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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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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8版)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ujirui@fjroe.com进行提问。在本次说明会中,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开展沟通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二)召开地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

(三)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富元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周静女士

独立董事:凌永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大为先生

(注:如发生特殊情形,参会人员将视情况予以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ujirui@fjro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电话:010-80474952

邮箱:fujirui@fjro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831.39万元,实收股本为7,600.0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一方面,2025年公司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采购计划延期、新订单下发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交付量减少,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进而导致当期业绩亏损;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进一步影响了当期业绩。另一方面,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大所致,尽管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一)研发和产品层面

在非制冷红外领域,公司将不断研发更先进的产品和提升产品良率,抓住市场机遇,适时扩大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封测产能。在制冷红外领域,公司已布局制冷红外探测器和低温制冷机的研发和生产,现已完成三款低温制冷机设计与样机制作,后续将加快推进制冷探测器和低温制冷机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

公司将加大对激光、可见光等光电技术的投入,丰富非红外光电产品品类。同时,公司将以国家“十五五”规划为导引,积极拥抱未来产业,基于红外等光电技术积累和优势,持续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以及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和产品,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场层面

持续深入研究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粘性,通过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和强化售后服务来更好地服务客户;在市场开拓方面,努力提升市场拓展效能,着力保持现有客户基础,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基石性客户,拓展市场份额;投入更多资源加强民品市场的深化。

(三)运营管理层面

组织上围绕战略优化架构、清退低效机构,提升运营效率;人力上内培外引,强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完善考核激励,提升组织效能。

财务管理方面,推进内部费用标准化、落实降本增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应收账款全流程管控,加快回款、严控风险;协同推进库存清理与结构优化,提升存货周转效率。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信心,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年,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红外热成像等光电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红外特种芯片设计与封装测试、图像处理等技术为核心,深耕红外感知技术与产品,并拓展固态微光、短波、激光、可见光等光电技术与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科技兴业、质量为本、遵约守信、开拓进取”的核心理念,将市场和客户需求作为重要导向,不断提升科研、生产、服务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以红外业务为主,以固态微光、短波、激光、可见光等方向业务为辅,产品主要面向军用和民用市场。

二、锚定经营计划,提高经营质量

2025年,面对复杂且严峻的经济形势、行业情况,公司持续深耕红外领域,持续优化业务产品布局和销售渠道,积极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2026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致力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并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如下:

(一)持续深耕红外产品,不断丰富其他光谱产品品类

1、深耕公司非制冷红外产品系统,开展大面阵、小像元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并逐步健全产品线;

2、进一步扩大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和封测代工生产能力,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的提升;

3、加快制冷红外探测器和低温制冷机的研发和产线建设进程;

4、进一步拓展固态微光、短波、激光、可见光等光电技术与产品,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并采取适应新产品的营销策略,来促进公司业绩增长。

(二)加大产品研发力度

1、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质水平,加强研发和技术支持,不断更新和完善产品线,满足客户不同层次的需求;

2、建立专业的研发团队,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加强与院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引进前沿技术,提高研发水平和效率;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申请专利,保证公司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拓展民用、通用型产品市场

1、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强研发和创新,开发出适合民用市场和通用型市场的产品,并确保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和差异化特点;

2、加强市场推广和营销力度,拓展渠道,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四)继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

1、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模式,实现内部信息化和智能化;

2、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的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运营流程;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员工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落实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三、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效率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指引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恪守“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三级公司治理架构,持续完善治理机制、细化管控流程,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治理体系规范、高效、有序运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治理根基。公司独立董事秉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提交会议的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实际状况;审慎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核心文件,全面掌握公司财务运行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细致考察各项制度的制定、执行及完善情况,积极发挥专业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监督、咨询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与专业性优势,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监管修订要求,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责并规范履职流程;统一将制度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合规运营、提质增效。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立足2025年治理制度修订成果,持续优化治理架构。结合独立董事履职新规,细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其专业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细化其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责的履职流程,同步优化信息披露制度,在重大事项中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规范高效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持续提升。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2025年,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立足科创板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质增效、赋能投资者决策为目标,持续深化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监管规范,全面保障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确保全体股东平等获取公司核心信息。全年按期完成定期报告编制披露,针对重大经营事项等关键内容,及时发布临时公告予以明确,助力投资者深度洞悉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聚焦投资者关系提质增效,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体系,搭建多元化沟通桥梁,依托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及邮箱等渠道,建立常态化、深层次的投资者互动模式。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提质增效、深耕投资者回报为核心目标,进一步升级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严格恪守相关监管规则的基础上,聚焦披露质量提升与内容优化,细化披露流程、强化审核管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公平、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动态。同时,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丰富更多沟通场景。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长期以来,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履职,紧扣科创板提质增效重回报要求,以切实的行动提升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2025年,公司“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参加由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科创板专项培训,重点学习新《公司法》及修订后的《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提升其履职技能、合规知识储备及责任担当意识,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与科创板监管要求同频同步。公司亦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市场动态及科创板提质增效相关要求,强化其对公司经营发展、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责任意识,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切实落实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约束要求。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科创板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及行业规范,进一步强化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规范其权利义务,切实践行科创板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要求。

六、其他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是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9,838,366.3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国联民生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感科技”)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72,222,258.08元的无息借款,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3年,热感科技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同时公司与热感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国联民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6月30日,公司决定将热感科技剩余未归还的募集资金借款1,785.21万元对应的借款债权,以及公司对热感科技享有的部分其他借款债权,合计2,500万元的借款债权转为对热感科技的投资,并计入其注册资本;前述增资已完成,热感科技注册资本已由原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00万元。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孚瑞”)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英孚瑞提供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2年,英孚瑞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2023年1月3日,本公司与英孚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国联民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后续英孚瑞累计借款4,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英孚瑞归还募集资金借款485.1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借款3,514.87万元尚未归还。2026年1月23日,公司与英孚瑞签订《债权转作股权(增资)协议》,约定将前述募集资金借款3,500.00万元对应的借款债权转作对英孚瑞的投资,并计入英孚瑞的注册资本。前述增资已于2026年1月完成,英孚瑞注册资本已由原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英孚瑞已于2026年3月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借款14.87万元归还公司。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视朗瑞”)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40万元向成都视朗瑞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11月,公司与成都视朗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4年9月24日公司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21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343.6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归还该款项。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后,公司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40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10.1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节余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故截至2025年4月2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与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异。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富吉瑞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吉瑞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富吉瑞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不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注2:由于“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结项后节余并投入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故此处未进行合计。

注3:由于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采购计划延期及价格竞争加剧的影响,产品销量不及预期、毛利出现下滑,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422.34万元(损失以“+”列示,下同),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5.82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6.52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2026年3月31日累计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7.49万元,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46.94万元,本期转销85.08万元,本期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5.63万元。

2、经测试,2026年3月31日累计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52万元,期初已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33万元,本期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19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票据

经测试,2026年3月31日累计应计提坏账准备106.19万元,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140.86万元,本期需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67万元。

2、应收账款

经测试,2026年3月31日累计应计提坏账准备4,559.71万元,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4,192.40万元,本期需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7.31万元。

3、其他应收款

经测试,2026年3月31日累计应计提坏账准备281.00万元,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257.12万元,本期需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88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6年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422.3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行政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