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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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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子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伟博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子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伟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子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伟博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含转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导致的信用减值损失3,668,795.8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6年一季度公司由合同资产减值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052,541.02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一季度公司由存货跌价形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4,193,441.7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914,778.53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9,914,778.53元。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云计算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变更经营范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7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75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批准的情况

1、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15)。

3、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

4、2024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665,0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76人,公司总股本由450,758,107股增加至464,423,107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二)激励计划已实施的情况

1、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7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10,000股需进行回购注销。另外,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对离职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45,000股。以上合计6,85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需回购注销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3、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与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090)。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已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以上合计6,915,000股的注销工作,《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50,0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审议情况

1、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同意公司7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6,75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1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1月15日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1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750,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情况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谢晓东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2.63%股份的股东谢晓东,在2026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拓宽公司经营范围,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提议将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共同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号1号楼1701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与会股东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30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或“子公司”)承担合同工作量的99.7%、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电设计院”)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0.3%,最终比例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截止目前,子公司及所在联合体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之后将尽快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合同条款及履行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的通知,其所在联合体已收到“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1-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标段3(项目编号:NMYD20260500226)”的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1-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标段3(项目编号:NMYD20260500226)

2、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3、中标人主要信息:

联合体牵头人: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含税):605,542,127.96元

5、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

1)职责分工:本次投标系香江系统、邮电设计院自愿组成: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香江系统(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以及所有设备及辅材、材料的供货、运输、质量保证、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邮电设计院(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

合同工作量比例:香江系统承担合同工作量的99.7%、中通服承担合同工作量的0.3%,最终比例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招标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险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566830405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甲39号

经营范围:在内蒙古自治区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为准);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租赁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互联网零售;经营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智能设备、智能穿戴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代收居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中标“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1-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标段3(项目编号:NMYD20260500226)”,但目前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截止目前,子公司及所在联合体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之后将尽快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合同条款及履行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B11-B16机房楼机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标段3(项目编号:NMYD20260500226)”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入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杨、王志远、吴凤林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