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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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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7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出具的《关于〈关于督促关联方限期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确认函〉的说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79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一、事项背景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40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蔡昌蔚在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998.80万元、992.53万元;陈雄斌在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800万元、1,6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知悉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就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公司收到了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关于督促关联方限期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确认函〉的说明》,确认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794.46万元。

根据核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核对并出具《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215Z0416号)。经确认,截至目前,陈雄斌已经归还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蔡昌蔚已经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3,196.87万元,剩余794.46万元占用资金尚未归还,未归还的占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的解决方案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积极完善制度建设与培训,审计委员会后续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普及,确保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公司将强化采购环节管控:加强公司采购管理,针对公司采购申请、采购询比价及招投标过程、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环节,特别是预付款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杜绝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流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未来公司还将加强内控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陈彦良、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支彩琴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102万元(含6%增值税),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5.00%。内控审计费用为34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83.33%,原因是企业内控存在重大缺陷,需要额外程序验证,导致费用上升。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31.2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2,252.27万元 ,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7,669.05万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5,81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1.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10.9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2,252.27万元 ,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669.05万元。

由于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2025年度经营状况及2026年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方面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瀚川,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瀚川智能。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12.5.2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12.5.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为“ST 瀚川”;扩位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为“ST 瀚川智能”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022”;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 年 5 月 6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 215Z057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6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12.5.2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5.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董事会已识别出会计师强调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公司相关事项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状况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后,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督促实控人筹措资金,要求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该事项,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正在就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6年4月29日,未归还金额共计794.46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修订相关内部制度,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2、关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情况,公司已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小组,全面梳理2022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及时进行更正。同时,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将内控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财务规范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对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4、公司将组织人员进一步强化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夯实治理效能根基,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与决策机制,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推进管理流程精细化再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为战略实施提供稳健的制度保障。

第六节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七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

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

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咨询电话:0512-62819001-60163

电子邮箱:IRM@htsm.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能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

●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尚未归还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称,公司在积极努力寻求各种解决方案以化解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危机,公司将尽力在12个月(即2026年4月底前)内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尚未将该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截至2025年4月28日,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中表述:“公司正在积极努力寻求各种解决方案以化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危机,将尽力在12个月(即2026年4月底前)内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说明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和行业发展变化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出现较大亏损,融资渠道收窄,公司资金回笼速度减慢,资金周转压力较大。2025年度,公司业绩实现明显好转,但依旧未能弥补前期大额亏损,资金周转压力较大。

1、为持续防范和化解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风险,维护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原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除补充协议另有规定外,原协议所有条款继续有效。该补充协议为《临时债委会协议》之延续。该补充协议生效后,临时债委会有效期变更为自2025年5 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该补充协议中补充明确融资压降计划,根据瀚川智能目前经营性现金流、应收账款收回、资产处置变现及后续新进增资等,逐步归还临时债委会各债权行融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11 家债权行融资余额合计约 10.72 亿元。双方达成共识,根据融资压降计划,瀚川智能于 2025 年 11 月底前归还临时债委会不低于1,000万元融资;2025年12月底前归还临时债委会不低于4,000万元融资,并根据公司预计现金流情况排定2026年全年不低于1.5亿元的还款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瀚川智能已按时完成上述2025年压降计划。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因诉讼保全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因供应商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为1,851.3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计划及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2026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589.72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6,019.40万元。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公司已采取了加强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回收等措施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

(2)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方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针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也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法院、申请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本次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六、风险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上述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腾新能源”)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716.6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风险。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层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腾新能源的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主要系公司涉及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为225.29万元,被冻结资金占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不包括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6,000万元)的18.18%。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被冻结状态均已解除,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建设资产涉及抵押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7,113.04 万元的抵押融资。本次融资抵押物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永昌路西、太东路北不动产,即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形成的不动产。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4 年度,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苏州银行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2024年12月27日,公司财务人员将在苏州银行购买的大额存单 4,000 万赎回后,未及时将资金转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至2025年1月2日将其转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此期间相关资金未被挪用。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管流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不存在在非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后续若新增现金管理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购买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大额存单,曾在2024年12月-2025年2月被司法冻结。公司在发现该事项后采取了应对措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大额存单已解冻并已转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风险。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层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腾新能源的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主要系公司涉及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为225.29万元。公司在发现该事项后采取了应对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截至目前,公司已解除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被冻结状态,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

除此以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方面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存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转9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