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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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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又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城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新城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上交所发行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前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交所下发核准文件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晓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有冬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0.68亿元,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分别净增加担保额度为344.50亿元、133.62亿元、18.50亿元和13.23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1。

单位:亿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90.68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72.44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9%、48.0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三、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新增对外担保13.45亿元。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详见附表2。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截至2026年3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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