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3版)
■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7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8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9、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6、7、8、9、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海转债”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0576-85016010。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日,每天9:00一11:00,13:30一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汛大路8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是否持有“华海转债”:□是 □否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持有“华海转债”的股东对上述第18项议案应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意向栏应保持空白或以“X”“/”“一”等符号予以标注。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了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免于审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更好地促进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的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筹划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分拆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
● 本次分拆上市如若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对华奥泰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和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华奥泰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并授权公司及华奥泰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实施相关筹备工作,并在拟定本次分拆上市的具体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分拆上市事项风险提示:本次分拆上市事宜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且可能存在目前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的筹划、方案编制和决策等事宜;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和意义
华奥泰成立于2013年9月,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奥泰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大分子创新药物研发,聚焦肿瘤、自身免疫疾病两大领域,适应症包括中重度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子宫内膜癌、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三阴性乳腺癌等多个高发、难治性疾病领域。经过多年深耕沉淀,华奥泰已构建起覆盖早期研发、中试生产、临床试验、专利管理、注册申请的一体化生物新药研发平台和体系,搭建了单抗、双抗、融合蛋白及ADC等药物研发平台和符合GMP标准的原液和制剂中试平台,为各类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抗体药物开发提供资源支撑与技术保障。
本次分拆华奥泰独立上市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拓宽华奥泰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华奥泰的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商业化能力。同时,本次分拆上市将进一步提升华海药业生物创新药板块的发展水平,深化公司在生物创新药领域的布局,增强华海药业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目标。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华奥泰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和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主体
1、公司名称: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78133145H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538号2幢1楼
5、成立日期:2013年9月10日
6、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阿达木单抗、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的生产,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药中间体的销售(除药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奥泰股权结构如下: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议拟以债转股的方式,以持有的对应华奥泰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债权为对价,认购华奥泰新增的18,285.7143万元注册资本暨18,285.7143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号))。债转股事项实施完成后,华奥泰股权结构如下:
■
(二)筹划本次分拆上市的情况
本次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华奥泰分拆上市后,公司与华奥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致力于保持独立性。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及具体方案尚待进一步论证。具体分拆上市方案经充分论证及拟定后,将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授权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华奥泰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启动华奥泰分拆上市前期筹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论证、制订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如需)、拟订上市方案并为此聘请相应中介机构、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具体分拆上市方案将基于可行性论证结果进一步拟订,并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形成具体方案,公司是否满足《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可能存在目前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影响本次分拆上市的筹划、方案编制和决策等事宜。待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就本次分拆上市的具体方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次分拆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本次分拆上市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48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总结公司以往年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行动计划方案,以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公司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立足自身产业优势,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全球化战略布局,不断做精做强制剂和原料药两大核心产业链,统筹优化国际国内两大销售体系;持续强化研发创新投入与成果转化,稳步提升生物药和创新药研发与管线布局,积极开拓创新药全球战略合作业务,构建原料药、仿制药、生物药与创新药协同发展的业务新格局。
2025年,全球医药行业格局深度调整,公司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受国际地缘政治矛盾加剧、国内集采扩面、行业同质化产能过剩、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汇率波动等因素交织叠加影响,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同比下降。
尽管公司面临短期业绩压力,但核心业务韧性与发展潜力持续增强。凭借多年深耕形成的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成本控制优势、持续工艺改进与精益管理体系,在行业价格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公司毛利率仍保持了基本稳定。同时,公司坚持创新转型升级战略不动摇,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发展的核心引擎位置,在巩固原料药与仿制药技术壁垒的同时,前瞻性布局生物创新药、小分子创新药等前沿领域,重点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抗感染等临床需求迫切的适应症领域,形成了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研发管线。
2025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4.80亿元,同比增长23.2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23%。其中:(1)原料药研发:通过审评审批32个,完成新产品申报49个,中试验证生产17个,小试研发31个,新产品立项33个;(2)国内制剂研发:获批新产品21个,完成产品注册申报29项;(3)美国制剂研发:获批ANDA文号3个;(4)生物创新药研发:获批临床批件6个。国产首个自研用于治疗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的HB0034已完成关键临床研究且主要终点达成,2025年9月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进入审评阶段;HB0017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顺利完成关键三期临床试验;HB0025联合化疗治疗鳞状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关键III期临床试验启动,子宫内膜癌的III期临床试验即将启动,三阴性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适应症的II期临床稳步推进中;HB0056、HB0043等主要早期临床阶段项目快速推进。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元年和第三次转型升级的转折年,公司紧扣“战略聚焦、组织精干、优势深耕、管理提效”主基调,纵深拓展原料药业务,全面深化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以夯实产业根基;发挥制剂产能与制造优势,不断提升经营质效;加速创新药成果转化落地,以打造立足中国、辐射全球的原料药、仿制药、创新药齐头并进的产业格局,力争实现公司2026年92亿元的销售收入目标,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夯实主业,不断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255.69万元。同时,公司对从二级市场回购的10,656,753股股份依法完成注销,涉及回购资金约20,001.16万元。本次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进一步优化股东权益结构。
自公司2003年上市至今,公司已累计分派现金红利约29.89亿元。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切实保障了股东投资收益,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充分彰显了对股东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公司对长期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
2026年,在整体经营业绩承压的背景下,公司仍延续一贯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4,902.29万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94 %。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保持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与实际经营状况,统筹兼顾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稳定回报,持续提升股东获得感,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加强信息披露与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搭建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形式,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各项合法权益。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及邮件沟通等多种渠道,全面展示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发展战略,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2025年,公司举办了1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动邀请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与公司管理层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沟通交流,本次活动共有55名投资者参与。同时,公司召开3场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就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核心内容与投资者充分沟通,进一步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此外,公司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2026年,公司将在严格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遵循法律法规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强化披露信息对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的效用。
