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自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内,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分支机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迁址6家证券营业部,撤销2家证券营业部。
1.迁址分支机构
■
2.撤销分支机构
■
报告期内,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3家分支机构。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合规报告》。同意报告及附件《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138,953,939.24元,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制度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取得显著提升。2026年,公司将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管理提质、经营增效,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全力做大财富管理、做精投资银行、做强投资交易,进一步提升研究和科技的支撑能力,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不断提升财富管理支撑度、投资银行美誉度、自营业务贡献度、研究与机构业务赋能度、资产管理精细度和子公司产出度,切实构筑高质量发展坚强支撑。着力提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优化大类资产配置管理机制,规范用好再融资募集资金;持之以恒做好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降运营成本,提升营收利润转化率和净资产收益率。
二、强化核心功能作用,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
公司将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位,以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引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精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一是深化科技金融,支持更多优质科创企业通过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融资,推动科创债承销规模稳步提升;发挥齐鲁股权“专精特新”专板功能,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创企业。二是拓展绿色金融,加大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承销与投资力度,引入更多绿色低碳主题产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三是做精普惠金融,扩大“保险+期货”项目覆盖范围,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质效。四是深耕养老金融,持续丰富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品类,健全完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五是强化数字金融,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客户服务、风险控制、投研决策等场景的应用,加快培育数字化人才队伍,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将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新一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科学性。一是全面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梳理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咨询作用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引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监督、薪酬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监督效能。三是强化“一体管控”,推动子公司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提升子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尊重股东权利,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畅通股东沟通渠道,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推动“关键少数”诚实守信、忠实履职。一是优化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长期价值创造及风险控制效果紧密挂钩,完善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强化核心人员与公司、股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二是加强“关键少数”培训与履职评价,定期组织监管政策、合规风控等专题培训,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评价考核,促进其忠实、勤勉、尽责。三是强化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行为管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督促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信守承诺,防范违规行为发生。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持续增强回报股东自觉。一是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在兼顾可持续发展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见性。结合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积极研究并推进中期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二是深化市值管理,落实《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综合运用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等工具,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内在质量。三是持续评估并优化股东回报方案,制定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未来三年回报安排。
六、提升信披有效性,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积极展示公司治理、环境及社会责任成效。二是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创新业绩说明会举办形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主动传递公司战略实施、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情况。三是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高效维护投资者热线及上证e互动平台,认真听取投资者诉求,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七、厚植特色文化,塑造品牌形象
公司将持续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锻造“美美与共”特色文化品牌,提升文化软实力与品牌影响力。一是深入倡导“五要五不”文化理念,筑牢合规风控底线。二是开展年度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推动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深化“共成之行”品牌活动,深化与客户、合作伙伴的共赢关系,提升“近者悦、远者来”的品牌美誉度。四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定点帮扶、捐资助学、困难救助等公益项目,擦亮“中泰公益”慈善品牌,以实际行动彰显国有金融企业的使命担当。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所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及投资价值的承诺。方案实施可能受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证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4.8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388,015.6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1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51Z001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用于以下项目: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置换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公司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征收机关要求,员工社会保险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公司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需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发起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建立募集资金置换台账,在台账中逐笔登记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人。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置换金额
2025年11月18日-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项目部分款项138,953,939.24元,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138,953,939.24元,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泰证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等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中泰证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