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9版)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130.11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1,653.52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7,476.59万元,因此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9,130.11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207,856.22 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3,219,007.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7,517,945.2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909,849.6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及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短期经营实际,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友武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吴晓冬先生、财务总监喻晓女士、独立董事黄家耀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yYeFYYQk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报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3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8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9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633.55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882.44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145.46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47.48万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91.9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春花女士,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成为尤尼泰振青合伙人。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9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云飞先生,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8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季民先生,199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石春花、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云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季民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尤尼泰振青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2、4、5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议案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晓冬

(2)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邮箱:greatoo-dm@greatoo.com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1”,投票简称为“巨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