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1版)

七、其他说明

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承诺。未来,该方案的推进实施可能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全力以赴推进方案落地,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2025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具体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的说明。

注2:上表中“其他-具体说明”为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银行利息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后续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制度进行了完善,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99.12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的“报告期末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50,649.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41.01%。其中,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66.2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20年8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2年至2025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2年至2025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不及预期,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因此,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9,302.84万元,其中,2025年投入66.27万元。2025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2.7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9.33%。

(2)干拌砂浆项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砂浆产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2025年,干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15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30万方,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市场规模不及预期且逐渐萎缩,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情况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2025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旨在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实现主要排放行业的覆盖,到2030年建立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运输服务外包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资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8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69,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2月27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4月10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仅为提高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亦视为现金管理。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最高额人民币7亿元开展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其中,“认购金额”为2025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且在2025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未超过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实际收益”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

2025年5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明确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范围,协定存款不属于现金管理产品。因此,自2026年起,公司不再将协定存款视为现金管理产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四方新材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方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一02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6年5月19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会务事项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二)网络投票提示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特殊审批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根据客户资质、信用状况等综合情况审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商业银行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的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的选择为准;

(二)保理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上述合作机构转让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上述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方式以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为准;

(三)保理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7亿元;

(四)保理费率及期限等内容:以单笔保理业务中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保障公司良好的运营状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5,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8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9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用管理账户开展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及管理。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171.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057.0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35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5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4.58万元。

经测试,公司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7,914.95万元,收购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1,778.14万元,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134.81万元,商誉计提减值合计9,827.90万元。

经测试,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资产组计提减值538.03万元,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线资产组计提减值4,158.4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合计4,696.51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市场价值计提减值904.7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171.5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参与竞拍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0月印发《关于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一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13号),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年开采总量为3.2亿吨,并且向集中开采区聚集,建成一批大型、超大型矿山,其中,主城都市区设有10个集中开采区,大型建筑用灰岩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准入要求为100万吨/年。

目前,重庆市相关区县正在开展新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发布与实施。

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将采取市场化公开出让方式(以下简称“招拍挂”)出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

(二)竞拍目的

公司已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发展区域布局了4个生产基地,为夯实公司商品混凝土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拟继续整合上游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各生产基地具有质量稳定、成本可控的砂石骨料原材料供应,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授权内容

结合重庆市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保守商业秘密,公司拟授权管理层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参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竞拍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授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内成功竞拍到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后,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证照事宜。

二、竞买标的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种类: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

2、标的位置:重庆市;

3、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竞买主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所参与竞拍项目为重庆市公开出让的矿产资源,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参与竞买的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竞买标的的具体位置、储量及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矿产资源主要是用于公司原材料的保障,从长期来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75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 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1.0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中的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概况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担保预计的履行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预计金额。

公司可根据融资情况,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担保事项均包含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三)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四)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五)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对其经营情况熟悉,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在2026年度预计的未来12个月的担保事项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内容为准。

(二)公司预计的未来12个月的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起始日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并授权其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四)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预计,在上述授权范围、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39%。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2026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李海明、财务总监龚倩莹、独立董事张玉娟。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将会进行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2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至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6241528

联系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参与表决董事不足半数,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一、2025年董事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2026年税前薪酬方案

2026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薪酬情况将结合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适时、适度调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下转6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