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39 公司简称:亿华通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A股)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61,548.92万元。相关风险主要体现为:
1、公司实现盈利目前依赖于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市场需求放量速度、产业链降本进程等多种因素,以上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盈利进度晚于预期。
2、为保持技术领先性,公司在研发、产能等方面仍需持续投入,在营业收入未能覆盖该等投入规模前,该支出将持续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压力。
3、在尚未通过主营业务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平衡的情况下,公司业务运营、研发及市场拓展在一定程度上仍需依赖外部融资,若未来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挑战。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119.97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476.68万元。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受资金周转压力的影响,采取审慎的市场策略,燃料电池系统销量较上年同期下滑;二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大;三是受市场环境及参股公司经营状况影响,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四是结合最新出台的氢能行业相关政策,报告期公司对未来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慎调整,相应调增了所得税费用,进一步对当期业绩造成影响。
3、如果未来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如公司不能获得足够多的订单并扩大销售至公司扭亏的规模经济水平;如后续行业政策继续调整(如保有量目标、补贴标准等关键参数变动),可能进而导致公司亏损态势延续。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四)项的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5,853.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11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783.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52,066.2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并实现了燃料电池系统的批量生产。公司先后承担多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北京市科委、上海市科委项目等燃料电池领域重大专项课题。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燃料电池系统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客车、物流车及重卡等商用车型,公司与国内主流的商用车企业宇通客车、北汽福田等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燃料电池车辆已先后在北京、张家口、上海、成都、郑州及淄博等地上线运营。2025年,公司成立储能子公司旨在构建“氢-储-用”协同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拓展氢能储能市场。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预研一代、开发一代、推广一代”的研发理念,遵从纵向一体化的研发路径,并坚持自主研发为主,同时通过承接国家科技重大课题以及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行业技术优势企业、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合作研发的模式,致力于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功率密度、耐久性以及降低产品成本。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燃料电池系统的主要物料包括电堆及相关部件、空气压缩机及直流电压变化器等,公司已具备国产电堆量产能力。公司采购程序主要包括零部件承认、供应商开发与管理、订单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一般在取得客户订单后安排生产,并根据市场预判进行适量的备货,主要生产程序包括生产准备、首件生产、正式生产、生产过程监控以及成品检验入库等,整个过程严控质量关,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属于直销,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商用车生产企业,公司销售程序主要包括形成初步销售意向、样机技术匹配及认证、公告目录以及批量化销售。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氢能作为一种二次能源,具有来源多样、清洁低碳、可储可运、灵活高效的特点和优势。氢能可广泛应用于化工、运输、建筑、储能、发电等领域。为应对全球环境危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通过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决定来应对全球环境危机,并在国家层面制定了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氢能已成为全球共识。
发展氢能产业是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推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以及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力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2021年氢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来产业布局,氢能产业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布局的重要部分。在《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均明确了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战略地位。2022年3月《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了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氢能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实现了从“危险化学品”到“能源”的根本性管理属性转变。这为整个产业的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审批、市场交易扫清了最大障碍,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报告期内,国家层面出台超20条政策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各地方政府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方面也纷纷发力,全国已有数十个地区发布了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支持政策,多个省市实施氢能车辆高速免费政策。
目前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市场由于处于商业化初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综合成本较高,但随着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冬奥会等赛事上的规模运用,全球双碳目标背景及国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政策释放的机遇,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动能。根据香橙会研究院公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7797辆,保有量达到31298辆左右。同时从应用场景看,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已由前期单一的公交领域商业化示范应用向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冷链运输、渣土运输、大宗货物等多场景示范应用转变,同时也在船舶、热电联供等新领域展开应用。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燃料电池系统研发与商业化的先行者,始终深耕燃料电池核心技术领域,已构建自主可控的核心知识产权体系,具备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的量产能力。
依托深厚的行业积累与前瞻性市场研判,公司持续推进技术迭代与产品升级,重点布局百千瓦级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研发与产业化,进一步强化在高功率、长续航、高可靠性领域的技术领先性。公司积极与国内主流整车厂合作,开发燃料电池重卡、客车、环卫车、牵引车、冷链物流车等多元化车型,持续拓展产品应用场景与市场覆盖,匹配相关领域的低碳转型需求。
随着国家在顶层设计方面对氢能产业的明确定位及全国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政策的实施,燃料电池行业市场参与者的数量日益增加,但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根据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布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公告(不含底盘公告)1327款;其中,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整车公告181款,公告数量位居行业前列。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燃料电池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及示范应用,燃料电池相关产业链基本健全,目前国内企业基本掌握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关键技术,实现了从燃料电池系统到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再到双极板、膜电极等核心零部件的批量国产化应用,系统综合成本、产品可靠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改善。
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显示我国对氢能产业政策支持正从单一场景,向交通、工业等多元领域拓展,形成“1+N+X”的综合应用生态,为氢能产业注入强劲动能。同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30年,并新增“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作为重点支持范围。作为氢能产业的重要应用领域,燃料电池行业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此外,作为新兴产业,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不仅仅是汽车工业的机会,还可以进一步壮大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氢能及燃料电池还可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船舶等交通领域,还可以应用于分布式发电,建筑热电联供等领域,从氢气的制、储、运,到氢能产业链下游应用,横跨能源、材料、装备制造、汽车、电力、建筑等多个领域,能有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出全新的绿色低碳产业链,助力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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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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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报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发放;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薪酬: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每年设定公司业绩目标和个人考核目标。每月根据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年终根据当年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定结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查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三)绩效薪酬比例要求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制度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监管要求,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持续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公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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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 本次不实施分配利润的原因: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建议于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下转712版)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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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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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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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上述股份数为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该公司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合计数。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客户申报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及转融通和信用账户情况,故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上述数据。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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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