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21版)
当前,我国水产种业初步形成了“保、育、繁、推、管”结合的现代水产种业体系,为建设现代水产种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相较于种植业和畜牧业,在良种覆盖率和种业企业实力等方面仍存在差距。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水产良种覆盖率仅为25%~30%,而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达到96%以上,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也超过了75%。水产种业在良种化水平和种业企业发展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水产种业创新始终是蓝色粮仓保障体系的基础与核心。目前,我国水产种业创新仍存在先进育种技术应用不足、水产养殖良种化水平不高、商业化育种体系尚未建立等多重挑战。未来,我国水产种业将以种为“芯”推动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中国从水产大国和水产种业大国向水产强国和水产种业强国转变,真正破解种业“卡脖子”难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天马科技是以科技引领的全球性渔牧集团化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涵盖智慧养殖、食品加工、水产种业、动物营养及饲料等现代农业渔牧全产业链。公司坚定“以鳗鱼为核心,以食品为新蓝海,以饲料为主基石”的产业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世界级全产业链食品供应链平台,在全球拥有百余家分子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公司以“产业报国、惠利民生”为己任,秉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以服务树品牌,创世界一流企业”的企业宗旨,在“科技引领创新,创新促进发展”的科技理念和“天马寻求共赢,合作促进发展”的经营理念指引下,聚焦“科技战略、品牌战略、人才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建设,通过科技创新构建智慧养殖、健康食品、安全饲料的鳗鱼生态圈,实现“一条鳗鱼游天下”的宏伟目标。
公司围绕鳗业核心,着力打造全球“规模大、链条全、品牌响、技术新、业态多、生态优、带动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鳗谷)。目前已逐渐形成覆盖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北等省的八大渔业产业集群,在福建福清白鸽山和广东台山建成两大万亩产业基地,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唯一深耕鳗鱼全产业链的A股上市企业,是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会长单位,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等产业发展平台,以新质生产力打造产业智慧生态发展模式,推动渔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公司主要业务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全产业链业务发展模式简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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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叠加2025年日本鳗苗丰产导致市场供给预期增加,以及2025年10月份多米尼加共和国将南美洲鳗苗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I物种名录影响,活鳗及烤鳗销售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鳗鱼行业处于低谷期,养殖端及烤鳗食品端出现亏损。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行业挑战,公司在巩固全产业链优势基础上持续推进市场拓展,活鳗出鱼量与烤鳗产品销量稳中有升,但受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产品销售价格承压;同时,当期出池鳗鱼养殖周期较长且出池平均规格相对偏小等因素推升生产成本,活鳗及烤鳗销售利润收窄,饲料板块受市场结构调整和竞争加剧影响,销售毛利下降,叠加期间费用增加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084.15万元,同比增长2.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42.98万元,同比下降789.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980.29万元,同比下降2,127.83%。
当前,公司鳗鱼全产业建设布局已初步到位,建成了鳗鱼产业的坚强护城河。公司智慧养殖随着养殖基地建成投产而延续较快增长态势,存塘日本鳗与美洲鳗数量均位居国内首位,可确保后续持续稳定出鱼;在食品业务端,报告期内公司烤鳗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随着活鳗出口基地建设和国内销售网络拓展,活鳗销售有望跨上新台阶;在动物营养与饲料业务端,公司产销量已连续5年突破百万吨,稳居福建省第一梯队。鳗鱼行业处于低谷期,投苗积极性回落加速行业产能去化,公司日本鳗规模化出鱼叠加活鳗出口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有望改善。未来,公司将通过优化战略布局、巩固养殖规模、拓展加工产品销售渠道、探索经营模式创新,全力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1、智慧养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八大渔业产业集群、两大万亩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现代农业(鳗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产业规模实现稳步提升。公司智慧养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6,236.64万元,同比下降7.18%。智慧养殖业务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70%,较去年同期下降1.33个百分点。受销售价格下行、单位养殖成本上升及外销规模收缩因素影响,养殖端利润空间收窄。其中,单位成本上升主要系前期基地建设延缓及放养密度较高导致2022年和2023年所投苗种在本年度出池使得养殖周期有所延长,平均出池规格相对偏小;外销收缩则源于自用比例提升。当前,公司智慧养殖业务已成为推动公司持续增长的核心引擎,引领公司迈向新发展阶段。
(1)鳗鱼养殖业务
