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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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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二十五个开放期时间为2026年5月7日(含该日)至2026年5月13日(含该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2026年5月14日(含该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第二十六个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3 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二十五个封闭运作期为2026年2月5日(含该日)起至2026年5月6日(含该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5月7日(含该日)至2026年5月13日(含该日)为第二十五个开放期,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除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用户外,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如下: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用户申购费:500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开放期内,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基金资产,持有期7日以上(含7日的)的投资者,本基金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开放期内,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总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联系人:苏颖

电话:021-38969952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交易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33

5.2 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产品在直销平台实施认购及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26年4月24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平台认购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免收认/申购费;办理旗下公募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免收申购补差费,详情见相关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安心收益债券”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9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谈媛

联系电话:021-3896993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即2026年5月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及授权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等(以下统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本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6年5月9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7:00以前(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 谈媛

联系电话:021-38969931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书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书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书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书面授权且授权不同受托人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则视为无效授权。

(2)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及《基金合同》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不足5000万的情形,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持续运作本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有关持续运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本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应措施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二:《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6年6月10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有效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中“个人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3、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中的“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基金份额;

5、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6、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百联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于张霄岭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

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公司董事会对于张霄岭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于张霄岭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变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于张霄岭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