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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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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2版)

注2:该数据为公司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授信额度需提供的资产抵押金额。

2、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3: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指2026年一季度末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注4:公司直接持有华奥泰79.69%股权,并通过华奥泰员工持股平台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奥泰4.80%股权,合计持有84.49%股权。

注5:公司直接持有湖北赛奥50%的股权,并通过子公司上海奥博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湖北赛奥45.13%股权,合计持有95.13%股权。

注6: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2日、2022年1月20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制药科技提供担保事项,额度分别为10亿元、6亿元、8亿元。结合制药科技实际经营需要以及相关银行授信担保方式的变化,公司将在本次新增的28亿授信额度生效后启用相应的贷款金额归还截至目前担保余额8.56亿元所对应的全部贷款金额后,上述各届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全部失效,制药科技仅本次审议通过的28亿担保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拟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机构签订与上述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协议,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62,035.83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7.75%,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5,76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4.97%;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6,27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7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5.89%;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应超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

(五)交易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面临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叙做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手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叙做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国内外法律法规、进出口及外汇、利率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交易对手方违反法律制度,可能导致汇率、利率发生大幅波动或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要求等风险管控措施,同时规定了详细的汇报流程要求,以便于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掌握进展。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备有专业团队对汇率、利率波动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等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以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关注和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各类风险,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或可能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审计部对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5、公司仅选择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长期合作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公司关注出口合同履行、客户应收账款管理、公司持有外汇及汇率、利率波动情况,并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出口业务及持有外汇的风险管理所需。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稳健的原则,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选择合适交易业务,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同时,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2、由于外汇衍生品交易把汇率、利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金融机构办理外汇相关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但同时,也存在市场汇率、利率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或者部分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从而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8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相关收益仍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授权期限范围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上述授权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现金管理业务,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控规范等相关要求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整体风险较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9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需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0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年产8,000kg索马鲁肽(同司美格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

●新项目投资资金:11,0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约为14,85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存款利息,最终以实际节余转出金额为准),其中拟将11,000.00万元用于“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剩余约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7年11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17,680,629.0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审慎决策,拟将募投项目由“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本次节余的募集资金约14,85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其中11,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新项目由子公司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赛奥”)实施,剩余约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金额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5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投入金额。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系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1800号。原项目拟打造全自动、连续生产的数字化智能制造中心,可规模化生产心血管类、抗抑郁类等口服固体制剂产品,包括缓控释片剂及胶囊剂等品种。原项目采用连续制造理念,融合仓库管理系统WMS、制造执行系统MES、电子物料系统和自动导引车等信息化系统和工具,建造全自动、数字化智能制造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实现物料自动转运以及人、机、物的信息互联互通。

原项目总投资为132,274.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原募投项目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24,660.68万元。原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受全球医药行业格局深度调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碎片化、关税等影响,叠加国内集采政策常态化推进,行业同质化竞争产能过剩引发的“内卷式”价格竞争,使得传统制剂产品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至新项目,助力公司优化业务布局,使募集资金聚焦于市场空间大、价值高的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原募投项目将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3、项目建设地点

公安县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观绿路2号。

4、投资金额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0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

5、资金具体投向

单位:万元

6、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

7、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7.3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37年(税后,含建设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603-421022-04-02-352051。

本项目的环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9、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减资,并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向湖北赛奥进行增资。湖北赛奥其余股东将进行同比例增资。

(二)新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临床短缺重大慢病防治药物、高端特色仿制药原料药产业化、药物绿色低碳先进合成技术开发与应用、保障国家医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鼓励类范畴。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国内高端特色原料药自主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行业及民族医药工业国际综合竞争力,拓展全球高端原料药市场,同时助力地方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增长,契合国家及地方各级产业政策与发展布局。