鳗鱼产业凭借其稀缺性和高附加值而被誉为珍贵的“鳗矿”。公司持续聚焦鳗鱼产业,推动鳗鱼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以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产业聚集和价值提升。随着公司养殖基地的建成投产和前期投放鳗苗生长周期逐步达到鳗鱼出池规格,鳗鱼出池数量将逐步提升,今后随着每年苗种持续投放,可确保每年持续稳定出鱼。因鳗鱼苗种依赖天然捕捞,养殖总产量受苗种捕捞量限制,公司养殖基地逐步达产后投苗量逐步增加,市场占有率也将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福建、广东、江西、湖北、广西等养殖基地加快释放产能,公司鳗鱼出池量约18,669.89吨,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自用比例由2024年的27.10%提升至2025年的47.35%,产业链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2025年是日本鳗苗近年来少有的丰产年,鳗苗资源较为丰富,公司及时把握日本鳗苗价格机遇,改变往年以美洲鳗苗投放为主的投苗策略,转为以日本鳗苗投放为主、美洲鳗苗投放为辅的策略,充分发挥已有养殖基地的产能,公司日本鳗苗和美洲鳗苗投放数量及存池数量均居国内首位,为后续产量提升奠定基础。
目前,公司养殖基地已齐备活鳗(包含日本鳗、美洲鳗)直接出口相关资质。活鳗产品出口资质由海关总署或其授权的地方海关颁发,取得该资质需满足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并通过养殖场备案、生产企业备案、对外推荐注册等多环节审核。其中养殖基地需通过海关的“出口水生动物养殖场”考核,对水质、药残、疫病监测等11大类检测与监管项目进行年审。另外,公司在国内已建设完成4个活鳗出口中转场,其中上海中转场主要服务出口日本,山东威海中转场主要服务出口韩国,广东台山中转场主要服务出口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福建福清中转场则为上述3个出口发货场做好货源准备及配套服务。公司通过湖北鄂州花湖机场顺利开通鲜活水产品空运专线,实现美洲鳗活鳗首飞韩国,拓展了美洲鳗的活鳗出口销售渠道,有力推动了公司全球化产业销售渠道的完善与优化。此外,公司在日本东京设有子公司“天马科技株式会社”,打造立足国内、辐射日韩、面向全球的活鳗营销网络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全球化产业销售渠道的完善与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的鳗鱼养殖基地完成建设并有序投入生产,参与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陆基工厂化养殖关键技术与智能化装备”和“鳗鲡高质量亲本培育与人工繁殖技术开发”项目。未来,在政策推动、技术赋能和业态创新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国内外消费场景积极向好,公司鳗鱼生态智慧养殖业务受益于较高市场景气度叠加养殖产能的有效释放,有望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贡献。
(2)畜禽养殖业务
公司在畜禽领域以全产业链为发展战略,不断扩展整合畜牧业产业上下游资源,积极进军肉鸡、肉鸭、蛋鸡、蛋鸭等禽类的养殖和产品深加工,形成禽类产品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畜禽养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035.99万元,较上年增加4,776.33万元,同比增长211.37%。畜禽养殖业务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小凤鲜禽业有限公司新增禽养殖产品(鸡蛋)销售收入所致。福建小凤鲜禽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024年百万羽蛋鸡产业基地建设高效推进并顺利投产运行,2025年新增禽养殖产品(鸡蛋)销量9,611.78吨、金额6,462.74万元。随着畜禽养殖业务的稳步推进,将给公司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有力推动畜禽领域发展战略的实施。
2、健康食品业务
公司着力建设天马食品、海德食品、天马福荣食品、江西西龙食品等食品基地,已形成“以鳗鱼为核心”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产业生态,建立了全程可溯源食品安全系统发展模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美味的食品。
公司凭借品质优势与供应链优势,全面深化全球市场布局,在持续深耕日本核心消费市场的同时,加速开拓俄罗斯、加拿大、欧盟、东欧等新兴市场和国内市场,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叠加经销商的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本期烤鳗产品销量与收入实现增长。2025年,公司健康食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384.03万元,同比增长48.21%。其中,公司烤鳗销量5,370.81吨,同比增长57.75%。公司健康食品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06%,较去年同期提升2.7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海德食品新建产线尚处产能爬坡期,生产制造费用及单位人工成本较高,其销量占比提升推高了整体生产成本;同时,受市场需求影响,本期烤鳗平均销售规格略有下降,对应规格活鳗原料成本有所上升,加之产品销售价格回落,毛利率同比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供应链、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业务运营,深度布局国内国外“双轨制”经营,打造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模式,通过“养殖+食品”双轮驱动,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依托四大食品基地及现有销售渠道,公司积极参加全球各大国际展会,与广大国际国内客户建立合作渠道,全方位开拓全球市场。公司旗下拥有“鳗鲡堂”“鳗小堂”“酷鲜”“三清龙”“品鳗坊”等多个知名品牌,产品远销欧洲、美洲、亚洲等诸多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日本成立天马科技株式会社并推出全新品牌“犒赏鳗鱼”。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布局大型商超、中央厨房、餐饮连锁等线下渠道,烤鳗产品进入沃尔玛、胖东来、大润发、比优特、欧亚超市等知名商超销售或入选餐饮原料;和蜀海供应链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福农优品平台、微信小店、直播带货、淘宝、京东等线上平台销售,为公司营收和利润带来积极贡献;同时,公司自营“鳗小堂”连锁品牌餐饮,持续传播国鳗美食文化。随着烤鳗食品端的产能释放并形成鳗鱼全产业链完整有效闭环,公司正朝着引领食品行业新蓝海和健康新未来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致力于打造世界级全产业链食品供应链平台。
3、动物营养与饲料业务
