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916)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3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金额币种均以人民币列示。
1.4本报告中“浙商银行”、“本公司”、“本银行”和“本行”均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1.5本公司董事长陈海强、行长吕临华、主管财务负责人景峰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张简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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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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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本充足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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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计量。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查阅本行网站(www.czbank.com)。
2.3杠杆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1.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计量。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查阅本行网站(www.czbank.com)。
2.4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 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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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6股东情况
2.6.1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 (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百分比除外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据本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表中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2.6.2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存续的优先股。
3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7,123.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12.52亿元,增长6.6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0,132.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5.04亿元,增长4.71%。负债总额34,991.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53.77亿元,增长6.88%。其中:吸收存款21,545.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10.95亿元,增长5.44%。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1.90亿元,同比增加0.85亿元,增长0.50%。其中:利息净收入118.25亿元,同比减少1.56亿元,下降1.30%,净利息收益率为1.60%,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非利息净收入53.65亿元,同比增加2.41亿元,增长4.70%。成本收入比24.37%,同比下降1.12个百分点。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9.92亿元,同比增加0.43亿元,增长0.72%。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1.24%,比上年末下降0.88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40%,比上年末下降0.20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6%,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272.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1亿元,增长4.73%;不良贷款率1.36%,较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55.63%,比上年末上升0.2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12%,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4重要事项
4.1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的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4.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附录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年4月29日
附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2026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续)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续)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 吕临华
董事长 行长
景峰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行“五五”规划的全面启动之年。本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浙江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经营质量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系统谋划实施提质增效举措,切实提升经营质效与治理水平,以稳健的经营和可持续的发展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一、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高质量发展
本行始终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为战略路径,坚持长期主义、聚焦经营管理,着力建设治理完善、资本充足、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核心竞争力突出、品牌影响力显著的优质商业银行,成为金融强国建设的忠实践行者和浙江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主力军。
一是坚守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围绕传统重点产业提质升级、打造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以及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重点方向,持续加大信贷投放与资源支持力度。
二是着力推进“1155”经营策略,提升经营质效。坚持一条经营主线,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综合回报为标尺,加强跨条线、多产品联动,开展综合经营;构建一项基本能力,以企业级行业研究为牵引,加强营销指引、授信政策、评审指引、经营政策、考核政策协同和融合,形成经营合力;统筹五个经营维度,以系统论的视角,做好客群、风险、结构、效益、规模五方面的长周期摆布;强化五个联动策略,统筹完善经营资源保障和激励机制,抓好公司与金市、存量与流量、利息与非息、境内与境外、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五个联动”。
三是坚持服务优行,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坚守“见行、见心、见未来”文化理念,坚持陪伴客户成长,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有温度的综合金融服务。建立“132N五策一体”工作机制,构建全行级研究能力,形成投研驱动的客户服务名单,打造“客户、产品、队伍”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形成浙银交易、浙银金市、浙银科创、浙银财富、浙银金租、浙银非金等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品牌。优化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厅堂服务队伍“选、用、育、留、退”全周期闭环机制,完善标准化营销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和客户体验。
四是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资产综合回报。坚持资产和负债业务发展相匹配,保持合理规模增速,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产,做优增量资产,提升总体收益水平。优化负债结构,丰富低成本负债来源,扩大活期存款规模,降低负债成本。开展中收扩大工程,稳步提升非息收入占比。围绕“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强化多元增收渠道,大力拓展代理代销、支付结算、资产托管、债券承销等业务,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五是坚持全面成本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立全成本管理理念,以全员、全科目、全流程、全周期为原则,推进全面成本管理,提升成本管控能力。全面梳理成本动因,挖掘全科目压降空间,科学精细管控,结合短期与中长期举措,制定全面成本管控方案,贯穿从费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控到执行后考核评价的全流程管理,实现成本管控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六是筑牢风险防线,牢守经营底线。持续践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和“低风险、均收益”的风险理念。坚持“风险第一、合规为本”,推动健全“独立、制衡、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制,加强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制衡有力、追责到位”的前、中、后台“三道防线”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产业、行业、客户的前瞻性研判,严把授信准入关口,严防增量资产风险。同时,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化人工智能在风控、营销、服务等场景应用,以科技赋能风险管理。
