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7版)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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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邀请可持续发展领域专家及利益相关方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重要性程度进行问卷填写,并结合内部员工对议题重要性程度的评价,分别从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个方面对议题开展重要性评估并得到评估结果。报告期内,公司未从事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经评估,科技伦理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因此未在报告中进行披露。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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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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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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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战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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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明细数据与合计数据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形成。
二、2026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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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6-02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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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详见2025年8月26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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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年度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登记手续: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传真:0511-84566603
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307708
传 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李雪芳
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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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改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人员信息:2025年末,天衡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业务信息:天衡2025年度业务收入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天衡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客户主要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2024年天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182.9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傅磊自2011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管恒鑫自201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笑春自2005年加入本所,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9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衡、中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三、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天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