2、符合企业战略发展与市场刚需要求

当前全球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肥胖、2 型糖尿病患病人数快速增长,司美格鲁肽作为全球降糖减重药物领域 “药王” 级核心品种,原料药市场需求持续爆发式增长;同时全球医药供应链自主可控需求提升,原料药国产替代趋势明确,原研专利陆续到期将全面打开国内仿制药原料药市场空间。公司现有司美格鲁肽原料药产能规模偏小,无法匹配未来全球市场增量需求,也难以发挥规模化生产降本增效优势。在此背景下,公司实施“年产8,000kg索马鲁肽中间体建设项目”可逐步完善产业链布局、补齐产能短板、强化供应链自主保障能力,抓住行业发展窗口期;同时推动产品绿色低碳技术升级、扩大高端原料药全球出口规模,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特色原料药领域核心竞争优势,契合企业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三)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市场空间广阔,竞争格局迎来战略机遇

司美格鲁肽已成为全球 “药王”,其背后是《世界肥胖地图 2025》所揭示的严峻公共卫生趋势:全球及中国超重肥胖人群的快速增长,为 GLP-1 药物提供了长期刚性需求支撑。同时,其化合物专利已到期,标志着规模超百亿美元的仿制药市场窗口将开启,市场竞争格局即将重塑,为上游优质原料药供应商创造了历史性机遇。本项目扩产旨在高效响应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市场与竞争可行性明确。

2、技术与产业基础成熟,落地条件充分

公司深耕特色原料药行业多年,聚焦糖尿病、心血管、中枢神经等重大慢性疾病治疗领域持续布局,已建立完善的产品梯队、成熟的产业化生产体系、完备的质量管控体系以及稳定的国际化客户资源,在原料药合成工艺优化、绿色安全生产、国际合规认证等方面积累了深厚技术、人才、产能与品牌优势。湖北赛奥的司美格鲁肽凭借其领先的合成工艺、稳定的产品质量及精细化成本制造能力,叠加公司强大的全球优质客户资源、国际化合作体系,以及现有厂区载体、公用工程、环保配套与合规运营管理基础,已具备充足的产业化条件与落地可行性。但目前现有产能规模有限,已成为制约公司抢抓行业机遇、稳定核心客户资源、扩大市场份额的关键短板。本次实施扩产建设,可有效破解产能约束,依托规模化生产形成成本优势,进一步强化综合竞争实力,为后续深度拓展全球市场、巩固行业竞争地位筑牢基础。

3、财务与经济效益可行性强,投资价值清晰

参考行业同类项目经验,高端特色原料药产能建设具备显著经济回报。项目建成后,凭借确定的市场需求、领先工艺带来的高收率与低成本优势,预计将实现良好的销售收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扩产项目,能够快速形成有效产能、抢占市场窗口期,投资逻辑清晰、风险收益比优良,财务与经济效益可行性强。

综上,本项目是公司在关键时点,基于自身优势,为抓住确定性市场机遇而进行的战略性投资。其实施将打破产能制约,实现从技术优势到市场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的转化,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技术迭代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2、预期效益风险

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储备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均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制定了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能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但若未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销售推广、实施进度、相关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实施过程中产生市场前景不明、技术保障不足等情形,将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和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3、项目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备案或审批程序,能否及时顺利获得各项审批文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六、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海药业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1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类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因此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合计19,643.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903.3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金额16,535.86万元。

3、部分长期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损失金额4,010.5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43.0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9,643.0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一致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43.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2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太海,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郭俊艳,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年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3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及发展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李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李刚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李可欣女士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可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可欣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李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本次独立董事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成员进行选举、调整,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可欣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可欣女士、陈保华先生、单伟光先生,其中王学恭先生为主任委员;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邓川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可欣女士、李宏先生、苏严先生,其中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李可欣女士、王学恭先生、邓川先生、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其中李可欣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可欣女士为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李可欣女士简历

李可欣女士:64岁,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原中心主任、教授,北京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临床研究评价与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等。李可欣女士主攻临床药理学、新药早期临床研究、体内药物分析等研究方向,主持完成百余项I期临床试验,参与了我国《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多个指南专审工作。

截至目前,李可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可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44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一)回购专户部分股份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对回购专户中的10,656,753股股份进行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因此减少10,656,753股。

(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在不涉及其他内容修订的情况下,上述调整以及相关条款项目的序号调整不再逐一列示。《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修订对比情况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其他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新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公司本次具体修订、制定的制度情况如下所示:

上述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3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