近年来,我国渔牧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下,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渔牧企业稳定盈利水平、拓展市场空间提出了更大的挑战。2025年,受行业竞争加剧、下游养殖景气度低迷及环保政策趋严等多重因素影响,特水饲料量价双降、畜禽饲料价格下行,饲料业务毛利率承压。报告期内,公司动物营养与饲料业务实现销量128.98万吨,同比增长2.10%;实现销售收入约441,347.07万元,同比下降2.69%,公司动物营养与饲料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55%,较去年同期下降3.93个百分点。公司克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养殖业行情波动、产业形势调整等多重挑战,积极推进业务结构升级以精准契合市场新需求和行业发展新趋势,通过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和原料成本控制,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链布局,加大科技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等系列措施,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不断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1)特种水产饲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水产饲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9,854.24万元,同比下降5.50%;实现特种水产饲料销量11.04万吨,同比下降4.68%。福建省2022年以来相继出台《关于规范鳗鱼等淡水养殖业发展的通知》《鳗鱼养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鳗鱼养殖实施“关停清退一批、治理规范一批、巩固提升一批”分类整治措施,2023年下半年起,福州等地集中启动专项整治,明确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不合规养殖场的集中关停清退,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相关鳗鱼养殖行业专项整治任务,推动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鳗业协会不完全统计,全省养鳗场已从高峰时的1,700多家锐减至现在的700多家。受福建省环保政策趋严影响,公司特水饲料核心销售区域的部分鳗鱼养殖场因环保未达标被集中关停或转产,叠加养殖高档特种水产品价格下滑明显,行业处于调整低谷期,公司主动调整营销策略,导致石斑鱼料、甲鱼料、大黄鱼料等销量有所下降,公司特种水产饲料销量及收入同步下滑。基于对市场动态的前瞻研判与战略考量,公司主动对销售布局与市场策略作出适应性调整,以效益和现金流为核心,聚焦特种水产饲料优势品种,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提升产品竞争力。随着下游需求的逐步恢复、新增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公司的降本增效和规模效应将进一步凸显,盈利能力有望改善。
(2)畜禽饲料业务
2025年,生猪市场供给增加导致价格同比下降,下游养殖端亏损压制饲料需求,叠加饲料原料价格剧烈波动,成本压力传导不畅,进一步挤压饲料行业盈利空间。报告期内,公司畜禽饲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1,492.82万元,同比下降1.72%;实现畜禽饲料销量117.94万吨,同比增长2.79%。公司畜禽饲料年产销量已经连续5年突破百万吨,稳居福建省第一梯队。报告期内,公司畜牧板块坚持生态化发展战略,华龙集团持续聚焦饲料主业,积极进军畜牧产品深加工,在畜牧产品核心竞争力基础上进行全产业链延伸,争当福建省畜牧行业生态发展的引领者。公司充分发挥华龙集团区位优势和生产及市场辐射能力,加快完成省内产业布局,并积极向福建省外建厂布局。目前,公司畜禽饲料产业已遍布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福州等地市,并在上海、浙江等省市建有生产基地,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呈现稳健的发展态势。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大高端功能性饲料的研发力度,提升附加值和利润率,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饲料企业。
4、种苗业务
作为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中国渔业协会种苗分会副会长单位、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成员单位(鳗鲡品种),公司大力发展水产种业,建设集保种、育种、选种的“科技产业平台、生态技术示范、苗种规模生产、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种业全产业链,着力开展鳗鱼人工繁殖技术研究。公司在推动加州鲈、鳜鱼等特色民生品种的种苗育种研究工作基础上,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集美大学等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公司承担的福州市科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高效加州鲈种苗配合饲料的研究与开发”已顺利通过福州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验收。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专项“鳗鲡高质量亲本培育与人工繁殖技术开发”项目,并于2026年4月顺利通过现场测产验收。
5、原料销售及贸易业务
原料销售及贸易业务为公司生产保驾护航,是公司生产业务的保障和有益补充。公司饲料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鱼粉、其他蛋白类原料(豆粕、菜粕、鸡肉粉等)以及淀粉类原料(玉米、淀粉、面粉等)。公司根据全年饲料生产需求及多年采购经验及策略,适时采购并存储较大数量的鱼粉及其他原材料,控制鱼粉及其他原材料采购成本,确保生产供应;同时,根据“质量控制优先、兼顾贸易利润”的原则,在保障生产供应的前提下,公司会择机出售部分鱼粉及原材料赚取贸易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105.79万元,同比增长130.58%。为更好应对近年来饲料原料价格波动,公司采取工贸结合经营模式,通过原料价格及市场运行趋势分析,使饲料原料贸易更好地触达市场需求,为公司饲料生产业务提供服务和保障;同时,公司实施动态优化原料库存策略,结合前期已锁价的原料采购合同及饲料产品销售订单情况,灵活调整运营节奏,加大贸易力度,加速原料周转,优化原料库存。