二是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交流形式。公司将建立常态化投资者互动机制,在持续优化电话邮件沟通、上证E互动问答等渠道的同时,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创新沟通模式。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在上海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行业专家代表共同参与分享交流,为投资者搭建与管理层、专家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认可。此外,公司将持续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全方位向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内控与ESG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治理体系及组织架构,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等职责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共同推进公司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公司系统梳理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健全内控管理体系。结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及监管规范要求,公司依法完成监事会取消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相应职权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司规范运作基础,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公司始终坚守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运营理念,严守合规底线,持续强化全员合规文化建设与合规意识培训,并从财务、运营等多维度完善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推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同时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持续健全ESG治理架构与管理机制,围绕绿色生产、员工关怀、职业发展、商业道德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和谐共生、共赢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健全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切实筑牢风险防范屏障;同时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升级,健全内控相关制度规范,严格规范制度执行流程,加强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内控管理质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全过程,推动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水平同步提升,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管理与激励约束,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严格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综合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实行年薪制,在综合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实际的基础上,将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盈利水平紧密挂钩,有效激发高管团队干事创业积极性与责任担当,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稳步实现。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合规履职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人员的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切实发挥履职作用。
2025年,公司邀请中介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核心团队及中层以上人员进行证券合规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与风险意识,推动公司整体规范化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统筹组织2次董事会深入子公司实地调研考察、参加业务发展规划专题讨论会等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充分沟通业务现状、商讨未来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医药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当前的行业政策等进行充分地交流和分享。董事会对后续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意见。
2026年,公司将持续紧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最新监管精神、监管要求及市场变化信息,聚焦重点监管规则、规范运作要求等核心内容,持续开展多样化宣贯学习与专项培训。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丰富履职保障机制,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搭建多形式履职渠道,不断提升其规范履职能力与专业决策水平,严守合规经营底线,保障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
六、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跟进评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元年和第三次转型升级的转折年,公司将在优化调整中完善战略布局,在坚守深耕中筑牢发展根基,在攻坚突破中开拓崭新局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不断夯实公司规范治理的坚实基础。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以持续稳定的发展和积极真诚的沟通,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宏观经济环境、医药行业发展动态、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二级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公司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6-049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应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泰”)的200,000万元人民币债权向华奥泰增资,认购华奥泰新增的18,285.7143万元注册资本暨18,285.7143万股股份。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奥泰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9.69%变更为87.07%。
● 本次增资虽然能够有效降低华奥泰的整体负债规模,一定程度上改善华奥泰的财务状况,但本身并无法直接为华奥泰带来资金,华奥泰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奥泰的经营发展,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持有的对应华奥泰总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向华奥泰增资,认购华奥泰新增的18,285.7143万元注册资本暨18,285.7143万股股份。华奥泰注册资本将由3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285.7143万元人民币。
华奥泰的少数股东临海华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海投资”)、临海海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璟创投”)不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奥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
(二)华奥泰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三)华奥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定价情况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360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涉及的相关债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华海药业委托评估的债权资产评估价值为200,000.00万元。基于该等评估结果,公司以持有的对应华奥泰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债权作价人民币200,000.00万元,认购本次华奥泰新发行的股份。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321号《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1月30日,华奥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50,012.55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以该等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华奥泰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350,000万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协议各方
甲方:华海药业
乙方:海璟创投
丙方:华海投资
丁方:华奥泰
(二)本次增资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奥泰股份总数拟变更为502,857,143股,新增股本182,857,143股由华海药业以其持有的对应华奥泰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债权本金按照评估作价人民币20亿元进行认购;其中人民币182,857,143元计入华奥泰注册资本,人民币1,817,142,857元计入华奥泰资本公积。
华奥泰与华海药业应在协议生效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华奥泰将于交割日向华海药业出具反映本次增资相关变更的股东名册。各方应当积极配合于本次增资交割之日起30日内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 违约责任
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除另有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四) 协议生效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各自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次增资相关事宜经由华海药业之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华奥泰之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华奥泰债转股增资是为了支持其长期发展,优化其资本结构。本次债转股增资实施后,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虽然能够有效降低华奥泰的整体负债规模,一定程度上改善华奥泰的财务状况,但本身并无法直接为华奥泰带来资金,华奥泰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 □否
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公司ESG管理架构如下所示:
■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 □否
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每年审议并披露年度ESG报告。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否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因素融入长期价值管理,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已将ESG相关表现纳入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体系,旨在推动管理层在决策与运营中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该机制主要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现,ESG相关指标在绩效考核中占有明确权重,直接影响高管绩效评分与薪酬兑现。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乡村振兴在议题重要性的分析判断中,尚未达到公司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的判定值,为非重要性议题,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的相关要求,在报告中进行了简要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