七是坚持深耕浙江,推进大本营建设。立足“服务浙江、服务浙商、服务浙江人”定位,聚焦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主战场,将“深耕浙江”战略与全国发展布局相结合,扛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一方面,深度融入浙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准对接浙江重大项目、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领域金融需求,持续扩大省内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提升省内分行对全行的贡献度。另一方面,发挥省内外分行、境内外分行协同联动作用,共同服务好全国乃至全球浙商,打响“浙商银行服务全球浙商”品牌。
八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数智化水平。统筹推进“焕芯强基、数据治理、AI赋能”三大工程。持续推进AI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对公、零售、同业、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等领域打造AI应用示范场景,以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和管理升级。持续深化与头部科技企业的合作,提升场景融合与客户服务能力;对接高校、科研机构,共同探索前沿科技在金融领域安全、合规、可控的应用路径,共同构筑开放共赢的数字金融新生态。
二、服务新质生产力,赋能发展新动能
2026年是本行推出“人才银行”服务十周年。本行将立足科技金融十年实践经验,紧扣国家与地方导向,持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全周期、全链条、全生态金融服务,持续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全力赋能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聚焦硬科技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发力三大方向。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投放,优先将信贷资源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新质生产力注入稳定金融动能。二是优化全周期服务模式,完善“善科陪伴计划”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成熟全生命周期,以金融增值服务及专业化陪伴式服务提升服务质效。三是共建产业金融生态,深化与创投机构、担保机构、政府、产业园区、高能级平台协同合作,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紧扣浙江“建设创新浙江、发展新质生产力”部署,深度融入全省“315”科技创新体系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精准赋能地方发展。一方面聚焦优势赛道加大支持,重点服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浙江重点科创领域,强化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供给。另一方面强化省级机构联动,整合政策、资本、产业资源,构建多方共赢的科技金融生态。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履职质效
一是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根据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梳理完善党委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经营层的议事规则,明晰权责边界,有序推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强化公司治理协同机制。规范股东大会运作管理,为A股、H股股东提供便利表决渠道,确保全体股东平等、顺畅行使表决权。制定《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行动方案》,加强公司治理主体联动与治理效能提升,确保各治理主体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形成战略发展共识。
三是提升董事履职效能。优化董事选聘机制,定期开展常态化、系统化的董事培训与实地调研,提升董事履职专业能力。建立董事长与独董闭门会议机制,健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中的专业作用。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长效激励约束
一是健全薪酬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业绩贡献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长期绑定。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董事会审定的年度预算指标挂钩,保障薪酬发放符合本行长远发展利益,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本行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是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制订《浙商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人员范围包含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对绩效薪酬追索扣回适用情形、追索扣回比例和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五、健全市值管理体系,重视投资者回报
一是持续强化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浙商银行市值管理办法》,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职责分工和主要方式,统筹推进市值管理各项工作。定期对市值管理制度、估值提升计划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开展实施评估,不断优化工作举措,以长效化管理机制赋能本行高质量发展,持续夯实投资价值根基,全力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本行实现合理估值与持续稳健发展。
二是构建科学规范的现金分红机制。本行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近三年已累计分红超132亿元,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本行将在满足业务稳健发展和资本充足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同时通过自身高质量发展,持续创造长期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六、规范信息披露,深化投资者沟通
一是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事项,持续提升本行信息披露的质量;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信息披露深度与广度,提升公司透明度,发挥信息披露的正向引领作用,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是不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本行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持续丰富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对本行的价值认同。依托定期报告披露节点,以现场会议、网络直播、文字互动等多元形式,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全面展现本行战略落地成效和经营发展亮点;精心开展“浙享价值”系列投资者开放日活动,集中呈现本行业务特色和区域优势;通过接待机构调研、参与券商策略会、举办路演等方式,持续增强投资者对本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是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日常沟通。本行常态化维护上证e互动、投资者邮箱(IR@CZBANK.COM)、投资者热线电话(0571-88268966)等投资者日常交流沟通渠道,及时响应投资者诉求、精准回应关切,推动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和高效沟通,切实传递公司价值。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2025 年 12月 3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可转授权予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调整和修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备案等事宜。
本公司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修改意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调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备案等事宜,并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调整和修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次《公司章程》调整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6年4月29日。本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9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监事共9名。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张范全监事召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浙商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通过《浙商银行普惠小微金融2025年工作总结与2026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2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吕临华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马红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胡天高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任志祥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汪炜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楼伟中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陈海强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通过《浙商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六、通过《关于补选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吕临华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浙商银行2026-2030年度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九、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通过《浙商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26年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通过《浙商银行普惠小微金融2025年工作总结与2026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