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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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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其持有的中国物资储运寿阳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中物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房永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3,367,073.59元。

公司负责人:房永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房永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房永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房永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房永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等16个品种集团交割库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集团交割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成为集团交割中心,作为上期所上市品种铜、铝、铅、锌、镍、锡、铸造铝合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天然橡胶、纸浆、丁二烯橡胶、氧化铝的集团交割库。公司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1),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二、上海中储临港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铜或铝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上海中储临港物流有限公司、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2),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三、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螺纹钢、热轧卷板、丁二烯橡胶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3),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四、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铝、铅、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纸浆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4),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五、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铝、氧化铝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5),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六、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6),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七、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铜、铝、铅、锌、镍、锡、纸浆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广东中储晟世照邦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7),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八、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天然橡胶的集团成员交割库,公司、天津中储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8),主要内容请见附表。

九、就开展《合作协议1》至《合作协议8》(8套协议)项下全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或集团交割等),由公司承担《合作协议1》至《合作协议8》(8套协议)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是否分批启用)。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

本次事项尚需取得上期所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张秋生、许多奇、钱琳为独立董事。

2、董事会秘书薛斌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表为剔除公司董事及高管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6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所持有的1,049,800,246股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伟东、袁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会股东和召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下转9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