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05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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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高光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上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微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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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光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上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微微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上接705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先后于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经股东大会三次修订,最新修订版本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14日起生效。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和重庆天外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外天”)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22日,公司注销了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530000010120100804937),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设备及高值耗材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总面积、总投资、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和子公司天外天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天外天和重庆圆中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中圆”)。2024年4月1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外天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圆中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同时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拟对公司、天外天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且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后续事宜。2026年1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外天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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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6,296.1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天外天和圆中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天外天和圆中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和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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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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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出调整,涉及调整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延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山外山《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山外山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外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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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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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14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等实际情况,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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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因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为每人10.0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平均发放;因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其他事项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及转增比例: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351,595.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9,600,62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666,341股后的公司股本317,934,28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586,856.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5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319,600,62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666,341股后的公司股本317,934,281股为基数,合计转增127,173,7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6,774,33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666,34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以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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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已依法履行。该预案充分考量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契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有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16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滚存未分配的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二)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秉持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开展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24,111,099.42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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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866,108.9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计量,按照存货类别中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1,244,990.4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4,111,099.4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加强和优化公司治理,使组织架构更好地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职能优化与梳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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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19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6年6月11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光勇先生、喻上玲女士、任应祥先生、孔令敏女士、曾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存军先生、何洪涛先生、韩剑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韩剑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存军先生、何洪涛先生、韩剑学先生尚未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履职培训证明,其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光勇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先后获得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家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1995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1997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重庆雨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下转7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