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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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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1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王漫萍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李志刚先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规则全文将于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日发布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全文请见同日公告

(六)《关于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全文将于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日发布

(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四)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李志刚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提名李志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人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分别根据自身职权对财务总监候选人李志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李志刚先生(简历附后)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李志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李志刚先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李志刚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决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024)。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四)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李志刚先生简历

李志刚,男,汉族,1980年6月生,辽宁昌图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0年5月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九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报销会计、总账会计、报表经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兼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泸天化弘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志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在本公司关联方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对比如下。

除以上内容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全文将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日发布。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王漫萍女士为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龚正英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职务。龚正英女士的辞职申请书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龚正英女士将履职至股东会审议批准选举新任董事事项之日。

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漫萍女士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王漫萍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王漫萍女士(简历附后)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王漫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024)。

关于选举王漫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因此,如经股东会选举通过,王漫萍女士的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2027年6月19日)。

二、董事会成员结构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王漫萍女士简历

王漫萍,女,汉族,1981年6月生,吉林松原人,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丁二醇工艺车间职工、生产部职工,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市场部战略主管、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总经理助理,兼任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漫萍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在本公司关联方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王漫萍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22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9:00一12:0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注意事项: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38号

联 系 人:滕敏桥 朱鸿艳

联系电话:0830-4120687 0830-4122195

电子邮箱:lthgfdb@126.com

6.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法人股东应加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委托日期:

本人(或公司)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