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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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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4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泰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项目实现中间体产能107.4万升/年。

注2:项目实现多肽原料药产能1吨/年。

注3:报告期内,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已取得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受理通知书。

注4:2023年5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其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中4,000万元已转入“氟维司群生产项目”专户,其余2,698.74万元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注5:项目已于2025年8月竣工,11月完成竣工验收,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附表3: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4号)。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5]148号),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238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公司2021年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00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上述事项影响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据此,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减少3,000.00万元,营业成本减少404.84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25.00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18.75万元,净利润减少2,488.91万元;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25.00万元,所得税费用减少18.75万元,净利润减少106.25万元。

以上累计影响归母净资产减少2,595.16万元,同时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一)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母公司利润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四)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并利润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母公司利润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上述更正对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五)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的影响

公司不涉及业绩承诺事项。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和所得税费用,以及应收账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未分配利润等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2026Z0041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六、其他说明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后续积极督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天运[2025]审字第90011号),现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载明: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1、立案调查所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于2024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号)。根据《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截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5]148号),对公司前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形,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针对该事项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所涉罚款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底前缴清。《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521.49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为-1,853.30万元(损失以“-” 号填列)。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为-1,668.19万元(损失以“-” 号填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521.49万元(损失以“-” 号填列),本次计提导致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521.49万元(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9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编制了“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评估报告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5年,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医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卷加剧,公司经营发展面临多重压力与挑战。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坚韧不拔、攻坚克难,坚持稳健经营与创新发展并重,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在业务拓展、研发创新、生产运营、内部治理及投资者回报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整体经营保持平稳运行。

一、经营发展稳中有进,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持续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坚持“与势为伍”的经营理念,把握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前瞻性布局多肽药物及寡核苷酸药物等高潜力品种,形成极具竞争力的研发销售生产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为咽喉要道,对标行业顶尖研发组织,打造标杆级研发体系。聚焦优势领域加强技术攻关与产品布局,加速高质量产品输出,提升核心技术壁垒,为 BD业务提供核心竞争力,为生产端提供可规模化转化的优质项目,以研发创新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以合成生物学技术平台为基础,结合有机合成、化学工艺等交叉技术,共同推进双方在合成生物学领域的技术进步和项目合作。公司将充分发挥学科交叉的研发优势,实现产业升级,扩大公司在医药产品的技术和生产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深耕优势领域,BD 业务持续深耕头部客户、拓展一线客户群体,稳步推进价值型合作,构建可持续盈利来源;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保持稳健增长,为后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板块围绕打造高弹性、高效率制造平台持续发力,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提升产能利用率、提高人均效能等举措,强化产能保障与交付能力,高质量承接研发成果转化,支撑市场业务拓展,运营效率得到有效改善。报告期内,公司产线、产品通过美国 FDA、韩国 MFDS、巴西 ANVISA 等国际官方审计权威认证,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质量获得国际客户认可。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3亿元,同比增长19.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亿元。

2026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主线,坚持BD、研发、生产三大核心引擎协同驱动,构建协同高效的战略闭环。以变革破局、以创新争先,聚焦市场拓展、研发攻坚、生产提效、管理升级,全面提升经营质量、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实现规模与效益同步提升,以扎实经营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二、重视股东合理回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重视维护股东利益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已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并积极采取优先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至2024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5次,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超3.6亿元。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公司价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051,897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0,618,163.95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28%。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6年,公司将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继续深耕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通过分红等方式给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内部治理持续规范,协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充分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提高公司透明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先后审议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进行合规履职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关键人员履职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使关键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勤勉尽责履职的重要性。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传递公司价值。同时,提高董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合规意识,共同打造规范运作体系,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获得投资者认同。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共担共享约束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强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需遵循战略导向、市场化与公平性、激励与约束并重、合规透明四大原则;落实以实际业绩为依据的薪酬考核机制,将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合理挂钩,并将绩效薪酬预留一部分比例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确认、披露且完成绩效评价后予以支付;并建立了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2026年,公司将继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在内的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理解监管动态,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避免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共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委托理财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委托理财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当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ST诺泰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8,957,257.3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418,681.1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5,266,652.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051,8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618,163.95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18,163.9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总额为110,618,163.9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3000万元,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076 公司简称:ST诺泰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投资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研发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监督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使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发活动、投资活动、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和公司的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根据上述指标的比例计算后,按照孰低原则确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控制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238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对决定书及决定的内容进行认真研读及深刻反思,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范重大违规事项常态化长效机制。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大对外投资业务内部审计

2025年起公司已加大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先后修订或制定并发布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明确了重要业务重点环节的审核审批与监督检查。

2026年1月,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上市以来的对外投资业务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检查公司过往投资业务的合规性,对公司投资业务提出合规性建议及要求并督促落实。同时,持续加强对募集资金、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资金活动的内部审计力度。

(3)提高董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合规意识,共同打造规范运作体系

2026年1月聘请咨询机构为公司实控人、全体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人员进行合规履职培训,重点加强关键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关键人员履职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使关键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勤勉尽责履职的重要性。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已组织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及时了解监管规则和要求;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确保准确理解收入确认的条件和计量原则。树立全员合规意识,明确各节点人员责任和义务,提高违法及违规处罚力度,从根源上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4)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程序,明确关键环节履职要求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发布,明确专门委员会在投资事项决策、年报审计、董事选任、高管绩效考核与薪酬等关键环节的履职程序和要求,切实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深刻认识到规范治理的重要性及如何规范治理。通过制度约束和关键人员带头示范,达到公司全员凝聚共识,一体建立防范重大违规事项常态化长效机制。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童梓权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