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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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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9版)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30一5: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2.联系人:杨湘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

4.传真:0737-4688205

5.电子邮件:xiang.yang@aihuaglobal.com

6.邮政编码:413002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仍会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部分海外业务且以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具有合理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包括公司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泰铢、港币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交易场所包括场内和场外。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及信息披露、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保密和隔离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人员搭建: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海军先生、邓中华先生、徐友龙先生、黄森女士分别作了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包括公司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外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始终保持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成员均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与胜任能力,有效支持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在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秉持公正、公允的职业原则,高质量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任务,展现了扎实的业务能力与良好的职业素养。为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现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2026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及当时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00万元。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1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亮、陈晨、夏凤琴回避表决。

15.2 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海军、徐友龙、邓中华、黄森回避表决。

15.3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亮、陈晨、夏凤琴回避表决。

15.4 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海军、徐友龙、邓中华、黄森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算,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含税),已根据标准按月发放。

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够真实反映各自为公司所付出的劳动成果,已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发挥其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现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四项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十九项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新增及修订制度详见2026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二十三项制度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项制度制定、修订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全权办理股东会准备事宜。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2018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艾华可转债”) 6,910,000张,期限为6年,发行价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3,930,2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069,716.9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3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3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827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556,791.29元,其中: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1,863,167.37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93,623.9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取得利息收入23,165.32元,取得理财收益938,356.1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532.6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5,879,654.05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261,175,933.73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94,590,057.49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28,810,848.79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103,218,890.12元、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693,623.9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52,025,698.2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8,438.43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95,879,654.0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7,069,716.9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809,937.0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1,997,259.83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187,322.76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鉴证结论如下:艾华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艾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作为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职国际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等多项业务,并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

在3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天职国际构建了“按专业分工设置部门、按地域布局设立分所”“人力资源、执业标准和利益分配完全统一”的高度集中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天职国际国内网络布局合理,除北京总部外,已在上海、深圳、广州、长沙等地设置了26家分支机构。天职国际构建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发布并实施了全所统一的《内部控制手册》,各分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实现了高度的一体化,符合国资委对央企审计机构的要求。

自2003年以来,天职国际接受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及其他部委、企业集团的委托,承办大型企业集团、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近500家,目前共担任30余家中央企业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师。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职国际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上述处罚不影响天职国际承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兴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胡灿,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新增。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独立性及专业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0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