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1版)
3)多赛道延伸与技术平台引领期
依托激光与自动化同源技术的可复用优势,公司通过首创TOPCon激光一次硼掺杂技术切入光伏激光装备业务,同时全面覆盖多技术路线激光加工设备,从而实现了公司新能源双赛道布局。2023 年以来,公司进一步强化超快微纳加工、高端自动化集成技术研发,前瞻布局固态电池、半导体、先进封装、医疗激光等高景气新兴赛道,持续推进全球化经营布局。企业由单一消费电子激光设备供应商、锂电细分龙头,稳步成长为多领域协同发展、全链条解决方案能力突出的激光 + 自动化平台型智能制造企业。
近年来,公司行业影响力与话语权持续提升,研发与专利实力领跑行业:累计授权专利超1000 项、软件著作权超400 余项,研发投入长期占营收10%以上,自主掌握超快激光器、微凹超薄涂膜等核心工艺。公司蝉联 “深圳知名品牌”、获评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斩获高工锂电金球奖 “全球领航企业大奖”、维科杯 “激光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广东省科技进步奖等重磅荣誉,行业标杆地位持续夯实。
(3)核心竞争壁垒与地位巩固逻辑
公司行业地位的稳固与提升,根植于四大不可复制壁垒:
1)技术同源壁垒:统一激光光学与自动化控制平台,技术跨领域快速复用,研发效率高、迭代速度快;
2)客户壁垒:深度绑定全球各行业龙头,参与客户前端工艺研发,粘性强、认证周期长、新进入者难以替代;
3)工艺 know-how 壁垒:十余年量产沉淀,积累海量场景化工艺数据库,设备 + 工艺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突出;
4)全球化服务壁垒:海内外制造基地与本地化服务网络,快速响应客户交付与售后需求,支撑全球扩张。
展望未来,随着新能源、半导体、先进封装、医疗健康等战略性产业持续高景气,公司依托技术平台化、赛道多元化、客户高端化、服务全球化战略,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加速向全球激光及自动化技术创新引领者的目标迈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全球高端制造产业加速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新能源、AI算力芯片、半导体、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高景气,驱动激光及自动化装备行业迎来新技术迭代、新产业崛起、新业态涌现、新模式升级的发展新格局。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依托核心技术积淀,在各细分赛道持续突破,同步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机遇,实现技术与业务协同升级。
(1)储能爆发与固态电池革新 驱动锂电设备产业复苏升级
经历2022至2024年的行业调整后,2025年锂电设备行业依托下游动力电池需求回暖、储能电池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双重驱动,正式步入行业复苏周期;与此同时,固态电池、大圆柱电池、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路线加速落地演进,持续推动锂电设备产业在工艺、装备及产线方案上实现全方位技术迭代升级,行业竞争格局向具备核心技术壁垒的头部企业集中。
在下游回暖态势中,储能电池爆发成为核心引擎,2025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大幅增长,我国储能电池出货全球占比攀升至96.7%,国内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储能需求强劲增长带动上游锂电设备市场扩容与采购回暖,成为锂电设备行业增长的核心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攻克684AH电池合芯和焊接、1175AH极耳焊接、问顶电池焊接等多项行业首创技术,装配产品已全面覆盖当前市场主流储能电池型号,314AH、588AH、684AH、790AH、1175AH等规格均有对应装配线设备实现批量出货。
同时,固态电池迈入技术验证关键期,2025年头部电池企业加速布局,中试线密集落地,为设备企业带来早期订单与技术合作机会。公司作为固态设备行业首家、能够实现固态电池锂金属高能量密度首家商业化落地的固态电池整线供应商,率先布局固态电池全流程装备,目前已成功签订2GWh固态电池量产产线订单,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同时公司也是业内首家同时进行“锂金属负极+氧化物电解质”与“硅碳负极+硫化物电解质”双技术路线布局的企业,在固态电池核心设备领域具备独特技术优势。
全固态电池的技术路线彻底改变了传统锂电池生产逻辑,产线整体更新幅度高达80%以上,前段设备中干法工艺逐步替代湿法工艺,新增多种设备且辊压设备需升级,可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并适配硫化物固态电解质;中段设备取消注液相关设备,软包叠片成主流并衍生新设备;后段设备新增高压化成分容设备以提升电池性能。在此背景下,锂电设备行业的竞争格局与核心能力要求亦随之演变,行业整线集中度持续提升,细分赛道逐步呈现差异化竞争态势。
具备固态电池关键设备系统化交付能力、在关键细分环节拥有差异化技术壁垒,同时能够深度绑定下游核心客户、实现协同研发与规模化配套的锂电设备厂商,将率先抢占产业升级红利。长远来看,储能需求将持续引领行业进入新一轮高增长阶段,固态电池设备市场空间快速扩容并有望迈向千亿级规模,消费电池领域或将率先实现固态电池商业化渗透,持续驱动锂电设备产业技术迭代与规模增长。
(2)AI 算力芯片驱动消费电子升级,激光技术赋能设备行业新机遇
2025 年消费电子行业在传统品类增速放缓、AI 新动能崛起的结构性分化中实现复苏,AI 算力芯片成为核心驱动力,深度重塑上游 3C 电子设备行业格局。端侧 AI 推动 AI 手机、AI PC 加速落地,带动存储封装、高端 PCB、热管理及电池封装等设备需求,CoWoS 工艺扩产为先进封装测试设备带来稳定订单,3D 打印技术也将在消费电子领域加速渗透;全球半导体市场量价齐升,国内晶圆扩产与国产替代共振,推动半导体设备迎来新一轮增长。具身智能机器人带动精密结构件、微型传动装配等 3C 设备需求,高景气的智能穿戴市场尤其是 AR 设备高速增长,拉动光学显示与轻量化材料成型设备升级,而消费电子激光技术迭代则成为 3C 设备高端化的核心支撑。
消费电子激光技术向超快、高功率、智能化加速迭代,为 3C 设备行业注入新动能。皮秒/飞秒激光器成本下探实现规模化应用,可完成微米级微纳加工;万瓦级与短波长激光拓展了玻璃、半导体等材料的加工边界;激光设备与工业互联网、AI 算法深度融合,自适应加工与视觉检测逐步普及。工艺层面,激光切割、微焊接、表面处理、清洗修复迭代提速,应用场景持续拓宽:三维五轴切割适配复杂曲面零件,解决新型材料加工崩边问题;微焊接应用延伸至折叠屏铰链等结构件;激光表面处理实现个性化质感升级,激光清洗更环保、修复可延长产品寿命,全面适配 3C 行业高端精细化需求。海目星在新型显示/半导体领域攻克50微米级巨量转移技术,进一步拓展乐其激光技术在消费电子、半导体领域的应用边界,提升核心竞争力。
