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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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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1版)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有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因汇凯化工增资,公司持股比例现为22.87%。汇凯化工因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专利和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借款20,000万元的22.87%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73.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吉林、张裕生、谢小玲、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刘峰拟对汇凯化工本次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参股公司汇凯化工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按投资比例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汇凯化工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借款的22.87%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73.00万元,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汇凯化工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385.4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6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9,535.4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条件。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9,327,235.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504,961.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条件规定如下:(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总资产的20%。(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基于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新星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龚晨艳、曾广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资产处置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情况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93.37万元,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78.72万元,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表:

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1、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2025年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37.37万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007.6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300.07万元。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的,按照其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涉及的存货,为公司产成品、在产品和原材料(主要为锂盐桶及其原材料钢材)。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以2026年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考虑后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等对预计可变现净值的影响,按照账面成本超过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9.72万元。

3、处置闲置资产损失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公司处置了部分闲置固定资产,共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78.72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事项。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1,793.37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793.37万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78.7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6年间向各商业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表:

二、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控股子公司洛阳新星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8.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5.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5.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5.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以及子公司松岩新能源预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二)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三)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年度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洛阳新星、松岩新能源和赣州松辉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其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385.4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6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9,535.4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市场需求,以技术创新与管理升级为驱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在巩固铝晶粒细化剂等基础产品市场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市场覆盖,重点发展电池铝箔冷轧坯料、高端铝焊丝等高端铝合金材料,稳步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快氟化工材料(三氟化硼气体及三氟化硼络合物、六氟磷酸锂三期)的产业化进程,推动项目落地并实现经济效益,构建“铝合金材料+高端精细化工”双主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力。此外,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管控体系,强化科学决策与精细管理,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持续深耕主营业务,加大产品推广力度。稳定经营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电池铝箔冷轧坯料、六氟磷酸锂等产品,夯实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化精益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重点围绕智能化及自动化制造、设备改造升级、加强品质监控与改进、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有效利用率,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降本节耗。

二、强化研发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内涵式发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拓展外部技术合作,同时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科学规划与高效执行,稳步推进各研发项目落地,加快成果产业化转化,确保研发与生产紧密衔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强劲创新动能。

在铝合金材料领域,依托铝晶粒细化剂等传统产品的市场优势,向电池铝箔冷轧坯料、高端铝焊丝等高附加值方向升级,聚焦新能源车控元件、高性能电池箔坯料等前沿产品,持续优化高强高延伸产品的工艺并深化客户验证,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深度转型与能级跃升。

在氟化工领域,积极推进三氟化硼气体及三氟化硼络合物、三氯化硼、乙硼烷等应用于半导体、光伏、核工业等战略领域关键材料以及钠离子电池电解质六氟磷酸钠的研发,夯实新材料与新能源产业链核心环节。

三、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2025年,公司结合最新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修订,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机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在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将不断完善覆盖经营管理全链条的制度流程闭环,并动态优化与业务发展的适配性。同时,持续健全子公司管理制度与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审计与监督,确保内控体系完整、制度执行有效。

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与责任担当。持续完善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履职权限与责任边界,推动其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举办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定期培训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此外,公司将建立健全“关键少数”履职评价与约束机制,将规范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关键少数”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结合公司实际,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持续稳健的经营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上市以来,在净利润为正的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回购股份等,以实际行动回报股东。近年来,受持续亏损影响,公司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积极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回馈股东,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金额达1,999.83万元。

未来,公司将聚焦经营发展,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计划等因素,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将持续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流程,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的内部报送流程,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重大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与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开展常态化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专用邮箱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属于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要求定期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时进行述职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52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8%;营业成本313,24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2.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3.34%。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25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各商业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不超过合计人民币4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新能源”)为控股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8.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5.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5.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15.0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汇凯化工拟以其工业用地、在建工程、专利和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公司拟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向银行申请借款20,000万元的22.87%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573.00万元,汇凯化工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吉林、张裕生、谢小玲、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刘峰拟对汇凯化工本次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肖长清先生、姜淞竣先生、李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学敏先生、周志先生、卢现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周志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将“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17.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572.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将“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拟将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93.37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793.37万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导致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78.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0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学敏、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周志、卢现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6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系人:周志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3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