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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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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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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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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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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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75亿元,同比增长6.22%;利润总额232.89亿元,同比增长3.21%;净利润179.71亿元,同比增长8.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4亿元,同比增长6.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92.62亿元,同比增长13.57%;资产负债率69.01%,同比上升0.74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7.18亿元,同比增长7.7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6-027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核(福建)先进核能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核(福建)先进核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公司或合资公司)。
● 投资金额:产业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核电)以货币出资31,000万元,持股比例62%;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以货币出资19,000万元,持股比例38%。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法律风险及经营管理等相关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落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6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中关于共同成立快堆产业公司的相关内容,助力快堆产业落地福建,公司拟与福建投资集团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依托该公司培育地方快堆相关产业,引领商业快堆产业发展。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货币出资31,000万元,持股比例62%;福建投资集团拟以货币出资19,000万元,持股比例38%。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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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核(福建)先进核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与福建投资集团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依托该公司培育地方快堆相关产业,引领商业快堆产业发展。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货币出资31,000万元,持股比例62%;福建投资集团拟以货币出资19,000万元,持股比例38%。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新设公司
合资公司名称:中核(福建)先进核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发电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长期。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中国核电拟以货币出资31,000万元,持股比例62%;福建投资集团拟以货币出资19,000万元,持股比例38%。
(上述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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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不设职工董事,其中由中国核电推荐3名,福建投资集团推荐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中国核电推荐人选;设副董事长1名,由福建投资集团推荐人选。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其中福建投资集团可以推荐1名副总经理,其余人选由中国核电推荐。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出资方式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不属于公司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三)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1.各方约定合资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2.各方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出资时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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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金由各股东方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金额拟为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00),各股东方在收到公司缴纳注册资本金的通知后30日内,按照本条所述的认缴出资比例足额实缴出资;第二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00),2028年6月30日前,经股东会决议,各方按照本条所述的认缴出资比例足额实缴出资。股东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出资额度缴纳出资的,每逾期1日,违约方应按未实际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
4.合资公司成立后对投资的项目将根据最终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国家规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以及公司持股比例,确定合资公司出资的项目资本金数额。当依据项目投资总额和项目进度需增加项目资本金时,各股东方应依据本条约定的认缴出资比例向合资公司增资,具体增资金额由合资公司股东会确定,各方应在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足额出资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各方内部决策程序完成;(2)本次行为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3.各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或由于不可抗力、任何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4.协议终止后,由各方共同对项目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对相关资产进行分配。
5.本协议为各方的基础协议,各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他有关为登记需要或其他目的签署的合同、协议等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股东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所规定的有关条款,属于违约。如一股东方违约给合资公司或其他股东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则违约一方须对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若一方违反缴付注册资本出资以外的其他义务的,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违约一方应赔偿由于其违约给守约方和/或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任何一方发生本协议下的违约行为时,除违约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种协商应在任何一方提出进行协商的书面要求后十日内开始。
2.如果争议在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合资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最终判决做出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为后续推进快堆项目建设,共同培育快堆供应产业链奠定了坚实基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对现有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法律风险及经营管理等相关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项目进度,审慎安排资金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6-02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4月17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人数为0)。董事邹正宇(非独立董事)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肖林兴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赵军(非独立董事)、詹应武(非独立董事)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武汉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上受托人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会议由董事长卢铁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听取了《公司一季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审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因此独立董事秦玉秀、于良民、戴新民、录大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年度考评等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按照14.4万元/人标准实际发放。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预发标准为14.4万元/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统一注册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经营班子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九、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十、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十一、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核(福建)先进核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核(福建)先进核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十二、通过了《关于浮动堆ACP100S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三、通过了《关于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已完成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该项目拟建设2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及配套设施,装机容量为2×1250MWe。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四、通过了《关于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项目申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已完成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该项目拟建设2台“华龙一号 2.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及配套设施,装机容量为2×1230MWe。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五、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6-026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0,547,2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2元,共计募集资金76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9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73.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9,922.10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9.7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9,75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89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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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84,717,20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2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99,9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2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76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25799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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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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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直营业务中心、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七号八号机组分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云霄支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开户银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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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32,72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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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94,62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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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中国核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国核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核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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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福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1号机组已于2024年11月首次调试发电,2号机组已于2025年11月首次调试发电。2号机组产能未完全释放,本年度福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实现的净利润为112,505.59万元。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和“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注3:截至期末,福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项目投入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所致。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按照承诺用途投入,福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目前仍处于尾工阶段,尚未竣工验收结项。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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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辽宁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福建漳州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江苏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形成生产能力。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和“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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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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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26年5月20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和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电话:010-8192 0188
联系人:崔明明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3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27,820.39万元,累计可供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2,666,942.43万元。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2,056,800.2074万股,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5,401.2257万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测算股利分配总额约为328,223.84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69,276.9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9.80%,且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2026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需要满足相应前提条件下,方可按规划方案实施,具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中国核电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中国核电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中国核电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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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决策层:董事会和党委会;管理层: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层:本部部门和成员单位。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专题会议审议;年度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即时专项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管举措;将安全环保、绿色发展等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高管薪酬与可持续发展绩效挂钩,依规实施薪酬扣减及问责。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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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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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区关系、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四个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但是中国核电在报告中进行了披露。“科技伦理”议题暂不作专项披露,主要因为公司核心核电业务严格遵循核安全法规,不涉及生命科学等传统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在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运维效率的过程中始终秉持审慎原则,确保科技向善。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要求“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19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19号》,要求“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19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