长远来看,AI算力芯片持续向边缘侧下沉,端侧AI硬件创新将长期驱动半导体、机器人、智能穿戴领域需求升级,推动 3C 电子设备行业持续扩容与迭代。消费电子激光技术将向更快、更高功率、更智能方向升级,成本持续优化,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同时激光技术将与 3D 打印、AI 视觉、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助力 3C 设备向高精度、自动化、整线集成方向升级,适配高端洁净标准与国际合规要求。随着消费电子全球化布局推进,具备自主专利、跨地域交付与国际标准适配能力的激光设备厂商将占据竞争优势,依托技术创新把握新兴赛道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3)产能出清+技术迭代双轮驱动,光伏设备打开发展新空间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在产能出清、技术迭代与政策重塑的多重作用下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宏观环境的变化直接传导至上游设备环节,为光伏设备行业带来全新增长机遇,海目星凭借技术创新,在光伏领域持续突破,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累计并网突破1200GW正式迈入“太瓦时代”。但前期非理性扩张导致行业深陷结构性过剩、供应链价格低位徘徊,倒逼制造端加速产能出清与技术升级,N型技术已成为绝对主流,P型产线加速淘汰;政策“反内卷”治理与海外合规要求(如欧盟碳足迹认证、美国关税政策),进一步推动行业向高质量转型,光伏设备商的订单需求也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技术升级”。
2025年以来,光伏电池片技术路线分化明显,行业已完成P型向N型的技术代际切换,TOPCon、HJT、BC与钙钛矿等前沿技术加速迭代。据InfoLink报告,2025年上半年TOPCon电池片出货占比达88.3%,BC电池占比不足1%,HJT电池片因工艺难度较高占比偏低;P型HJT电池正从实验室走向工程化、产业化。其中,海目星在光伏设备行业首创TOPCon一次硼掺杂技术,大幅提升电池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晶科能源、天合光能等头部光伏企业的广泛认可与合作。
展望未来,2026年光伏行业将从全行业亏损转向“头部盈利、尾部出清”,N型技术全面普及,铜代银等新工艺将拉大企业间差距,市场新需求将持续推动光伏激光设备实现技术突破。海目星将持续深耕光伏激光设备领域,依托核心技术迭代,把握行业升级与新兴赛道机遇,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与行业影响力。
(4)智造转型赋能,激光切割技术迭代升级
在全球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浪潮下,智能化激光切割已成为高端装备制造的核心环节,持续重塑工业生产模式。激光切割技术加速向大功率、超高速、智能化、复合化及绿色低碳方向升级,依托 3D 视觉识别、机器学习算法等智能技术,实现板材自动识别、参数实时调节与切割路径优化,有效提升加工精度与材料利用效率,适配现代制造业高端化、柔性化生产需求。
2025 年激光切割行业变革趋势显著,作为激光设备应用最广、占比最高的核心细分领域,行业全球及国内市场格局持续优化,我国激光设备产业规模领跑全球,高端激光切割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产品形态加速迭代,从单一切割设备逐步升级为集切割、焊接、打标、表面改性于一体的多功能加工中心,结合机器人协同作业,全面赋能柔性自动化生产。同时,国内制造业智能化改造与工业设备更新政策形成共振,大幅加快传统加工设备的存量替换节奏;行业竞争进一步向头部集中,龙头企业凭借激光器自研、整机集成、工艺方案输出的垂直一体化优势,以及多领域整线交付能力,持续构筑技术与服务壁垒,引领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
海目星深耕激光切割领域多年,依托激光光学与自动化集成核心技术,持续推动激光切割设备迭代升级,产品覆盖钣金加工、高端制造等多元场景,具备高速、高精度、高稳定性的核心优势,能够满足下游客户柔性化、定制化生产需求。未来,公司将持续跟进激光切割技术发展趋势,融合 AI、工业互联网等前沿技术,推动产品向智能化、复合化升级,同时拓展海外新兴市场,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
(5)医疗激光设备迈向多模态高端化
得益于激光的优异特性,激光医疗凭借应用范围广、精确度高、见效快、安全可靠、副作用小等优势,已成为现代医学不可或缺的重要分支和疗效显著的治疗手段,广泛应用于激光诊断、激光治疗、激光美容、激光检测等多个场景。随着行业持续发展,市场对激光脉冲宽度、持续时间、激光功率等核心技术指标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微小纳米技术、神经科学、分子生物学及量子激光等前沿技术的融入,不断完善和更新激光医疗技术功能,进一步提升其安全性与可靠性。
当前,医疗激光设备正突破单一能量输出模式,向多模态融合、精准导航的高端形态加速升级,叠加医疗设备招采进入 “规模扩张与结构升级并行” 的新阶段,产品高端化趋势愈发显著。其中,海目星在医疗激光领域全球首创推出高功率可调谐中红外飞秒激光器,打破海外技术垄断,填补医疗激光行业空白,该产品在皮肤医美、微创治疗、毛发再生等场景具备独特优势,目前毛发生长以及胶原蛋白生长等皮肤科以及抗衰领域的相关设备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未来商业化潜力巨大。
中长期来看,在医疗器械行业 “创新迭代 + 国产替代 + 国际化” 的明确趋势下,国产企业在核心光源技术、光学设计及临床注册方面持续突破,具备核心光源技术及零部件设计能力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市场与政策红利,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海目星将持续加大医疗激光领域研发投入,推进核心产品临床试验与商业化落地,依托技术创新,抢占国产医疗激光高端市场,助力行业国产替代进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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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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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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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考第三节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2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分管工作目标、履职成效紧密挂钩,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按考核结果核定发放。
3、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公司薪酬制度内的各项福利补贴、奖金按照公司统一薪酬政策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可以临时性地对重大项目、专项任务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1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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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且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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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授信事项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合作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二)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拟根据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的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等。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提请股东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具体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事宜。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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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其他子公司”包括公司新设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2:上表所列示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合计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另有7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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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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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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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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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圳市海星智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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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要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会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将在本次预计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实际情况作出,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事宜,是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确定的,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3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300.81%、50.90%。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5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69.61%、11.78%。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1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依据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6年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议案,指导了公司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罗筱溪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决定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110378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42.17亿元,未达到48亿元,本次归属期公司考核指标层面的归属系数为0,故对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共计1,292,414股。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6,678股,剩余465名在职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即2025年度)当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212,409股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1,399,087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罗筱溪女士、董事Guofu Zhou(周国富)先生、董事LIANG HOUKUN(梁厚昆)先生因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16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
至202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下转9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