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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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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0 公司简称:天宸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77,882.08元,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00,817,977.60元。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中的业务主要包括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物业租赁、装修业务及储能业务等。

2025年,房地产行业践行控增量、去库存路线,全面进入止跌回稳的关键周期。全国商品房成交规模降幅较2024年显著收窄,预计全年销售面积约8.9亿平方米、销售金额约8.4万亿元,分别同比下降约9%和约13%,其中销售面积降幅较上年收窄约4%。

2025年全国30个重点城市新增住房成交面积约3.2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约7%,与此同时,房价下行压力犹存,但跌幅趋缓。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在2025年大部分时间处于环比微跌或持平状态。二手房市场价格下行趋势较为明显,市场预期仍偏谨慎。

202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加速下行,预计全年同比下降约17%,连续4年保持下降态势。新开工连续4年低于新房销售,竣工降幅较上年显著收窄,反映出行业“控增量、保交付”的政策导向落地见效。

政策方面,2025年围绕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核心原则形成全方位支撑体系。从一季度制度框架搭建到四季度新模式明确,从顶层设计到地方700余条政策落地,公积金优化、保障安居、城市更新、“好房子”建设等举措多点发力,推动商品房待售面积连续10个月下降,市场筑底企稳的基础不断巩固。

2025年,中国储能行业在“十四五”收官之年实现跨越式增长,结构优化与市场化转型成效显著。根据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统计,截至2025年底,中国电力储能累计装机规模213.3GW,同比+54%。其中,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占比超过2/3,技术路线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

2025年8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首次量化2027年底累计装机容量≥180GW,方案具体明确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同时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推动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增加收益。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2025年中国新型储能新增投运66.43GW/189.48GWh,功率规模和能量规模同比+52%/+73%。

与此同时,全球储能需求增长,高盛在2025年11月的报告中将2025/2026年全球储能需求预测大幅上调至589/736GWh。中国储能企业在全球市场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1-5月新增出海订单/合作超144GWh,中东、欧洲、澳大利亚等市场呈现较大增长。

从单站规模看,大型化趋势显著。截至2025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达72%,较2024年底提高约10个百分点;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达27.6%,较2024年底提高约12个百分点。从应用场景来看,独立储能占比提升。2025年,独立储能新增装机3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占比为51.2%,较2024年底提高约5个百分点。从技术路线来看,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主导地位,装机占比达96.1%,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及飞轮电池储能等装机占比合计3.9%。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中的业务主要包括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物业租赁、装修业务及储能业务等。

1、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

公司子公司天宸健康管理公司投资建设的健康城东地块1A低层办公用房项目自2022年12月完成竣工备案后,历年均进行了相关房产销售。本报告期房产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健康城东地块1B项目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主要建造办公、酒店及商务综合楼等,预计2026年内完工。

2、物业租赁业务

由于自2024年三季度末起,公司将闵行区银都路“康复医院”物业对外出租,因此本报告期内的物业租金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3、装修业务

公司子公司上海宸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健康城东地块1A部分购房业主的装修业务在去年已全部完工并交付,本报告期内无新增整体装饰工程收入,仅有零星装修设备款收入。

4、储能业务

国内业务方面,公司于2023年6月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签订相关投资合同,计划投资建设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截至2025年末,政府代建的该项目一期一阶段储能智能制造工厂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同时公司引进了pack生产线,兼容1300Ah/1175Ah/587Ah/628Ah/ 588Ah/314Ah等现有全部电芯规格,为储能业务拓展提供产能支撑,为未来订单按质按时交付提供保障。

海外业务方面,公司于2025年10月签订日本网侧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协议,拟于日本国中国地区岛根县投资建设2MW/8MWh电网侧储能电站。截至2025年末,该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预计2026年年内并网。公司将以此项目为契机,抓住海外储能市场机遇,为未来拓展海外储能奠定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销售业务及物业租赁。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24,804.04万元,物业租赁收入4,579.77万元,装修及物业管理等其他收入为512.81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7.79万元,较去年减少40.8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茂菁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6-01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77,882.08元,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00,817,977.6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6.1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担保总额度为8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64%;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45,21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13%,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年4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之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10943】)。根据该合同约定,公司与农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0963】)和《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0962】,以下简称“本次抵押合同”)。

2、2026年4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宸储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储能”)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CMISXD2026040100071】)和《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皖(授信)字(2026)第03284号】)。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皖(保证)字(2026)第03346号】)。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包括天之宸、天宸储能等5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详见公告编号:临2026-007、临2026-008、临2026-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天之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10943】):

借款人:天之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用途:物业劳务保洁等日常经营支出

借款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整

借款期限: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7年4月19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首笔用款的发生日不迟于2026年5月31日。

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借款利率:4%

担保方式:(1)公司就本次流动性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0963】);(2)公司就本次流动性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对应本次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0962】)。

(二)天宸储能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CMISXD2026040100071】):

借款人:天宸储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用途:支付货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借款期限: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7年4月29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借款利率:3.3%

担保方式:公司就本次流动性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皖(保证)字(2026)第03346号】)

四、本次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天之宸与农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相关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0962】),抵押物为公司合法持有的不动产。

(二)本次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抵押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1、抵押物名称:抵押人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为沪房地卢字2004第005441号),坐落于上海市徐家汇路550号15A、B、C、D室,地下车库40、41、42、43、44、45号车位,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100,000.00元。

2、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债权实现费(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本次保证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0963】)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天之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自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7年4月19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款凭证上的记载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皖(保证)字(2026)第03346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天宸储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授权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天之宸和全资孙公司天宸储能,目前两家公司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48%和90.07%(2025年经审计)。本次银行信贷业务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为83,7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6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6-01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茂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77,882.08元,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00,817,977.60元。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13。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公司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公司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亦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张春明、独立董事颜晓斐、独立董事David Hao Huang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事前审核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标准为10万/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I. 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II. 内部董事: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3)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4)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5)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核算与发放。

14、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2)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3)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4)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核算与发放。

1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上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炯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炯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烨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炯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炯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烨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