6、动保产品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动保产品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33万元,同比增长48.57%。公司动保产业充分发挥全产业链项目的自身优势,围绕智慧养殖、食品加工、动物营养与饲料三大主营业务呈现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多样化的发展特点需要,自主生产研发推出“微生态制剂、保肝护胆健肠、营养保健、底质改良、培菌培藻、微量多矿、发酵饲料、水质分析测量及中药制剂”等9大系列产品,涵盖鳗鱼、加州鲈、大黄鱼、石斑鱼、虾蟹等水产养殖品种的养殖配套需求,不但保障了公司养殖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需求日益增加,有效提高了客户黏性和公司产品的附加值。
(二)公司主要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板块核心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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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目前销量占比较大的品种以及公司现阶段重点开拓的产品品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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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养殖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子公司三渔养殖、三明天马、江西天马、湖北天马及其子公司为鳗鱼养殖业务运营平台,打造并推行设施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工厂化养殖模式及池塘生态养殖模式,引领鳗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1)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由采购中心总体管控下的“集团采购平台”和“子公司采购平台”两个采购平台,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对于种苗、饲料、动保、电缆、发电机、增氧机、空气能热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道和进排水处理等大宗及关键原材料和设施设备,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而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零星耗材、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物料,以及当地具备供应优势的品种,则实行授权采购模式,授权各地子公司根据自身的采购需求信息,分析制定地方采购计划,向供应商独立采购。
在采购操作上,公司实行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结合方式。通过以上采购模式,公司能够有效控制物料的时效和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在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提高整体采购效率,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规模化养殖模式,按标准化要求新建或改造养殖基地,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通过公司智慧渔业平台系统,实现养殖与管理的系统智能监测和自动控制,有效提升了养殖效率。公司通过养殖日报汇总养殖情况,结合专家组、技术部等技术力量分析养殖情况,统筹规划养殖目标,合理安排养殖进度和病虫害防治。鳗鱼养殖过程中经一段时间的养殖会出现大小分化,为降低养殖密度并提高养殖效率,养殖基地定期进行鳗鱼选别,根据鳗鱼具体规格进行大小分池管理,同时可以得出实际鳗鱼存塘量、存塘规格和存塘尾数。在养殖基地投苗、选别、分池、出鱼等关键阶段,养殖公司及公司财务中心等部门派员现场监督,确保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业务实行集团鳗鱼管理委员会、直销部和活鳗销售中心三级管理模式。根据国内外鳗鱼养殖市场情况、各子公司养殖规模、养殖品种特点、商品鳗季节价格差异,公司采取了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生产的商品鳗将优先直销自有烤鳗食品生产基地,以保障烤鳗产品生产原料的优质供应。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及不同规格鳗鱼的市场价格匹配销售渠道,包括销往国内烤鳗加工企业、水产品批发商,或以活鳗形式出口至日本、韩国等国家。实际销售出池时,在交割环节,由于不同规格的鳗鱼销售单价存在差异,需对不同规格的鳗鱼分别进行抽样,以销售各规格实际称重结果为准。
2、食品业务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旗下拥有天马食品、海德食品、天马福荣食品、江西西龙食品等四大烤鳗食品基地,形成“以鳗鱼为中心”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产业生态,建立了食品全程可溯源系统,公司通过HACCP、ISO质量管理体系和无抗产品等国内外权威安全认证,以多层次质量控制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把食品安全作为运营管理的第一重点,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大的烤鳗供应平台。
(1)采购模式:活鳗原料除公司自有养殖基地供应外,还会根据订单需求对外采购。公司通常与养殖户提前签订《鳗鱼购销协议书》,约定采购活鳗的规格、单价、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目前,公司采购的活鳗均来源于福建、广东、江西、广西、湖北等资源优势地区。为确保活鳗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公司在确定采购养殖户及其出鱼养殖池塘的鳗鱼前,抽取样本进行检测合格后明确采购规格、数量与单价,活鳗送达后将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从而进一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生产模式:公司目前主要销售产品为冷冻烤鳗,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该生产模式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调整生产计划,确保产品供应的及时性与稳定性。同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① 国内销售 公司在稳固出口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线上及线下渠道,公司从电商、新零售、商超、中央厨房、社区团购及餐饮等线上线下主流销售渠道切入布局。在已有合作客户群体基础上,公司通过产品订货会、水产展会等方式在全国各区域内触达潜在客户群体,在确定相关目标客户后,协同市场部门、研发部门人员对客户进行实地拜访与深度洽谈,并进行付款方式、交期等商务条款的确认;涉及授信的,将对客户的基本信息、资质、征信情况等进行审查,确保合作风险可控。在销售过程中,实时跟踪订单的生产进度,确保订单按时、按质交付。
