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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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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0版)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现将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我国内窥镜设备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国内软性内窥镜设备尚在快速成长中,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与产品技术创新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进行持续的研发与创新,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以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在内窥镜领域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出市场接受度高、实用性强、技术领先的新产品,不断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86.58万元,同比增长3.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5.19万元,同比减少45.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9.87万元。公司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以保证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瓶北路351号澳华内镜总部大厦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同时,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顾小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瓶北路351号澳华内镜总部大厦公司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瓶北路351号澳华内镜总部大厦

邮政编码:201108

会务联系人:万梦琪

联系电话:021-54303731

邮箱:ir@aohua.com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小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完整呈现了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存在的挑战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经评估,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公司治理成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现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发表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俊、董慧、孔非凡、陈宥攸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结合行业发展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与实际运营情况。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核定依据、支付方式及考核机制,将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成效及风险责任紧密挂钩,兼顾激励性与约束性,既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又能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资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同时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董事顾小舟、钱丞浩、陈鹏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要求,体现了公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社会责任的担当。报告所呈现的可持续发展实践,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与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进行了年度评估,并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评估及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本行动方案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相关召开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按照相关内容及要求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度医疗器械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ohu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参加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医疗器械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暨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以及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小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钱丞浩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施晓江先生;独立董事董慧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出席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ohu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4303731

邮箱:ir@aohu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_董事会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董事会每年审议一次可持续发展报告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董事会作为ESG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与责任主体,董事会负责监督ESG战略落地与政策执行,审批核心ESG战略及重大政策方案,评估公司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ESG发展趋势、政策动态,就公司发展战略与ESG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检查、评价公司ESG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司各部门负责日常ESG任务的具体执行、操作流程规范及基础数据归集报送,组织开展公司ESG相关培训工作,总结ESG体系运行及各事项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推动落实公司ESG工作。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1、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尽职调查议题现阶段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

2、公司不属于《14号指引》第四十六条列示的强制披露主题,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对公司不适用;

3、上述议题均已在本报告“附指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