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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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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七)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制定相关

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基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H股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需要,以及前述对《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并形成草案: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H股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上述修订、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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