② 国外销售 公司主要依托四大食品基地现有销售渠道,同时借助全球各大国际展会以及其他业务机会与潜在客户建立初步沟通桥梁。在确认合作意向后,公司会向客户提供报价方案,并就商品品类、规格参数、样品提供、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账期安排等关键条款,与客户展开细致且深入的协商洽谈。合同签订后,公司会根据订单需求迅速启动生产调度或库存调配流程。在货物交付环节,经客户抽检、报检、报关等,由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3、动物营养与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1)特种水产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根据特种水产配合饲料行业和公司自身特点,公司采取了“中心+子公司”的经营模式,设立了采购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财务中心、营销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建立了独立、完整、有效衔接的采购、生产、技术、财务、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为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每年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和业务战略发展的关键时间节点,公司都会组织召开相关的总结、计划及动员大会,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与产业前瞻发展方向,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工作要求和目标分解到各中心、事业部和子公司。公司推行部门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
①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由采购中心总体管控下的“集团采购平台”和“子公司采购平台”两个采购平台,采用“集中采购和授权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对于鱼粉、预糊化淀粉、面粉、豆粕、花生粕、菜粕等大宗、关键原材料,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而对于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辅料,以及当地具备供应优势的原材料品种,实行授权采购模式。在采购操作上,公司实行计划采购与即时采购相结合、鱼粉贸易与鱼粉存货管理相结合、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等方式。
②生产模式:公司配合饲料产品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客户至少提前三天将饲料需求信息提供给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通过云营销系统直接向营销服务中心下达订单。营销服务中心作为订单接收部门,通过内部ERP信息系统立即将订单信息传递至生产管理中心,经部门协调后,根据成品及原材料库存信息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业务实行集团营销管理委员会、营销事业部和市场部三级管理。根据国内特种水产养殖的区域分布、养殖规模、养殖模式、品种特点及市场成熟度的差异,公司采取了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为主、线上电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在养殖规模较大、市场成熟度高、养殖品种集中度高的区域,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购买饲料产品;而在养殖规模较小、市场成熟度低、养殖品种及养殖场分散的区域,则以经销模式为主,即终端客户通过经销商购买公司饲料产品。此外,公司还建立了线上电商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推荐与精准营销服务,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与品牌忠诚度。
(2)畜禽饲料业务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华龙集团采取“集采与地采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原料和主要饲料添加剂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对于价格较低、运输成本占比较高的区域性品种则由采购中心授权子公司在本地询价采购。该采购模式充分发挥了规模采购的成本优势和地域采购的灵活优势,有效应对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②生产模式:各子公司畜禽饲料产品的生产主要采取按订单需求生产的模式。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需求情况,按照区域、品种制定相应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原料采购和生产加工。在生产计划决策环节,公司主要依托新佳F3系统实时整合生产、销售、库存等信息,为生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跨部门协同运作。华龙集团主要专注于配合饲料的生产和销售,对于销售半径在200公里以内的产品,鉴于其单位价值较低、销售半径较小,运输成本决定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公司通常在当地成立子公司并采取属地生产的方式。华龙集团在生产硬件上采用了国内较先进的自动成套生产设备,能够在饲料生产的投料、粉碎、配料、混合、调制制粒、冷却、打包等生产环节中实现较为精确的生产系统控制。
③销售模式:畜禽饲料产品主要为配合饲料,通过采购玉米、豆粕等大宗饲料原料进行加工。由于畜禽饲料产品毛利率较低,且饲料生产具有“大进大出”的特点,采购、销售的物流量很大,配合饲料的销售具有一定的经济运输半径。为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竞争力,华龙集团通过在重点市场区域设立子公司,实行就近生产、产地销售策略。华龙集团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针对众多的中小型养殖户,企业通过经销商销售饲料产品;而对于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养殖企业和养殖场,则更倾向于向其直接销售饲料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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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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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年来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或较少。