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7,696.43万元,下降30.6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支付工程款增加以及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22.26万元,下降36.9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及到期承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596.84万元,下降94.1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背书转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信供应链票据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123.90万元,下降46.0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回设备转让尾款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53.29万元,上升81.7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10.81万元,上升139.2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498.97万元,下降34.6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缴纳税费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9,470.00万元,下降33.4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9)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65.00万元,上升132.8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专项资金所致。
(10)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75.98万元,下降60.4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安全文明生产费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431.41万元,下降22.76%,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务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403.22万元,下降24.45%,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务营业收入减少,相应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2.75万元,下降50.42%,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部分研发项目已结项所致。
(4)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52.62万元,下降32.21%,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综合贷款利率下降,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计提47.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02万元,下降68.5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应收款项冲回坏账准备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计提21.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0.81万元,下降94.97%,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资产减少冲回减值损失及功率半导体业务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503.28万元,下降191.3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514.64万元,下降63.7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期货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所致,本报告期公司无前述事项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729.63万元,下降764.75%,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资金安排减少银行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转让产线平台设备资产一揽子交易已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收到交易对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资产转让尾款(具体事项内容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2、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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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5)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筑业务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概况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6年第一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12个,金额约5.32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176个,金额约227.48亿元,其中未完工部分金额约78.24亿元(含税)。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2个,中标金额为0.78亿元。
二、重大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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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上述有关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