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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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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83版)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3版)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说明

6.1.1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本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6.2 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涉及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向信保基金转让有关信托计划债权,并向信保基金提供合同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合计人民币3.615亿元)。

6.3 报告期内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不良率为扣除减值准备后不良资产净额与总资产的比值。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 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 自营贷款情况

表6.4.1.5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7 2025年度收入结构

表6.4.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合并口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信息科技业务服务收入。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379个,实收信托金额74,371,706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2.15%。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报告期内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深化落实与兴业银行集团的“风险协同、业务协同、渠道协同”,持续推进信托新三分类业务布局,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信托业务创新和特色业务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持续提升受托服务能力,深化财富管理生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信托业务管理规模突破8000亿元。其中,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实现稳健增长,家族信托实现对客户资金、保单、股权、不动产等全口径资产管理,夯实了高净值客户“人-企-家”综合服务能力;家庭服务信托新增规模市场占比居行业前列,成为服务大众家庭养老、教育等需求的普惠型财富管理“钩子业务”;薪酬福利类年金信托规模突破百亿元,为企业员工福利管理提供了定制化解决方案。

强化资产自主管理水平,做大做优资管“朋友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理财子业务合作机构大幅拓展,业务类型更加丰富;非标业务成为链接集团内资源的重要抓手;自主管理业务六大系列产品体系及投资策略不断完善,形成固收、多资产、权益三大主线策略,多只产品荣获行业重量级奖项,市场影响力与客户认可度显著提升。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创新特色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孵化创新业务,委贷业务(法人及非法人财富管理信托)成功探索出服务对公客户的新路径;信租业务创新与租赁公司、新能源企业合作模式,打造产融协同新范式;私募业务投资交易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私募机构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慈善信托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敬老扶幼等领域打造了特色慈善名片,展现了国有信托公司的责任担当。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本公司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固有财产与关联方重大交易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新增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新增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集团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113.29万元,其中母公司亏损17,465.12万元。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财政部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母公司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信托赔偿准备。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本年度不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2025年度拟暂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221,305.50万元留存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发生以下变动:

2024年9月,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詹文学先生的书面辞职函,詹文学先生因工作分工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詹文学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经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5〕20号文件核准,张天翼先生于2025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在本公司任职时间满六年,卢东斌独立董事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3月,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凃俊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凃俊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前由卢东斌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6月,凃俊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5〕146号文件核准并到任履职,卢东斌先生不再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8.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兴业信托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闽金复〔2025〕207号)核准,本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本公司正式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及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吕伟先生、吴世农先生、吴体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8.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变动: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6〕7号文件核准,柯阿勇先生于2026年1月正式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6〕26号文件核准,吕伟先生于2026年1月正式履行公司副总裁职务。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新增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包括固有及信托)。

8.4 报告期内,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原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处罚情况。

8.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本公司的检查意见及本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监管意见要求,加快信托风险处置,风险率保持低位,完成通道业务压降,进一步夯实资本质量,持续提高本源业务占比,在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推进、改革转型有力有序、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工作成效。本公司认真部署落实监管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主要风险和问题,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并建立整改台账,持续做好有关问题规范整改。

8.7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2025年9月5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21版及公司官网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以及财政部门关于监事会改革的要求,经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取消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结合公司治理架构前述调整及《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等现行监管制度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上述章程修订事项已经《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兴业信托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闽金复〔2025〕207号)文件核准。截止本公告日,相关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备案手续。自本公司章程获得监管核准之日起,本公司监事会正式取消,本公司对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6年1月8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41版及公司官网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等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兴业国际信托变更住所的批复》(闽金复〔2025〕305号),本公司住所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3层、25层、26层(邮政编码:350003)”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9层、10层(邮政编码:350005)”。本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住所事项对《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公司住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于2026年1月4日完成《营业执照》的换领,并将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

