体已投入运营,因前期投资大且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3]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海生物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结项,尚存在一部分款项未支付。

附表2: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2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198,174.35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1,204.64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969.7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中,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科技”)、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赛奥”)、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小数位等差异,系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20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自有资产抵押;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授信及资产抵押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上表中,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华南化工”。(下转3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