本期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系本期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性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叠加2025年日本鳗苗丰产导致市场供给预期增加,以及2025年10月份多米尼加共和国将南美洲鳗苗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I物种名录影响,鳗鱼终端市场价格明显下降及以前年度尾鳗出池规格相对偏小导致鳗鱼及烤鳗成本上升,与此同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以及期间费用等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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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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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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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084.15万元,同比增加2.51%;实现利润总额-18,452.43万元,同比减少429.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42.98万元,同比减少789.2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80.29万元,同比减少2,127.83%。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978,868.4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8.52%;负债总额710,873.0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4.84%;资产负债率72.62%,比上年末增加3.9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贡献毛利43,48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297.49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082.57万元,比上年减少38,244.5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2,559.3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609.23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09.23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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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9,168.7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12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因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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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并同意根据项目需要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6月。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旨在推动公司鳗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鳗鱼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前期已结合行业格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当前业务状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由于涉及在广西、江西和湖北等多个地区的养殖基地建设,所处行业及市场最新环境、资源交付进度、各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均有所差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在资金安排上采取了更为稳健的策略,建设施工阶段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叠加连续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影响及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放缓。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中审批、采购、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保障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切实确定并扎实落实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投资效益,保护股东权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于2025年6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2.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17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72.79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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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已将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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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2421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马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下转923版)

