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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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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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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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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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下属公司永臻电力(包头)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100%投资建设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包头储能电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电站和220kV升压站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31,000万元。
由于500kV汇集升压站工程仍处于建设阶段,距离完工尚需一定时间,以及项目规划、用地手续等原因未达预期,项目整体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包头储能电站项目的竣工并网时间将相应推迟,预计于2026年9月30日前实现竣工并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储能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为落实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扁挤压技术产业化优势,延伸高端铝合金材料产业链,公司拟在江苏省常州市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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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汪献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福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运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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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汪献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福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运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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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汪献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福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运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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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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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或“公司”)整体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芜湖”)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滁州”)向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3,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及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47.85亿元(或等值外币),2026年新增担保额度38.60亿元(含到期续签金额18.1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6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永臻滁州提供的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永臻芜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865万元(含本次),可用担保额度为47,500万元;为永臻滁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300万元(含本次),可用担保额度为84,7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永臻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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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一:永臻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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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永臻芜湖、永臻滁州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永臻芜湖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500万元
(二)永臻滁州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3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永臻滁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运营状况稳健,资信记录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86,452.3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523,652.3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涉及外币的按2026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19名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0.72万份进行注销;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9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相应股票期权合计132.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合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32.87万份;同意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公司董事邓国兆、汪飞、费春玲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臻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3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54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9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00.72万份。
(二)因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而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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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光伏铝边框出货量”指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当年度光伏铝边框出货量,下同。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9,156,433.69元;2025年度公司光伏铝边框出货量为43.79万吨。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拟注销9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132.15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2.87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数量和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永臻股份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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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一年一次,听取ESG工作成果及工作规划汇报,对ESG目标进度和表现进行总结,审批年度ESG报告;ESG工作小组会议一年一次,听取各部门ESG工作成果及工作规划汇报,对现有ESG政策进行审议,并进行政策更新工作安排。□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可持续发展已纳入永臻股份的业务策略,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持续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建设上下联动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全面涵盖董事会、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基地;制定《ESG管理制度》《ESG管理手册》等制度,明确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管理原则、议题管理、职责分工、内部工作机制等内容,为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实施、监管等提供制度指引,将ESG管理策略有效融合到各个部门和关键业务流程中,不断提升公司自上而下的ESG参与和管理能力。□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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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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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其中,“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在议题重要性分析中,尚未达到公司财务重要性及影响重要性的判定阈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