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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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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1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公司办公楼518证券部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

联系电话:0523-84593610

联系传真:0523-84593610

电子邮箱:hdzq@hdqckj.com

联系人:证券部工作人员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以书面通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26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竞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关联董事陈竞宏、葛江宏、陈斌、陈琴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葛江宏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监管要求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履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结构与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董事津贴和其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月足额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当月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事项

1、本方案所列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相关税费及社保公积金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因财务造假、履职过错致公司损失或需追溯重述财报的,公司可减付、停付未付薪酬,并追回已付超额部分。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8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中兴华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9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华西股份(000936)、南京商旅(600250)、哈森股份(603958)、云内动力(000903)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绍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世荣兆业(002016)、华达科技(60335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婷,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达科技(60335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在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4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与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收购其持有的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44.00%少数股权,支付对价包括发行本公司股份20,496,891股及支付现金人民币29,700.00万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2024年4月26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手方对江苏恒义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11,000万元、12,500万元和14,500万元。

2、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间,经上市公司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将对标的公司进行一次业绩完成情况专项审计,如标的公司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如:(1)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2024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0%(不含80%);或(2)目标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5%(不含85%)时,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签署日各自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在当年度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果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需另行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

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

如:(1)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0%(含80%);或(2)目标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的85%(含85%),则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如目标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本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100%,则交易对方应按照以下约定的补偿公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果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需另行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支付)。

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

各方同意,交易对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补偿: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尚未解禁的股份进行业绩承诺补偿;前款不足部分,上市公司有权以尚未支付给交易对方的现金对价冲抵交易对方应支付给上市公司的应补偿金额;前款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已解禁的股份进行业绩承诺补偿,交易对方应优先保证已解禁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得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业绩补偿义务,相关安排应符合法律法规或规则的规定;前款不足部分,交易对方应以自有现金补偿。

2025年1月2日,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华达科技与交易各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充协议》,经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中,若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确定,下同)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的100%,超出的差额部分不予累计至2025年度及2026年度;若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当期承诺利润数的100%(不含100%),交易对方将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2024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2024年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2024年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

3、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之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出具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股份价格+补偿义务人累积补偿现金总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就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另行补偿:

减值测试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根据《业绩承诺补充协议》,经各方同意并确认,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之后,甲方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出具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股份价格+补偿义务人累积补偿现金总额)(不包括2024年度应补偿金额(如有)),则补偿义务人应向甲方就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另行补偿:

减值测试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支付的补偿金额(不包括2024年度应补偿金额(如有))。

4、超额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时,如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完成的净利润数超过承诺期累计业绩承诺,则以现金方式按如下计算公式向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成员进行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30%;

如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数大于本次交易价格的20%,则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本次交易价格×20%。

根据《业绩承诺补充协议》,经各方同意并确认,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时,各方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计算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时,若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100%,超出的差额部分不予累计至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江苏恒义202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795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江苏恒义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922,252.2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195,947.18元。经审计的江苏恒义2025年度业绩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19.59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数12,500.00万元,但高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85.00%,即10,625.00万元,交易对手本期无需支付业绩承诺补偿。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5年度,江苏恒义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12,219.59万元,低于2025年承诺净利润数12,500.00万元,但高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85.00%,即10,625.00万元,本次交易相关业绩承诺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69,743,074股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449,639.48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219,812.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84,194,414.23元,减去2025年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230,266,076.60元,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5,158,164.29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9,743,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2.6元(含税),总计派发金额为122,133,199.7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分红70,461,461.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3,540,898.26元的75.96%。剩余未分配利润822,563,503.13元留存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6日证监许可[2025]413号《关于同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06,185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29.10元,募集资金总额296,999,983.5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11,505,548.24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494,435.26元。

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28日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02000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1)本期以募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267,300,000.00元,支付本次中介机构费用3,069,923.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以及支付本次中介机构费用270,369,923.46元。

(2)本期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0,996.59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779.49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270,369,923.46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5,154,728.90元(含大额定期存款1,500.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数字差异部分系四舍五入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1,875,471.7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1,875,471.70元,具体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8,116,982.40元,其中,支付交易的现金对价99,913,208.80元以及支付中介费用金额为8,203,773.60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购买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00.00万元,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2088号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华达科技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达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独立财务顾问和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