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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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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5版)

公司负责人:杨金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梅芳(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金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梅芳(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金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梅芳(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3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6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王靓女士、王海润先生、杨绍孙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骅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序高效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补王靓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组织架构及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优化组织机构及职责分配,调整后设置13个部门,分别为:战略投资部(政策研究院)、运营管理部、科技创新部(科创研发中心)、协同发展部、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安环质量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法律风控部、审计部、纪检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2025年度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没有发生因违反国家或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规定并被政府部门通报的行为,且2025年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级结果为A级,根据现行管理规定并结合中恒集团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8名班子成员共计发放安环考核基金21.5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董事王靓女士、王海润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2026年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主体责任,遏制安全环保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公司安环部根据《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实施管理规定》及上级党委相关工作要求,拟定了中恒集团2026年度安环质量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并由中恒集团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中恒集团经营层签订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将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A地块部分场地整体出租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拟将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中恒(南宁)医药产业基地项目A地块行政办公楼、1#车间2层、A地块门楼、动力车间及100亩空地按现状出租给南洋启智(广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办学,租赁期为10年,第一年度至第五年度租金为人民币674.07万元/年(含税),第六年度至第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707.7735万元/年(含税),租赁物租金价格按每五年递增5%计算。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规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南洋启智(广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及办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租赁协议尚未签署,最终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