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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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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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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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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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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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瑞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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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毛瑞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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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瑞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重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其对公司未来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因素,公司新增认定李文中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李文中先生, 1975年出生于中国台湾,美国肯塔基大学材料科学博士,专长结晶学、缺陷动力学、半导体物理等领域。李博士现担任上海合晶集团的首席技术官,规划并执行集团技术蓝图与产品蓝图,统筹晶体成长、晶片加工、外延技术的发展,开发器件导向的12英寸特色硅片,以及建立SOI与化合物半导体晶片的发展。
李博士曾任合晶集团首席技术官、磊拓科技总经理、力拓半导体首席技术官等职务,负责开发8英寸与12英寸硅片、SOI晶片、氮化镓外延片、碳化硅晶片等,除前期研发并落实量产任务,亦发表13篇国际期刊论文、27项国际专利发明人。近三年,李博士在半导体晶体光学与硅光子技术领域,获得青岛市产业领军人才头衔、台湾创新技术金牌奖等荣誉。
除任职于半导体产业,李博士曾任教台湾清华大学(原新竹教育大学),近十年受聘台湾中原大学物理系客座教授,开授半导体技术相关课程与担任产业发展讲座,协助设立半导体学程、晶体光学研究中心等产学共育平台,致力培养基础科学人才和开发创新技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中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变动前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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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是基于相关人员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以及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的参与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而做出的决定,有助于公司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为公司核心产品和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大技术研发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丰富公司研发人才储备,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为契合有权机关合规管理要求及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予以修订。本次经营范围修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如下:生产电子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同类产品批发、进出口贸易(拍卖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前沿新材料制造;前沿新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行权及归属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84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5,458,353元变更为人民币669,195,352元,股本总数由665,458,353股变更为669,195,352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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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南兴港融创创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兴港融创”)、郑州航空港科创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航空港科创”)、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河南资管”,与兴港融创、航空港科创合称“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拟筹,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合资公司拟从事SOI(绝缘体上硅Silicon-On-Insulator,以下简称“SOI”)硅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投资人与员工持股平台拟向合资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36,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出资人民币10,700万元,持股比例约为29.72%。
● 因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潜在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故上述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各方持股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协议或加入协议约定为准。
● 合资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在完成境内外监管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晶科技”)有权以所持相关技术作价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合晶科技将于未来正式增资入股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 本次投资事项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拓展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平台尚未设立,公司尚未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有关合资公司的进展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
1、公司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10,7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29.72%的股权;
2、兴港融创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29.17%的股权;
3、航空港科创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29.17%的股权;
4、员工持股平台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2,300万元(认缴,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实缴),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6.39%的股权;
5、河南资管拟向合资公司出资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持有合资公司约5.56%的股权。
因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潜在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故上述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各方持股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协议或加入协议约定为准。
合资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在完成境内外监管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合晶科技有权以所持相关技术作价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合晶科技将于未来正式增资入股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晶科技、兴港融创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合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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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兴港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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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交易类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有关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本次投资实际投资金额及相关事项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本次合资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制作、签署其他文件、协助办理公司登记等其他事项。有关合资公司的进展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需要。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布局SOI硅片业务,有助于公司强化技术协同、丰富产品矩阵、抢占市场先机,积极应对AI算力、5G射频、汽车电子等下游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拓展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平台尚未设立,公司尚未与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有关合资公司的进展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平海先生、毛瑞源先生、廖琼女士、邰中和先生、李光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