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280 证券简称:南方路机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0,46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46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7号)核准,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方路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101,667股并于2022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40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30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101,667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涉及7名限售股股东,分别为方庆熙、陈桂华、方凯、泉州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方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智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方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80,4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3%,相关限售股原始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公司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股票发行价格,触发了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相关限售股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延长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80,465,000股,将于2026年5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8,40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30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101,66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庆熙、陈桂华、方凯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如方庆熙、方凯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方庆熙、方凯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方庆熙、方凯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方庆熙、方凯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方庆熙、方凯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减持股份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同时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并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或公司届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泉州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泉州方耀投资合伙企业、泉州智信投资合伙企业、泉州方华投资合伙企业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0,4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3%;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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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占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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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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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