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了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持有的公司23,138,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
2、本次股份转让属于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次内部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未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不属于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属于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形。
5、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的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TCL家电集团”)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因投资退出需求,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新融泽”)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TCL家电集团转让公司股份23,138,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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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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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占比与两者占比直接相加存在差异,系尾差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属于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新融泽股份来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增持所得。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第二条的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因此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无需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内部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未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不属于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属于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形。
4、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①本次内部权益调整未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在上市公司权益比例达到30%时继续收购增加权益比例从而触发要约收购的情形;②鉴于中新融泽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该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不适用第九条以及第十四条。
5、根据TCL家电集团与中新融泽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任何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则一致行动协议终止。
三、备查文件
1、TCL家电集团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告知函》;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