8.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始终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深入贯彻“金融为民”的根本宗旨,在巩固现有“大消保”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聚焦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需求,从优化管理机制、强化系统管控、加强投诉处理三个维度,系统性地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完善“大消保”体系,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基。优化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评、特殊群体保护、消保审查、投诉管理、营销宣传、信息披露、纠纷化解等多个重点领域的机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持续提升管理的规范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二是强化治理与考核机制,增强消保的刚性约束。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管理机制,细化考核指标,推进部门横向与纵向考核管理,提高投诉考核的权重,建立分段式投诉考核模式,加强消保考核与人力资源体系、问责管理体系的挂钩程度,进一步完善评优评先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是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系统化管理水平,完善消保审查机制。结合投诉及舆情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完善审查要点,提升消保审查和监督的系统化、智能化管理,从源头上强化业务的合规性。四是强化业务与行为规范,精准防控关键风险。全面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完善代销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边界,结合适当性管理等新规定,加强对合作机构的规范性培训,并积极落实对合作机构的监督。五是建立“金融消保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将“金融为民”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方案,推动金融服务创造社会价值,持续探索可持续、可推广的金融惠民服务模式,深化“金融+公益+服务”模式,系统化推进慈善信托业务,项目涵盖医疗救助、教育发展、乡村振兴、助老扶残、公安英烈优抚、自闭症关怀等多个领域;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金融保障工作,依托养老服务信托,有效解决老年群体在养老、健康及财富传承方面的核心关切;推进精准化、常态化教育宣传,扩大教育宣传覆盖群体,提高教育宣传质量,针对老年人、大学生、劳动群体、特殊群体等累计开展上百场线上线下教育宣传活动,形成教育宣传长效机制。六是持续创新金融教育宣传模式,提升教育宣传的温度与效能。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的教育宣传网络,落实“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金融教育宣传周”等集中性和常态化教育宣传工作,并持续探索创新教育宣传模式,将大学生金融教育宣传与特殊群体关爱相结合,传播金融行业的正能量。本年度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活动180余次,累计触达超200万人次。七是夯实投诉风险处置工作,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投诉高发问题的警示培训,强化溯源整改,开展重大投诉应急演练,提升公司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群访投诉风险监测和应急响应效率;切实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报告期内,本公司共计受理客户有效投诉27笔,主要为来电或来信转办投诉,投诉业务主要涉及不动产股权类、证券投资类等信托产品,投诉客户主要分布在福建、江浙沪、广东以及东北等地区。本公司积极回应客户诉求,深入推进相关处置工作,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及客户服务等,最大程度保障信托计划项下财产和受益人权益。

10、本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计调查、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公司依法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履职,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公司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系统提升合规管理效能,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切实夯实三道风险防线,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诚实公允。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在公司重大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治理结构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进一步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1、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净资本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引导经营部门加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管理意识,加强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174.38亿元,净资本107.32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71.24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51%(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62%(监管要求为≥40%)。

1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秉持“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厚植责任文化。公司注重发挥信托制度功能优势,将金融创新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主动担当信托公司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使命,将社会责任理念深度融入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全过程,推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并在助力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2025年,本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通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党建+”赋能工程、创建特色党支部等举措,公司党建工作的规范化与实效化水平稳步提升,特色支部占比显著提高,党建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媒体关注。公司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的发展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转型发展筑牢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化“国之大者”为“司之要务”,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2025年,公司主动将信托业务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实体经济和美好生活的“三服务”格局,全年服务实体经济规模超1500亿元。在科技金融领域,积极运用股权投资信托、投贷联动等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茁壮成长。在绿色金融领域,持续完善绿色信托管理体系,绿色信托存续规模实现大幅增长,并创新落地租赁合作绿色服务信托,有效支持光伏、风电、储能等绿色产业,擦亮“绿色银行”名片。在普惠金融领域,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信托,加强对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信托普惠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在养老金融领域,着力拓展“兴福家”家庭服务信托的养老保障场景,有效满足银发群体养老保障与财富传承的多元化需求。在数字金融领域,以数智化转型为引擎,赋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数据信托等前沿模式。

三是扎实推进金融服务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为福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本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持续优化省内信托服务供给。2025年,公司通过信托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流向省内重点地市,有力支持了地方重点产业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薪酬福利类年金信托等本源业务在省内实现较快增长,为服务省内实体经济、助力企业“留才引智”、推进养老金融发展贡献了信托力量。

四是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信托,彰显金融向善力量。本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持续深耕慈善信托领域。2025年,公司新设慈善信托10单,备案规模339.5万元。慈善服务场景广泛覆盖乡村振兴、教育助学、医疗健康、红色文化、拥军优抚等领域。公司积极探索“党建+慈善信托”融合模式,成功设立红色文化慈善信托,以制度性慈善安排推动革命老区文化保护与传承。同时,通过搭建慈善服务平台,成功开拓自然人客户慈善信托业务,构建起“客户爱心+专业信托管理+优质慈善执行”的公益闭环新模式,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

五是忠实履行受托责任,积极建设信托文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公司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5年全面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与教育活动,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的服务力度,原创宣传素材与活动触达人次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持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客户诉求得到及时响应与妥善解决。在合规文化建设方面,公司紧密围绕业务新分类改革,系统修订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制度,强化“三道防线”协同,并通过常态化的合规培训与信托文化活动,推动“五要五不”实践要求深入人心,筑牢稳健经营根基。

六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深化“兴家园”文化建设。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工会与共青团建设,规范民主管理,畅通员工沟通渠道。公司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帮扶与离退休人员慰问,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与劳动竞赛,员工兴趣小组数量实现翻番,有效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同时,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组织志愿者参与听障人士关爱等公益活动,并定向支持乡村教育振兴项目,以实际行动传递金融温度,厚植“兴家园”文化内涵,为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